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周雲的生活都很規律,每天起床吃完飯就來到律所,開始考核,在律師們苦逼的臉色中,放鬆著自己的心情和精神。
說句實話,在米國的這段時間,周某人的精神確實一直緊繃著,畢竟這次陳婷的案子不同於以往,而且沒有系統任務作為托底。
所以在回來之後,周雲急需做一些事來放鬆自己緊繃的神經,而對律師們進行考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對於周雲來說確實很不錯,但是對於其他律師們來說,這個就很難受了,尤其是那些摸魚慣了的律師們。
好在有了上次的經驗教訓之後,大家現在也不敢偷懶偷得太過分了,至少該準備的東西都必須得準備好。
一番考核下來,周雲感覺律所的水平好像提升了不少,很不錯,看來這都是自己考核的功勞,以後就應該多考核幾次。
接下來還是要讓工作室那邊快點把視頻做出來,但這個東西急不得,做的快了那邊也容易出現一些失誤。
又是一天結束了,一邊想著事,周雲關了辦公室的燈,準備回家了。
他每天下班回家的時候都比較晚,至少也得七八點,因為回去了也沒事幹,還不如在辦公室待著,連水都有人倒。
一路到了家裡,周雲突然感覺有點無聊。這天天忙碌的日子他都已經習慣了,冷不丁又閒下來,還確實不知道回來幹什麼。
看著旁邊落滿了灰塵的電腦,周雲突然想起來,哦,對,自己好像還是一個主播來著,貌似已經有很長時間沒直播了。
正好今天閒著也是閒著,就直播一下吧,也讓自己的觀眾們都知道,他周某人又回來了。
說干就干,打了盆水,把電腦上的灰塵都擦了擦,然後開機,打開直播平台軟體。
對於自己直播間的標題,周某人想了一會兒之後,很快敲下了幾個字:超級大律師的晚間茶話會。
這也算是不忘初心了,畢竟是他最開始的時候直播間標題就是超級大律師免費諮詢。
只不過那會兒是用這個標題作為噱頭來吸引觀眾的,而現在,用這個標題就實至名歸了,相信不管是哪個同行,都沒有其他想法了。
一切準備就緒,周雲點開了直播。
他的粉絲量還是很可觀的,這邊一開播很快就給很多觀眾們進行推送了,於是沒多久,直播間就多了不少人。
「臥槽?詐屍啦?」
「我看到了什麼?這是周雲的直播間嗎?我記得這是我爺爺告訴我的,居然還會開播!」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101𝔨𝔨𝔰.𝔠𝔬𝔪】
「嘿,活的,活的啊!」
彈幕如同潮水般湧來,觀眾們都在表達自己的驚訝,畢竟周雲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直播了。
不少律師也在網上說過,周雲之前之所以直播,主要是因為他沒有案源,所以要靠這個途徑最大程度地擴大自己的名聲。
也因此很多網友們都覺得應該見不到周雲直播了,結果沒想到今天居然還能看到,算是一個驚喜中的驚喜了。
除了那些在那裡表示驚愕的觀眾們之外,還有人問之前那個智慧財產權案子怎麼樣了。
「老周,之前你不是在庭審的時候把兩個人送了進去嗎?現在那個案子做完了嗎?視頻呢?」
周雲瞅了一眼那個觀眾的網名,「愛意隨鍾起」,得,榜二大哥已經聞著味兒來了。
畢竟是榜二大哥,而且現實中也認識,所以周雲很快回復道:「那個案子已經做完了,比較費事,至於視頻,現在已經在趕工了,應該很快就能出來。」
周雲這邊正在直播呢,而在此時,魔都的周韻瑤也收到了消息,她本來正在外面吃飯,卻直接回了宿舍,開始看直播。
聽著直播間那個熟悉的聲音,周韻瑤感覺渾身都舒服了,哎,還是周律師的聲音聽著有磁性啊。
話說自己是不是真的應該去振天實習呢,本科時候就想過,只是沒去成,現在研究生都已經快畢業了,連周律師都沒有見過,好像有點不太合適。
畢竟做了這麼長時間的粉絲了。
想到這裡,周韻瑤直接要開始刷禮物,結果點了一會發現點不動,夭壽啦,周律師居然沒開禮物!
