「對,賣拖把!」
「這賣雞蛋簡單,賣拖把我們能行嗎?」
「對啊,畢竟我們從來沒賣過啊。」
幾個村婦都顯得有些猶豫,馬芳芳微微一思索,突然問道。
「晴丫頭,這拖把賣多少錢一個?」
「兩毛五。」
「什麼?兩毛五?」
「咱們這拖把賣兩毛五一個?」
「天哪,這真有人買嗎?晴丫頭,你真賣出去了?」
馬芳芳震驚了,其他婦人也都被這個價格給嚇得目瞪口呆。
「怎麼不能賣啊?今天晴姐就賣了150個!」
雷子幫腔道,他這麼一說,馬芳芳立馬就算開了。
「兩毛五一個,那150個就是……就是……」
「37塊5!」
秦晴幫忙算出來,她這價格一說出來,所有人更是震驚,全都齊唰唰地盯著秦晴。
「晴丫頭,你是真的有本事啊!可以跟紡織廠拿貨,做成拖把也都賣得出去。」
「你們也可以。」
「我們?我們不行,不行。」
馬芳芳幾人不停地擺著手,根本不敢嘗試。
「馬嬸,你們要不要先聽聽賣拖把能賺多少?」
秦晴一句話,立馬把幾人的好奇心都勾起來了。
「多少?」
「咱們村的人賣一個拖把,我只收2毛錢,賣拖把的人拿走5分的利。」
「賣一個拖把,可以賺5分,那賣10個就是5毛,100個就是5塊?!」
這一次馬芳芳算得很快,這一算出來,就連她心跳都加快了。
實在是太吸引人了,真要是這樣的話,誰不想試試呢?
「可是晴丫頭,我們是真不會賣拖把,這東西怎麼用,我們都不大明白。」
「沒關係,只要大家感興趣,我可以教!」
秦晴臉上帶著笑意,她今天一直想的問題,突然就船到橋頭自然直。
培養個銷售團隊不就行了?挑幾個像馬嬸這樣嘴皮子功夫利索的人,說不定真的就可以把市場打開。秦晴說干就干,帶著馬芳芳幾人去了村委會。
村委會裡的人正在收拾,今天一天他們就已經做了326個拖把,秦萬國為了保證質量,讓眾人都緩一緩。秦晴正好回來,召集起人就談起了銷售拖把的事情。
賣一個拖把賺5分錢,這瞬間就吸引了不少人。
秦晴這邊熱火朝天地開起了銷售課講座,方家屋前,唐敏瞪大了眼睛,看著方志偉把手裡的東西搬進了堂屋。
「小……小方……這……你要送給……送給晴兒?」
唐敏揉了揉眼睛,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這還是方志偉當著她的面一點一點安裝起來的,當他說要送給秦晴的時候,唐敏更是驚得合不攏嘴,實在是太貴重了!
「唐姨,這是聘禮。」
「聘禮?」
轟一聲,又是一記重擊炸響了唐敏,「小方,你要娶晴兒?」
「唐姨,第一次見秦晴的時候是在紅水河旁的蘆葦地,她眼底的倔強不屈,讓我記住了她。她就像是石縫裡的雜草,堅韌充滿力量,又像是寒冬里的烈陽,溫暖明媚。」
方志偉回想起秦晴被人按死在蘆葦地里,卻依然不畏不懼。
她撿起棉花,為他小心縫一枚松葉的細心。
數次站在他的面前,像冽風一般去對抗外人對他的詆毀。
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不懼一切的時候,身上散發著多麼強烈的光芒。
「我看到她的時候,心就是會跳得很快。唐姨,我想一直護著她,一世護著她,所以我想娶她,還請你成全。」
這還是方志偉第一次說這麼多話,說得唐敏眼眶紅紅,眼睛泛酸。
「晴兒她願意嗎?」
「她……願意。」方志偉眼神微微閃了一閃,她答應了讓他去籌備婚禮,就算願意了吧?
「小方,你是個好孩子。只要晴兒願意,我答應。只希望你,好好照顧她,讓她一生平安就好。」唐敏沒有多大的祈願,只求女兒能一生一世平平安安。
「唐姨,我一定會的。」
方志偉無比認真地答道,跟著又道,「不過唐姨,還得麻煩您,給我們挑個黃道吉日成親。」
「那行,多久合適?」
「越快越好。」
這孩子……這麼心急嗎?
唐敏笑了笑,卻也想著這是大喜事,能越快定下來也是好事。
「行,我會看著的。「
「那我先去魚塘了。」
看著方志偉離開,唐敏立馬回屋翻起了黃曆,翻著翻著眼淚啪嗒就掉了下來。
堂屋裡的「聘禮」就擺在眼前,她輕聲低語。
「長遠啊,咱們女兒要出嫁了,你在天上看著了嗎?」
方志偉一路走去魚塘,突然腳步一停望向身後。
「出來吧。」
一個穿著紅色毛衣圓球一般的身影,慢慢地從竹林後挪了出來。
「志……志偉哥。」
王艷麗紅著一張臉,胖手揪著一雙馬尾辮扭來扭去。
方志偉看著王艷麗,神情冷漠。
從他到大崗村後,王艷麗就時不時地會跟著他,以前他都當她不存在。但現在也是該跟她說清楚了。
「艷麗,我不喜歡你。」
「啊?志偉哥,你……」
王艷麗胖嘟嘟的臉上寫滿了震驚和委屈,她都什麼還沒有說,志偉哥竟然就開口拒絕她了?
「我從來沒喜歡過你,將來也不會。我要娶的人,只有秦晴。」
「志偉哥,嗚哇!!」
王艷麗哪裡受得了這種委屈,當場就哭了出來,」志偉哥,小時候……小時候我淹河裡,是……是你救的我。那時候我就說……說長大了要嫁給你!你去當兵的時候,說好等你回來就會娶我。怎麼你都忘了,都忘了!「
聽著王艷麗的話,方志偉臉色陡然一變。
「他原來……喜歡的是你。「
「你怎麼可以……怎麼可以說話不算數。「
王艷麗越哭越委屈,就因為秦晴那個狐狸精,把她的志偉哥都搶走了。
「艷麗。「
方志偉的聲音軟了下來,「我不是你的志偉哥,你的志偉哥……已經……「
「犧牲「兩個字,一直壓在方志偉的喉嚨里,就是說不出來。
他永遠沒法忘記,他的好兄弟渾身血瘡痛苦至極地死在了他的懷裡,那烏黑的暗紅血跡染了他一身,血腥味三天三夜不曾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