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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4章 姓周的你坑我!(二合一)

2026-10-02 21:52:25 作者: 左柚姜楠

  於小慧呆呆地看著面前的情況,她有點茫然,因為她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程浩會這麼聽周律師的話。

  周律師就說了那麼一句話,然後對面的程浩就真的什麼都不說了。

  不應該啊,按照自己對這個程浩的了解,對方絕對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只是一直以來都是熟人,所以就沒有太多提防。

  誰能想到好端端的對方居然會做出這樣的事?正常情況下肯定是不可能的。

  但這就是現實,尤其是現代社會,你根本不知道你身邊認識的人,什麼時候就變成鬼了。

  現代社會的這些網賭什麼的,在各種各樣的網貸平台的激發下,很多人在很短的時間內直接就淪陷了,根本就沒辦法再出來。

  在這樣的情況下,真的是防不勝防,所以律師就很有必要了,尤其是涉及到買賣房屋這種大宗交易的時候。

  反正在周雲看來,律師的最大作用應該是防微杜漸,而不是亡羊補牢,等真的到了需要亡羊補牢的時候,很多律師是沒那本事的。

  程浩前面的李佳紅有點不太明白現在的情況,他的這位當事人面對著對方當事人的各種罵,結果卻什麼都不敢說。

  雖然對方是周雲,但就算是周雲,也不能這麼欺負人,對吧?

  於是想了想之後,李佳紅開口了:「是正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律師吧?您好,我叫李佳紅,是程浩程先生的代理律師。」

  「剛剛您的當事人各種辱罵我的當事人,我想請問,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太好?」

  已經帶著於小慧坐下的周雲,聽到這話,看了過去:「哦?看李律師的意思應該是不滿意?那你想怎麼樣啊?」

  

  周雲根本沒有回答,這樣做是不是不太好這個問題,這種時候,他要是真的回答了,反倒是會落入對方的陷阱。

  面對著這樣的問題,你不管回不回答都不行,yes or no的問題,從來都只是要回答,or的。

  面對著周雲咄咄逼人的語氣,李佳紅又有點不解了,她不知道對面這位周律師到底是哪來的這麼大底氣。

  畢竟她把這個案子研究了這麼久,很清楚現在的情況,對方要想贏下這個案子,必須得另案起訴才行。

  就是說找到之前的那個債權人,提出撤銷居住權的申請,然後居住權撤銷了,再提出於小慧這個訴訟。

  但這樣一來的話,需要的時間和成本就會直線飆升,畢竟這可是憑空多做一個案子。

  自己這邊完全可以告訴對方,你們要是提起那個案子,我們這邊是可以直接拖的,到時候大家就是兩敗俱傷,所以還不如直接在這個案子裡面調解呢。

  這也是李佳紅的底氣,結果沒想到,對面這位周律師好像根本不明白這些一樣,上來就直接開懟。

  正準備說點什麼的時候,旁邊的程浩開口了:「李律師,算了算了,咱們現在就別說了。」

  李佳紅又瞅了瞅程浩,這傢伙到底什麼情況,這都能忍是吧?你忍者神龜啊?

  不過當事人自己都說了沒事,那她肯定不好再說什麼,只能帶著程浩來到了被告席上坐下,從包里掏出材料,開始翻了起來。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很快審判長徐宏宇過來了,身邊依舊是兩個審判員,在見到周雲之後也沒什麼表情,依舊是黑著臉。

  案件開庭了,而從一開始,李佳紅就表現得特別活躍。

  「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原告的問題,居住權已經登記了,但凡她去查就能知道,但是從始至終,她都沒有去查詢過,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方當事人是不存在任何欺詐情況的。」

  「希望審判長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聽著李佳紅在那裡侃侃而談,於小慧感覺自己又有點忍不住了,她很想站起來反駁一句,說對方當時當著他們的面保證過,這房子絕對沒有任何問題,大家都是熟人,我不可能坑你們的。

  然而旁邊的周雲就像是已經知道了她的想法一樣,轉身看著她,搖了搖頭,然後用外界絕對不可能聽到的低聲道:「這個時候不要想著去反駁,反駁是沒用的,你沒有證據。」

  聽了周雲的話,於小慧沉默了,然後點點頭,她現在確實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對方說過這句話。

  周雲就這麼靜靜地聽對面的律師把話說完,然後開始了他這邊的發言,只是他的話一開口就讓對面的李佳紅直接愣住。


  「審判長,我申請提交一份新的證據。雖然這份證據已經過了舉證期限,但是很重要也很關鍵。」

  「而且我這邊有理由說明為什麼會過了舉證期限才提交這份證據。」

  什麼?聽到這話,李佳紅看向了周雲手中拿出來的那份材料。對方這好端端的,怎麼會想著提交新的證據呢?