幹嘛呢?這是!直播間怎麼能不開送禮物的功能呢?要不然直播是為了什麼?
於是周韻瑤很快也開始發彈幕:周律師,快點把打賞禮物功能開了,我要送禮物呀。
周雲這邊正和觀眾們聊著,看到夜襲寡婦村發的彈幕後,頓時笑了:「今天就不開打賞功能了,以後也不開了,我直播還是會以回答大家問題為主。」
這個禮物功能要是開了的話,大家的禮物一送,滿屏都在飄那些東西,到時候我連彈幕都看不清楚了。
「好了,咱們接下來開始吧。我先挑選彈幕上的幾個問題回答一下,之後咱們開始連麥。」
周雲的話音剛落,直播間很快就像是海水一般開始湧現一堆的問題。
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層出不窮,這年頭該說不說,大家的法律意識確實越來越強,但遇到的問題也確實越來越多。
周雲掃了一眼彈幕,然後便開始回答了起來。
「關於這個彩禮的問題,其實在我之前的視頻里已經說過了,這個東西怎麼說呢,沒有辦法給出你一個定論。」
「因為什麼呢,因為各個地方的法院判決習慣不一樣,法官的想法也不一樣,所以判決結果也有很大的不同。」
「在這個問題上,法官們的主觀意識影響很大,就算你說得再有道理,他們一酌情,你就沒辦法。」
「不過你這個案子可以往這邊靠一靠……」
周雲就用這麼些比較簡短的話語,大概回答了一下彈幕上的內容,隨即便開始挑選觀眾連線了。
直播間的彈幕就像是瘋了一樣,開始不斷的刷屏。周雲隨機選了一下,很快就選中了一個人。
「這位叫賈隊長盛世美顏的朋友,你現在方便連麥嗎?」
聽著周雲的話,手機前的周韻瑤頓時整個人都繃不住了,她突然覺得,有時候網名這個東西,還是要取得像個人一點比較好。
不然你就像這種時候,這妥妥的就是社死啊,如果平時只是發發彈幕、發發評論也就罷了,但現在可是要連麥的,你是要在那裡說話的。
這個時候還頂著這樣一個網名,那到時候就是真的社死了。
再看看自己的這個網名,周韻瑤有點不敢相信,要是周雲抽中自己的話會怎麼辦,那個夜襲寡婦村,來,你有什麼問題?
到時候自己是說還是不說呢?
而在周韻瑤糾結的時候,中原省一個市內,今年二十八歲的梁燕正在對著手機發呆,她可能是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抽中。
不會吧,這麼多人,原本就想著湊一湊熱鬧的,結果沒想到還真是抽中了。
聽著自己那個網名,梁燕感覺臉都一下子變得通紅了,早知道會被周律師這麼當眾處刑的話,她就不會取這樣的網名了。
不過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有能和周律師連麥的機會,那必須得抓住。
想到這裡,梁燕趕緊打字道:「沒問題的,周律師,我這邊一切方便。」
正在直播的周雲也看到了梁燕的回覆,隨即笑著點點頭道:「好的,那這位觀眾,我們現在就開始吧。」
很快接通觀眾連線,直播間內一個好聽的女聲響起:「周律師好,大家好,我是賈隊長的盛世美顏……」
直播間裡大概沉默了那麼一秒鐘吧,隨即便是一連串的哈哈哈。
「哈哈哈,笑死我了,這姑娘自己說的時候,估計都沒繃住吧?」
「這提醒我們,網名一定要取得像個人。」
「話說,聽這聲音感覺是一個年輕姑娘,怎麼會起這樣的名字呢。」
周雲這邊也差點沒繃住,趕緊開口道:「那個,這位女士,你其實可以用自己本名的,反正在網上也沒人認識你。」
梁燕聽到這話愣了一下,不過馬上反應過來,哦,對啊,自己沒必要那麼說,網上叫梁燕的人太多了。
周雲直接說道:「行,你先開始說吧。」
梁燕很快就開始了自己的陳述,她這邊的案子其實真的很簡單,很多人都遇到過。
「周律師,事情是這樣的,我本來在一家公司做運營的,然後大概幾個月月前吧,公司開始裁人了。」
「當然,公司運營不好裁人的話,我能理解,這很正常,但是我們這個公司,它不是正常裁人的,而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方法,逼著你自己走人……」
