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行政訴訟原告,周雲要做的就是把對方提出來的觀點全部駁倒。
而事實證明,他做的很不錯。
被告提出來的兩個觀點,一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說純粹是平時習慣這麼做了,所以這會就直接那麼說了。
要不然總不能說那邊的仨人不懂法吧,這話可不興說。
另一個相對來說還算行,只是這又說明另一個問題,對方根本沒有把行政訴訟法中關於「商業秘密」這個規定給吃透。
單單有商業秘密可不夠,不足以說明問題,只能說明一點,那就是這些人已經習慣了用這樣的方法應付人,所以對於行政訴訟沒有學到家。
而且在這裡,周雲可是給對方挖了一個坑的,只是不太清楚對方會不會往裡跳。
現在,對面的三人已經頂不住了。
「身為工作人員,連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理都沒有學通,就敢出庭……」
眼見某人說的越來越離譜了,審判長再次敲了敲法槌:「咳咳,那個原告代理人,還有沒有其他要補充的?」
這周律師是吃了火藥嘛,案子早就能贏了,但看他那架勢是直接衝著對面這三人去的。
沒必要,真沒必要,你們之間又沒什麼仇,何必要這麼說呢。
周雲聞言也只能強行剎車,臉上帶著幾分意猶未盡道:「我這沒什麼要補充的了。」
對面,銀杉區司法局負責行政複議的段若谷抹了把汗,有那麼一瞬間,他感覺自己又回到了以前的大學課堂上,上面的行政法老師正在噴著唾沫罵人。
看來確實是倦怠了,居然連這方面都沒有考慮到,某種意義上來說對方說的也是對的。
審判長又開口道:「被告,你們這邊呢?」
段若谷趕緊道:「沒了,我們沒有什麼要說的了。」
審判長隨即敲響了法槌:「好,本案現在休庭。」
休庭了,周雲施施然地收拾好了東西正準備起身走人,結果就在這時他發現被告席上的一個工作人員走了過來。
「你好,請問有什麼事嗎?」周雲滿臉矜持道。
走過來的工作人員正是段若谷,這會兒面無表情道:「周律師,您這行政訴訟的水平真的高啊,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周雲笑了笑道:「哪裡哪裡,也就法律界頂尖水平吧,馬馬虎虎。」
這一句話瞬間把段若谷給整不會了,他都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不是在謙虛,黑臉都給弄白了。
所以只能隨便說了兩句然後走了回去。
周雲一臉無所謂,收拾東西直接走人,要什麼謙虛,我這說的是事實而已。
而在另一邊,被告席上,三人正在商議。
「謝主任,您這邊估計也看出來了吧,這個官司咱們應該要輸了。」
段若谷開口道。
教育部門過來出庭的謝主任聞言嘆口氣道:「看出來了,但也沒用啊,這根本不是一個水平的,那周雲真的不一般。」
可以說雙方就不是一個段位的。
段若谷同樣無奈道:「這個當然,人家水平高。」
謝主任聞言詫異道:「你有什麼好辦法嗎?」
旁邊段若谷的同事也有點驚訝,平日裡在單位不顯山不露水,難道這段若谷也是一個高手?
這麼長時間相處他居然沒看出來?
