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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錢就代表著誠意

2025-04-30 02:00:31 作者: 左柚姜楠

  時間已經來到了兩天後,孫依玲剛剛下班回家,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喂,對我是孫依玲,嗯,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制的。

  這估計就是來找自己商量那個賠償的事呢。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開口道:「哦王律師是吧,你是來和我談賠償的事吧,周律師已經和我說過了,你直接說吧,對方能給多少錢。」

  電話另一邊,律所辦公室的王律師聞言笑道:「哦,原來周律師都已經和您說了,那我就直接點,潘總的家屬準備給您把那一百一十三萬多都執行了。」

  「然後就是您這邊能不能給出一個諒解書呢?」

  聽到這話,孫依玲頓時笑了,說實話,有時候她真的不知道對面這些人,這些老闆到底是怎麼想的。

  你說他們有沒有錢,當然是有錢的,用屁股想都知道有錢。

  周雲之前給她說過,這麼多次的訴訟,對方同樣請了律師,對方為此支出的律師費都不少了,好幾萬肯定有。

  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拖著,拖的她絕望之後,再調解,討價還價,花點小錢來解決問題。

  但是到了現在,人都已經進去了,還在這討價還價?

  這是真的讓她理解不了,要錢不要命是吧。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道:「把那個賠償給了,然後要諒解書是吧?」

  

  「你們如果是這麼想的,那就不用談了,該咋辦咋辦吧,就這樣,掛了。」

  說完,孫依玲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掛了電話,現在她可以說是無條件信任周雲。

  既然周律師說除非多給錢才答應,那就必須得多給錢才行,不然就直接判,反正後面肯定能要到那筆錢。

  電話另一邊,王律師還想再說什麼,然而他只能聽到手機的忙音。

  忍不住嘆口氣,王律師感覺很煩,之前就說了,要諒解書就大氣一點,多給點錢,直接一次性到位了,別討價還價。

  結果沒想到,那位潘總的妻子都這個時候還想著省一點,不是你這時候了怎麼省啊。

  醞釀了一下情緒,然後王律師撥通了電話。

  「餵劉女士,嗯不忙吧,哎給你說個事,就諒解書那個,人家根本就不答應,對,我這邊話還沒說完呢,她就說了,說我們要只想把賠償給了就要諒解書,那就不用談了。」

  「對然後就掛了電話,我又打了幾次,人家都不接。」

  潘總家裡,被稱為劉女士的女人皺著眉頭道:「不是這女的什麼情況啊,那她覺得這不行好歹給個價是吧,直接掛電話算什麼啊。」

  聽到這話,王律師再也忍不住了:「劉女士,現在是你丈夫被抓了,你們是求著人家的,所以咱就別說這種話了。」

  「這不是做買賣,這是求人家諒解呢。」

  反正有那麼一瞬間,王律師甚至都感覺這位劉女士是不是很想讓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麼就這麼摳門呢。

  明明裡面的潘總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多給錢,一定要拿到諒解書,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這位劉女士呢,找自己的時候很著急,看得出來很擔心丈夫。

  但是只要一談到錢,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樣,各種摳,絲毫看不清形式。

  這種情況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辦,按道理來說他應該聽當事人的話,也就是裡面那位潘總的。

  但是,潘總還在看守所,也沒這本事掏錢,所以只能指望他老婆。

  實務中像是這種家屬和嫌疑人意見不一的情況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要不要退(賠)款。

  做刑辯律師的一般都遇到過這種情況,一些經濟類案件,公安機關不給取保,就是要讓你儘快退賠。

  嫌疑人是很想退賠的,最起碼退了之後就可以取保,人暫時就能出來,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屬沒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賠,這種情況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絕對值的話也不少,畢竟我們國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賠這種情況,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畢竟在裡面和外面的感受是不一樣的。裡面的想著趕緊出去,外面的想著能省點就省點,萬一花了錢沒用咋辦。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律師該怎麼辦,聽誰的。

  沒能力退賠那沒辦法,律師總不能說你去賣房子或者幹嘛,那肯定不行,律師只能告知法律風險。

  那如果有能力退賠但就是不給咋辦,還是那句話,律師不是保姆,盡到充分告知義務就行,這個是為了規避自身的法律風險。

  嫌疑人在裡面,就算做了決定也執行不了,所以能執行的就是外面的家屬。

  法律上對這個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說,指定法律法規的人可能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就只能按照實際情況來,誰拿著錢,聽誰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證據留好,免得以後麻煩。

  手機里劉女士的聲音響起:「那……王律師,我先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王律師便準備再去見見潘總了,必須把情況告訴他。

  不是我不想幫你,是你老婆那裡卡住了,不願意給錢。

  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看守所內,潘總聽了王律師的講述後人都麻了。

  「那踏馬都是我賺的錢,她在那裡猶豫個屁啊,告訴她,給一百五……不,給兩百萬,一定要讓對方答應!」

  「我是一天都不想在這破地方呆了。」

  「她要是再囉嗦,我出去了打不死她!」

  潘總滿臉憤怒地吼道,他一個大老闆什麼時候受過這罪啊,進來的時候大通鋪已經排滿了,他睡在了地上!