梁燕把大概情況說了一下,這種通過各種方式逼著你走人的情況也很常見,最簡單的,本來你在這個城市上班,然後直接把你調到另一個城市,很遠的地方。
當然,這種你跑去仲裁的話,一般都能贏,畢竟調整工作地點需要員工同意才行。
所以有的公司就開始打擦邊球了,還是在同一個城市,只是把你從城市東邊調到城市西邊。
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是符合合同約定的,沒有改變工作城市,那這樣一來,仲裁的時候就會扯皮。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轉崗,你原本是幹這個的,後來被轉到另外的崗位,你去不去,你要是不去,就以這個理由來辭退你。
所以現在網上很多律師也都在給大家教辦法,比如,讓你去其他崗位,你不去,但一定要堅持打卡上班,千萬不能鬆懈。
不然到時候你不去,就能以曠工為由辭退你了。
而梁燕這次遇到的情況,就是把她由運營轉成前台。
「周律師,前台的工作我是真的不想干。只能在那裡坐著,什麼都不能動,幾個攝像頭還懟著你,每天還得化妝化的特別精緻才行。」
「關鍵是收入方面比之前要少很多……」
聽梁燕說得差不多了,周雲隨即開口道:「梁小姐對吧,我現在問你一個問題,你這個收入比之前少很多,是怎麼回事?」
梁燕隨即解釋了一下,之前她做運營的時候是有績效獎金的,這也是她的收入裡面比較多的一部分,而現在做了前台,那就只能拿固定工資了。
周雲聽完之後很快開口道:「你這個情況和我想的差不多,他們在工資方面其實並沒有給你減少多少,只是因為崗位不同,讓你少了那些績效獎金。」
「對於這個案子,其實有另一個比較好的辦法,我先問你,你想不想繼續在那個公司幹了?」
聽完周雲的話之後,梁燕連忙道:「我不想在那兒幹了,那個地方一點人情味都沒有。」
周雲笑了笑:「想在那干,有想在那乾的辦法,不想在那干,也有不想在那乾的辦法。」
「我給你的建議就是,他們讓你去做前台,你就好好做。」
啊?梁燕聽到這話,頓時愣住了。
好好做前台?這要是好好做前台的話,我找你幹什麼?
包括直播間的觀眾們,這會兒都有點茫然,不過他們也都知道,周律師給出這樣的建議,肯定有他的理由。
而且,以他們對周律師的了解,對方絕對不會無的放矢,肯定是有操作在這裡面。
周雲這邊繼續說道:「你就這樣按時上班,上個一禮拜,然後你去醫院,就說你感覺胸悶心慌,一般這種時候,醫院肯定建議讓你休息幾天。」
有一些觀眾聽到這裡,頓時感覺有點失望,周律師居然給出這樣的建議,雖然某種意義上來說,好像是有用的,畢竟是 T0 版本嘛。
但這種鬱郁症的方法,總感覺不太光彩。
正當大家疑惑的時候,周雲已經再次開口了:「我知道大家肯定想說抑鬱症不好聽,但大家注意,我們這裡不需要弄什麼抑鬱症,就單純說是身體不太舒服。」
「拿著診斷證明去找你的領導,就說是因為身體原因你沒辦法繼續做前台,所以申請調回原來的崗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周雲把法條大概給大家說了一下,然後繼續說道:「這個本來是用人單位合法辭退勞動者的理由。」
「同樣,《勞動合同法》第 46 條也有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中就包括第 40 條的那個情況。」
「也就是說,你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要把你辭退的話,必須得給你 N+1。」
「這算是勞動合同法的反向運用了,而如果對方這個時候不願意辭退你,又不願意把你調回原來的崗位,那這就叫什麼,這就是要逼著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