段若谷搖搖頭:「我能有什麼辦法,我的意思是,找一個擅長這方面的律師做個諮詢吧,要不然根本沒法弄。」
案子現在不能輸,因為一旦輸了,對方就可以直接拿著公開的信息起訴。
到那個時候證據充分,法院沒理由判輸。
其他兩人點點頭,目前只能這樣了,尤其是謝主任這邊,這稍微弄不好,他們領導就可能會出名了。
畢竟現在誰都知道,周雲做完案子後會習慣性的發網上。
雖然拖欠工程款的事各地都有,但周雲發出去的效果可真的不一樣。
三人離開法院回到單位,謝主任將情況匯報給了領導,領導聞言也是一個勁地嘆氣。
現在只能找一個水平高的律師來了,不然二審肯定沒戲。
謝主任多番打聽,你別說確實找到了一個擅長行政訴訟的律師,是魔都的一個大狀,名字叫岳夏嵐。
司法局辦公室內,負責行政複議的段若谷三人又坐在了一起,今天他們要通過網際網路會議的形式向魔都的這位岳律師做諮詢。
視頻接通,謝主任首先笑著打招呼道:「岳律師您好,我是謝建設,咱們之前通過電話,相關資料我也給您發過去了。」
與此同時,魔都天逸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今年四十三歲年富力強的律所高級合伙人岳夏嵐西裝革履,笑道:「謝主任您好。」
「情況呢我基本上了解了,那位周律師的行事作風我也聽說過一二,不過也確實沒想到他會在庭審中那麼的……瘋。」
兩邊就這麼隨便聊了幾句,然後岳夏嵐開口道:「從你們說的情況來看,一審你們肯定是輸了,證據完全沒用,被對方碾壓。」
「所以二審一定要抓住了,絕對不能輸。」
「那位周律師的水平很高,這個我承認,但他不應該在庭審中把那些話都說出來,所以,我們要想贏,只需要反其道而行之!」
聽到這話,視頻前的謝主任三人頓時臉上浮現了喜悅。
「岳律師,您說怎麼個反其道而行之呢?」
視頻中,岳夏嵐滿臉自信道:「周雲在一審中反駁你們商業秘密的理由是什麼,是說,單純是商業秘密還不夠,還必須得證明,公開這個信息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才行!」
「那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只要我們能證明這個信息公開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那案子是不是就能贏了?」
謝主任三人聞言頓時愣住了,好像還真是這樣。
但很快段若谷便開口道:「岳律師,這個不好弄啊,你看周雲之前都說了,說這個案子的第三方是康得建築公司,而這家公司已經註銷快十年了。」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怎麼可能證明公開信息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呢?」
岳夏嵐笑道:「是,公司註銷快十年了,那以前的公司老闆還活著吧。」
「公司雖然註銷了,但債權,也就是那筆工程款還在,你們教育局還沒有給,對不對?」
謝主任下意識地點點頭。
岳夏嵐隨即道:「好了,你們沒給,那麼理論上來說這筆錢就應該屬於康得公司,因為它才是合同上的承包人,是不是啊。」
「按照我們國家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銷之後,剩餘財產是要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
「債權是什麼,同樣是財產,那按道理來說就應該歸屬於公司股東的!」
「也就是說這筆工程款理論上是要歸康得公司股東所有的。」
「周雲不是喜歡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嘛,好啊,這條例的第三十二條規定,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到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
「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
「那好了,只要把那個老闆找出來,你們給出個徵求意見書,然後讓他出具一份不同意公開的意見書,理由就是,公司的債權現在歸他,如果公開會損害到他的利益。」
「這事,是不是就妥了?」
謝主任三人聽得人都有點麻了,不是,還能這麼玩的嗎?
這就是從公司法的角度出發來解決的,公司那個法人雖然死了,但之前別人欠公司的錢還在,這個錢屬於公司的股東。
那好了,這個第三方就從公司變成了自然人,所以只需要這個人出具意見書,那程序就沒問題了。
弄明白之後,謝主任疑惑道:「岳律師,那老闆怕不會同意吧,這樣一來對方就可以告那個老闆了吧?」
岳夏嵐笑道:「你是說對方告那個股東要錢是吧,他憑什麼告,公司欠的錢,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憑什麼承擔?」
岳夏嵐大概解釋了一下,表面上看起來這不合理,但其實就是玩的一個訟棍手段。
行政信息公開中,只要相關第三方不同意且有合理的理由,注意是合理理由就行,那行政機關就不用公開。
說白了就是一個權重的問題,只要是相關第三方,只要能有合理理由說明可能會影響他的權益,就不用公開,注意是可能!
而如果真的要較真,說公司註銷後的債務和債權怎麼弄怎麼分配,那就要找出之前的清算報告來,看看這個公司註銷清算程序是不是有問題。
而註銷清算報告一般保存多久,公司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來看,正常是十年。
「你們說這公司註銷快十年了,我之前算了一下,其實不是十年,是已經超過十年了。」
「就不用說訴訟時效了,單單是證據他們都找不到,清算報告都沒有,他們拿什麼起訴?」
「然後你們再給這老闆一點小工程什麼的,他肯定願意幫忙,這也不是偽證,理論上那個債權確實可能歸屬於他。」
這一刻,謝主任只有一個想法,和這些律師們打交道時間長了容易折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