  李佳紅相信對面這位周雲律師肯定不會無的放矢,畢竟但凡是個律師都知道這種當庭提交新證據的做法會讓審判長有多反感。

  人家把什麼都準備好了,結果你這邊要提交新證據,那你讓人家怎麼辦,是給你延期嗎,還是直接把你的證據給作廢呢。

  徐宏宇看了看周云:「你先說一說你的證據,然後再說說你的理由。」

  啊?聽到這話之後,李佳紅又看向了上面的審判長,不是,懷州這邊法院的審判長,什麼時候這麼好說話了?

  她在這邊做律師也做了這麼兩三年了,對於這些法官們的秉性還是很了解的,一個兩個架子都很高,都特別難打交道。

  開庭的時候是必須得按照他們的安排來的,稍微你做一點不符合他們安排的事,那直接就會讓你難堪。

  這種當庭提交證據的事,以前也發生過不少次,或者說民事案件裡面,這種情況不能算少。

  只不過很多時候,法官會直接無視這些新證據,你提交你的,我判我的。

  結果今天,這位審判長居然讓周雲解釋,這什麼意思?

  周雲看了看對面愣著的李佳紅,笑了笑,年輕律師,學著點吧,訟棍最精髓的手段是什麼,是靠著自己那三寸不爛之舌顛倒黑白嗎?

  當然不是了,一個訟棍,尤其是國內的訟棍,他這邊最精髓的手段就在於和法官勾結。

  其他的像是什麼鑽空子之類的手段,那真的要說起來,其實是上不了台面的。

  能上得了台面的手段,就是和法官勾結……不對,我們是主角,是正派,那就不能用勾結這個詞,應該用合作。

  畢竟很多時候,你要做的事都必須得法官配合才行,比如周雲喜歡在庭審的時候向對方發問,這種一般情況下審判長不會拒絕,但也有那些就不讓你問的。

  那遇到這種情況你怎麼辦?你沒有任何辦法,法庭開庭,一切都要聽審判長的。

  同樣,周雲提交新證據,雖然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是你畢竟是過了舉證期限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官確實是可以直接認定你的證據無效的。

  法官們的自由裁量權真的很大,所以做一個合格的訟棍,他必須得掌握這門手段,然後方可立於不敗之地。

  周雲現在雖然不知道這位徐法官為什麼一直在釋放善意,但並不妨礙他利用這種善意,畢竟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合規的,這就是訟棍。

  周雲開口解釋了:「首先,我得說明一下,我這份證據不是用來證明被告在賣房子的時候存在欺詐。」

  程浩聽得有點懵逼,雖然他對於雙方之間說的這些話有點不太聽得懂,但是周雲這句話他聽懂了。

  今天這個官司好像就是涉及到我弄這個居住權賣房子算不算欺詐吧,你現在說你提交的新證據不是證明我欺詐,那你這是什麼意思?

  這一刻,就連徐宏宇也有點詫異,抬起頭看了看周雲,不知道這位周律師想幹什麼。

  而李佳紅這個時候開口了:「審判長,我請求發言。」

  得到審判長的許可之後,李佳紅隨即道:「我認為原告代理人在混淆視聽,一會說自己要提交新證據,一會又說這份新證據不是要證明我方欺詐行為。」

  「那麼我可以理解為對方的這份新證據和本案無關,那一份證據和本案無關的情況下,是不應該被允許提交和出示的。」

  「審判長,我的發言完畢。」

  徐宏宇再次看向了周雲,而這個時候周雲也開口了:「審判長,那我就繼續說了。被告代理人,這很明顯有點太著急了,我的話還沒說完呢。」

  周雲笑了笑,然後眼神掃了掃對面坐著的程浩,繼續開口道:「我的這份證據不是證明他存在欺詐行為,而是證明他存在詐騙行為。」

  這句話一說出口,李佳紅的臉色頓時變了,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想到了之前這位周律師的那些操作。

  不會吧,難道自己也要作為背景板經歷一次名場面嗎,這要是來一次,自己以後還怎麼在懷州律師圈子混啊。


  她感覺自己的心跳都有點加快了。




  雖然他在法律上是七竅通了六竅,但是對於欺詐和詐騙還是明白的,主要是之前那個張磊給他說過這些。

  欺詐,那就只是民事行為,頂多賠錢。但詐騙就不一樣了。

  徐宏宇這是微不可察的點點頭,來了,這感覺終於來了。

  周雲在那裡繼續說道:「我提交的這份證據,是一份刑事諒解書,而且上面是有被告簽字的刑事諒解書。」

  「這份刑事諒解書可以證明幾件事,第一,程浩設立這個居住權本身就是為了對抗法院執行;

