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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離婚諮詢,做不完的離婚諮詢

2025-06-23 18:19:56 作者: 左柚姜楠

  京海,周雲還不知道老洪那邊已經把人抓了,他這會正在忙,忙著給教師隊伍們做法律諮詢。

  他這樣的律師,普通人平時根本見不到,現在好不容易能有這麼一個免費的諮詢機會,那大家肯定都得來諮詢一下。

  畢竟真的說起來,這年頭誰家還沒點難念的經啊,就算自己沒事,那也可以幫著親戚朋友問問。

  而且一切都是合法合規的,名義這個普法宣傳活動是以京海市律協的名義和新廣區教育系統合作的。

  所以做諮詢的不單單是周雲,還有振天律所以及其他一些律所的律師們。

  這也是老莊的習慣,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次的普法宣傳是周雲發起的,是為了方便他做案子。

  但既然是普法宣傳,那肯定要符合形式,所以老莊直接給安排好了,絕對不能讓其他人找到攻擊周雲的點。

  此時此刻,新廣區某個學校會議室內,周雲正在挨個做著諮詢。

  其他那些律師倒是也有人去問問題,主要是周雲那裡不好排隊,所以就去旁邊來隨便問問。

  當然最後還是要去周雲那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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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雲這邊,那案子可以說是五花八門,但主要還是以民事,尤其是婚姻和勞動糾紛為主。

  「你是想問你們之間的離婚協議是吧?」周雲看著對面的一個老師說道。

  老師點點頭:「周律師,我們是三年前離婚的,協議離婚,當時協議上寫的很清楚的,他每個月要給我撫養費一千五。」

  「然後如果他沒有按期給的話,那就要支付違約金五萬元,我現在想問的是,他現在已經有倆月沒給撫養費了,你看我能不能去告他要這個違約金呢?」

  周雲聞言開口道:「這個首先我和你明確一點,沒法告的,你可以主張讓對方把倆月的違約金給你,但不能主張所謂的違約金。」

  「根據民法典關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義務的規定,你和他要撫養費是可以被支持的。」

  「但是,離婚協議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合同,所以哪怕你們有約定,如果以此來提起訴訟,那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這個違約金的。」

  周雲沒有把話說死,只是說一般不會。

  這年頭法院的判決五花八門,時不時的就會冒出來一個莫名其妙的判決,這個他也沒辦法保證,所以只是說一般不會支持。

  這裡也是要說一下,離婚協議雖然看起來是個協議,但其不受民法典合同編的約束,而是要受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約束。

  也就是說,它不是個合同,所以不能按照合同的規定來。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那以此為由,可以約定撫養費,但不能超出這個範疇,超出的部分是不會被支持的。

  面前的老師聞言頓時道:「周律師,真不會支持嗎?可是他自己同意的啊,他自己簽字的……」

  周雲耐心地解釋道:「是,他確實是自己簽字的,是他的意思表示,所以你可以直接去和他要,但如果起訴的話法院不會支持,明白嗎?」

  老師在那裡很不滿意,一個勁的反駁,看那意思是要和靚仔周來辯論一番。

  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是說歧視某個職業,就是像老師這個職業,有少部分群體的說教味很濃。

  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人,他們就總會想著給你說教。

  就比如現在,明明對方是來諮詢的,結果還要給周雲這個專業律師來說教一下,就很奇怪。

  對於這種人,周某人一般不會慣著,於是他花了十分鐘的時間。

  十分鐘後,那個老師抹著眼淚從會議室離開,再也不說什麼辯論的話了。

  周雲喝了口茶,隨即道:「下一位!」

  很快又有人進來了,還是離婚性質的案件。

  「你是說,離婚協議里約定說孩子以後的彩禮等結婚費用由對方承擔,如果起訴會不會被支持?」

  周雲下意識地又端起了水杯,這已經是今天上午的第六個類似案件了。

  也不知道是誰和他們說的,離婚協議里什麼都往上寫,當然,寫什麼東西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你這種內容寫上去,法官看了都頭大。


  喝了口茶,周雲還是解釋道:「這個法院一般不會支持的,理論上來說,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才有撫養義務,對於成年子女,一般來說是沒有其他義務的。」

  「彩禮這個,是要秉持自願原則……」

  什麼叫自願原則,就是說你做父母的願意給,那你可以給,不願意給,孩子也不能強要。

  所以離婚協議里寫這麼個東西,那肯定是不會被法院支持的。

  什麼情況下會突破這個未成年子女撫養義務呢,那就是大學生活費用這一塊,有一些地方法院曾經判過。

  就是說,雖然這個時候已經成年了,但上大學期間其實依舊沒有經濟來源。

  那麼這個時候,就算離婚協議里沒有約定這個費用,那如果起訴的話,法院依舊有可能判決另一方來支付一半的大學教育生活費用。

  就這樣,周雲一個又一個的給出諮詢,速度還是挺快的,因為他的經驗豐富,很多時候甚至可以直接找出案例來給對方看。

  終於,一個中年婦女走了進來,見到周雲後便開始哭訴:「周律師,周律師您幫幫我吧,我真的要活不下去了。」

  周雲聞言道:「這位老師您先坐,坐下來慢慢說。」

  中年婦女坐下來穩定了情緒,這才開口道:「周律師,我這事,真的是我都不知道怎麼說……」

  很老套的一個離婚案開頭,中年婦女姓趙,這位趙老師的丈夫是個生意人,在外面包了個小三,然後被她發現了。

  非但如此,她的丈夫還給小三買了一套房子。

  那沒辦法,只能是離婚,請了個律師,按照一般的程序,那肯定是要先提起訴訟把房子追回來。

  就說那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所以現在那房子應該也算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程序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正常律師都會這麼幹。

  打官司也很順利,把房子要了回來,確認這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果要回來之後發現沒辦法過戶,因為這房子被抵押出去了。

  那也無所謂,本來這一步就是要先把房子握在手裡,然後確定對方出軌,這樣就可以確定對方是婚姻過錯方。

  起訴離婚,也是走訴訟程序,男方沒抵抗,同意離婚,但是要求女方共同承擔夫妻債務。

  對沒錯,男方在這裡設了一個局!

  那房子是男方借錢買的,有借條,上面寫的很清楚這錢借來就是要買房的。

  現在好了,買房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都有五百多萬了!

  也就是說,這房子本來是男方借錢給小三買的,但是在女方費盡心思打了官司之後,這個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

  既然房子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那自然而然的,債務也就成了夫妻的共同債務。

  你要知道,這個房子還被抵押出去了,同樣還有抵押款在,一共得有個七百多萬。

  更大的問題還在於後面,男方和小三早就已經做好了資產隔離,現在兩人都已經成了老賴……

  所以,真的要是說起來,理論上這筆錢都得這位趙老師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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