  就這,身邊都擠得都是人,一個人也就那麼幾十厘米的寬度,那別人超線了怎麼辦,要麼自己忍著,要麼喊管教來,這是規定。

  為了避免雙方因為這些事起爭執。

  但實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更不用說磨牙放屁的人比比皆是,而且看守所內也有自己的一套規則。

  每天除了放風時間就是靜坐,他是真的頂不住了,只要花錢能暫時出去,那也行。

  而且,潘總現在更覺得害怕,他費盡心思無非就是為了賺錢,結果現在他自己都進來了,妻子卻在那裡不想給錢。

  這萬一以後還有事咋辦……所以錢得賺,但必須得握在自己或者一定會救自己的人手裡才行,不然天知道會發生什麼。

  王律師點點頭:「好的潘總,我這邊製作了會見筆錄,您等會看看有沒有問題,沒問題的話簽個字。」

  在看守所會見時候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是不能錄音的。

  所以有的時候為了確認,律師會製作會見筆錄讓嫌疑人簽字。

  當然,你的會見不受監視,但如果搞筆錄而且要帶出去,那需要看守所的審查,確定沒有泄露案件信息的情況下才會允許你拿出去。

  一個小時後,王律師走出看守所,撥通了電話。

  「餵劉女士,對我剛剛見完你丈夫,潘總的意思是這樣的……」

  王律師一個字沒變,把潘總的話給複述了一下,語氣甚至都是一樣的。

  那邊的劉女士頓時呆住了:「老潘真這麼說的?給兩百萬?他瘋了吧他,給一百萬不就行了嘛,為什麼要給這麼多!」

  這次的王律師都懶得說其他話,只是道:「劉女士,話我給你帶到了,具體給不給那也不是我能決定的。」

  「如果你不信,那我這裡還有會見筆錄,上面有你丈夫簽的字和手印,你可以自己去申請鑑定。」

  劉女士沉默了,想了半天還是道:「王律師,我給,我給還不行嘛,不過要是老潘沒說這話,那……」

  「說穿了你還是不信,那你來找我吧,筆錄就在我這,自己拿去看,我什麼都不說了。」王律師也很是不爽道。

  最終劉女士沒辦法了,只能答應下來。

  時間來到了第二天,孫依玲這邊再次接到了王律師的電話。

  「啊?兩……兩百萬?確定可以給這麼多嗎?」

  之前好像說的是一百一十三萬吧,那也是勝訴後可以執行的數額。

  結果沒想到對方現在居然直接翻了個,說明真的有錢,之前就是故意不想給!


  手機中王律師的聲音小響起:「當然可以給了,我們可以找公安民警來出面然後給錢,你這邊出具諒解書。」

  「孫女士你看這樣如何?」

  孫依玲這次沒有猶豫直接道:「可以,那沒問題。」

  又是一個上午,在長花區分局以及周雲等人的見證下,孫依玲和潘總的妻子簽訂了刑事和解協議。

  兩百萬到帳!

  公安機關門口,看著銀行卡上的數字,孫依玲很高興,但同時又有點悲傷,這些錢是她丈夫用命換來的。

  而且如果沒有身邊這位周律師的話,她根本拿不到這麼多。

  轉身想去感謝呢,就看到那位周律師開口了:「已經謝過了就不用再謝,本來我也是收錢辦事的。」

  「拿著錢好好把孩子養大,好好過日子吧。」

  周雲同樣很感慨,這個案子不算大,但是在他做過的案子裡也算最複雜的一個了。

  歷經七次訴訟和仲裁程序,這才勝訴,執行階段又費了老大功夫才終於拿到錢。

  這還不算保險的那些訴訟。

  總得來說就是,維權難,維權真的難。

  告別了孫依玲,周雲緩步回了酒店,案子做的差不多了,接下來就是要製作視頻了,可以預見的是,這次的視頻會很長……

  另一邊,孫依玲回了家,把簡訊給段立偉父母看。

  「爸媽,那位周律師幫我們要到錢了,兩百萬!」

  段立偉的父母看著那簡訊,眼淚往下掉,兒子沒了,好在終於拿到了一些錢,那位周律師真的可以說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

  要是沒有周律師,往後的日子真的不知道怎麼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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