  第二,程浩自己心裡很確定,這份居住權的設立有問題;

  第三,程浩故意用自己熟人的身份來哄騙我方當事人,讓我方當事人相信他的這套房子沒有任何問題。」

  「通過這樣的方式,他把這套有居住權的房子以正常價格賣掉。」

  「但是通過這份諒解書,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一件事,那就是程浩很清楚,房子上有了居住權,是絕對不可能賣到那個價錢的……」

  周雲大概解釋了一下,這一點其實非常清晰。程浩為什麼要設立居住權?因為他要對抗執行,因為設立了居住權之後,法拍那裡就賣不出價了,沒人買了。

  所以他很明白,有了居住權,房子就賣不掉,之後,他給於小慧夫妻倆賣這套房子,怕對方去查,所以就專門說了,這套房子沒問題,大家都是熟人,我不可能坑你們。

  這些確實是沒有證據了,但是,刑事諒解書上面,周雲當時是給程浩挖了個坑的。

  用屁股想都知道,周雲這樣的老東西,絕對不可能放過這麼好的機會。

  刑事諒解書是周雲提供的,你要真的說起來,它其實更像是一份刑事和解協議,既然是協議,那就有雙方的權利義務這些。

  啊,程浩在這份協議里是確認了一件事的,那就是他弄這個居住權的目的就是為了搞到更多的錢。

  包括他已經對抗執行成功了也故意不撤銷這個居住權,也是為了搞到更多的錢。

  這個案子一直以來的問題是什麼?就是定合同詐騙罪沒辦法證明程浩是有犯罪故意的,也就是說沒辦法證明他確實存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的想法。

  但是有了這份證據,就能證明他的主觀方面確實存在這方面的想法。

  看看吧,就是為了搞錢,那怎麼搞錢呢,自然是通過詐騙的方法來隱瞞這套房子上面的居住權,把房子賣出去。

  而程浩和程大山父子倆當時有沒有看這份協議呢,當然是看了的,只是他們並沒有想太多。

  畢竟已經要坐牢了,對於自己這邊承認弄這個居住權就是為了搞錢這個事實,也沒有什麼可說的,因為確實就是這麼想的。

  所以在後面,周雲還特別要求他們在諒解書下方簽署了:本人已經詳細閱讀諒解書情況,並自願簽署之類的內容。

  對,沒錯。這玩意就和你簽保險合同的時候專門抄的那句話一樣,有了這句話,就能證明你確實仔細看過這份合同,然後對於合同裡面的所有內容都確認。

  自然而然,這份諒解協議也是一樣的道理。

  而這會周雲又道:「所以我想請求法院移交程浩犯罪線索!」

  徐宏宇感覺這話有點耳熟,貌似上次周雲就是這麼玩的,結果這次又來,話說這位周律師不用刑法不會做案子了是吧。

  但你別說,以現在的證據來看,確實嫌疑很大,最難的主觀方面都有了明確證據,他自己簽的,自己也認了。

  而看著周雲手中的諒解協議,程浩的臉色一下子變得極其蒼白,不過馬上便直接跳起來吼道:「踏馬的,你坑我?我艹……」

  周雲微微一笑:「程先生,飯可以亂吃,但話不可以亂講,我怎麼就坑你了?這不是你自願簽署的嗎?當時你和你爹可是求著我一定要簽這個的,我不簽,都不讓我走。」

  「怎麼現在說我坑你,那我就真的坑你了,你能怎麼樣呢?」

  程浩感覺自己要被氣死了,不過聽了這句話之後又在那裡趕忙道:「你看,你們都看到了吧,他自己承認他自己坑死了,他承認了,我沒罪!」

  一邊說一邊還看向了審判長的方向。


  周雲看向了徐宏宇:「審判長,您說我剛剛那句話能作為程浩沒罪的證據嗎?」

  徐宏宇努力憋著笑:「不能。」

  肯定不能啊,一邊是明確的書證,一邊是隨口說的話,這怎麼比。

  周雲隨即開口道:「對啊不能,所以程浩,你說我坑你,有證據嗎?之前於小慧那裡沒辦法說你承諾過房子沒事,因為沒證據,那現在你有證據嗎?」

  這一波就叫斗轉星移,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程浩啞口無言,氣得渾身發抖,為什麼,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周雲這種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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