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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刑事和解?

2025-04-30 01:50:52 作者: 左柚姜楠

  案子很麻煩,但周雲是享受這種麻煩的。

  刑事辯護被稱為法律王冠上最明亮的一顆明珠,是最能體現專業水平、最富有挑戰性的,因為它關係生死。

  而對於周雲來說,其實做刑事辯護是一種享受,是一种放松。

  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能做的工作並不多,當事人會見其實更多的是讓對方有信心。

  雖然網上有很多律師普法,說什麼被審訊之後,一定要把自己的筆錄好好看看,有對不上的一定不要簽字。

  這話有沒有錯,沒錯,因為訊問筆錄,也就是俗稱的口供,在我們國家的刑事證據體系里特別重要,尤其是初次訊問!

  經常被審訊的朋友都知道,人剛剛進去的時候是最慌張的,基本上可以說問什麼說什麼,甚至都沒問呢,就直接說了。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那就是在被抓之後,有幾個人能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質,可以和審訊民警溝通這些呢。

  周雲一邊想著這些問題,一邊打車回到了律所。

  進了辦公室沒多久,老莊便過來了:「怎麼樣?你覺得有沒有希望?」

  周雲聞言搖搖頭道:「我現在不好說,目前手裡掌握的信息太少了。」

  如果沒批捕,那偵查階段肯定要做工作,因為刑事拘留的時間又被稱為刑案的黃金時間,就是要爭取不捕。

  但批捕了,那在偵查階段就沒什麼好說的,安心等審查起訴吧。

  老莊點點頭,周雲都這麼說了,那就只能等著了。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春天來了,又到了動物們交配的季節。

  這不是瞎說,因為振天律所最近接了好幾個強姦案,現在的大環境不好,所以老莊都有點撓頭。

  不過有個好消息是,章雲帆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

  知道消息後,周雲很快便開始準備閱卷。

  現在很多地方都已經開始實行網上閱卷了,就是律師沒必要去檢察院,直接在網上完成身份核驗後就能閱卷。

  

  也算是另一個進步吧。

  律師的閱卷也是經歷了好幾個階段,最開始的時候哪有什麼電子手段,去了檢察院開始慢慢複印,有的還得自己抄,能弄好久。

  這種太沒效率了,後面智慧型手機出來,相對好辦了一點,可以拍照。

  那些卷宗多的案子,光是拍照都能拍半天,所以那會律師去閱卷,手機必須要有電量保證。

  再之後就開始了所謂的電子閱卷,但不是很多人想像的那樣,而是刻光碟。

  律師拿著空白光碟過去,然後檢察院那邊有刻錄機,直接把相應的電子卷宗給刻進光碟內。

  遇到案子比較大的,可能一次性得十幾張光碟,都需要律師自己準備。

  別問為什麼不拿著u盤過去複製,你什麼時候見過公檢法系統的內網允許你插u盤的……

  就這光碟刻錄還別嫌棄,如果感興趣的可以搜一下,有的地方法院一直到21年才布置了光碟刻錄機,還專門報導了……

  而到了現在,部分經濟發達的地區開始實行網上閱卷,這才叫正兒八經的電子閱卷。

  比以前的效率高太多了,以前去閱卷必須得提前和檢察官聯繫好。

  畢竟檢察官手頭的案子很多,有時候還要去學習去開會,律師必須得等著。

  電子閱卷就好弄了,登陸檢察系統的網站或者小程序什麼的,沒註冊的把自己的律師個人信息這些註冊一下。

  然後就是申請綁定案件,提供一些信息,比如案件名稱,比如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之類。

  然後需要提供證明文件,比如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開具的證明,和線下閱卷提交的都差不多,把這些上傳了,然後等著檢察院那邊審核。

  審核通過後給你發個消息,案件就綁定在你的帳號上了,可以直接登陸進行閱卷,很方便。

  時間慢慢過去,南雲區檢察院,今年三十六歲的檢察官李幻珊正在進行審核,她就是「章雲帆敲詐勒索案」的承辦檢察官。

  這會兒看著電腦上的信息,李幻珊的眉頭皺起:「周雲?這個章雲帆的案子居然讓周雲看中了?」

  到了現在,基本上京海市政法系統的人都知道了有周雲這麼一號律師。


  尤其是某些加班過度的民警,比如老洪,現在對周雲這個名字都快ptsd了。

  誰家正常人報案弄兩麵包車證據啊,偏偏他還沒辦法拒絕。

  李幻珊一邊通過審核,一邊開始想案件,這個案子她很清楚,畢竟批捕也是她這邊經手的。

  為什麼批捕,原因很簡單,對方沒有一點認罪傾向,而且如果取保候審,有很大的可能會做報復舉動。

  另外就是至關重要的一點,沒有退贓。

  這就是完全不配合,所以這邊直接進行了逮捕。

  但是現在看到周雲接了案子,李幻珊開始頭疼了。

  按照正常來說這個案子沒什麼問題啊,得想想怎麼和那位周律師溝通。

  還是那句話,不批捕,那檢察院和律師沒什麼衝突,批捕之後就不一樣了。

  如果最後無罪,檢察院要賠錢,下面的經辦人考核要受到很大的影響。

  把這邊的審核做完,李幻珊隨即開始聯繫被害人那邊,現在她有兩件事,一件就是爭取讓章雲帆認罪認罰,另一件就是看看有沒有刑事和解的可能。

  現在這個情況後者要先做,因為和解了之後才能更好勸說認罪認罰,爭取緩刑。

  京海市京南區,今年三十一歲的劉嘉樂正在家裡刷著手機,他就是案件中的被害人,也就是那位姦夫。

  姦夫嘛,潘驢鄧小閒一般都得占上一樣,而劉嘉樂長相不錯,會說話會哄人,關鍵是他很閒。

  就在此時手機響了,劉嘉樂點了接聽道:「喂,誰啊?」

  「哦檢察院的,刑事和解是吧,我肯定是想和解的。」

  「要求,那他當初把我打成那樣……」

  「那這樣吧,明天上午,你來檢察院,和對方溝通一下,看看行不行。」

  檢察院,李幻珊得到答覆後掛了電話,這個案子誰都知道,本身就是劉嘉樂引起的,但沒辦法,法律上對於通姦這種情況沒有規定。

  所以明知道對方在道德上有很大的問題,但你就是拿他沒辦法。

  現在,就看周雲這邊了,一邊想著,李幻珊再次拿起電話。

  律所內,周雲收到了審核通過的消息,隨即開始登錄閱卷。

  很快他就看到了第一份證據,是對方報案的證據,時間是……捉姦行為發生一個月後!

  一個月後?這個人在一個月之後才報案?

  周雲正想著呢手機響了,拿起來接通。

  「喂,我是周雲,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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