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怎麼樣啊這首歌?」
助理以為李團覺得這首歌不行,誠惶誠恐問道。
他知道李團導演已經為這事好長時間沒睡覺了。
這個表情他也認識,此前送過來的那麼一些歌,他都是這個表情。
可沒想到李團的反應出乎意料。
「這首歌太好了,叫什麼名字……算了,讓我來聯繫這位歌手。」
此時的李團顯得很激動,恨不得馬上就和對方談論合作。
「這位歌手叫做沈浪,這是他的一首新歌,剛剛才發布。」
「他現在正在京城五十里外的……哎導演你幹嘛?」
「快,去訂前往京城的機票!」
李團直接喊道。
最好下午就能見面。
……
早上的晨跑隊伍裡面,多出幾個人。
分別是陳陳陳,蘇芒和舒琦。
「早啊你們,也來晨跑啊?」沈浪按照慣例打聲招呼。
「看到你們每天都在這裡跑步,也把我運動的癮給勾上來了。」舒琦笑道。
「那我們就一起跑吧,有個伴兒不會無聊。」
幾人慢跑一個小時,之後就各回房間洗澡和吃早餐。
而沈浪這邊,也接到金川的電話,作為他目前的經紀人,還未到期的那種。
有活乾的話,都是別人通知他。
今天也不例外。
其實金川看到沈浪能夠回到第二春,是又喜又氣的。
喜的是,能夠看到他再次翻紅,對於帶了他幾年的經紀人來說,是一件好事,他們私底下也是朋友。
雖說他在節目上的人設有些奇怪,很多時候連他看了都想氣得打人。
氣的是,之前這小子隱藏得夠深,在他們合約要到期,公司放棄他的時候,才展示自己的才華。
他可沒少被老闆數落。
一番閒聊之後,他就說明來意,有一位電影導演,看中他的一首歌,想要買來當主題曲。
並且約定在下面見面。
當天下午,在一家咖啡廳里,沈浪見到名為李團的導演。
印象中是一個比較年輕,肥肥胖胖的,和導演的形象大相逕庭,倒是有點像助理。
「你好沈先生,我是導演李團,很高興見到你。」上來李團就伸手問好。
「你好,李導演。」
沈浪也沒有皮一下,中規中矩的打招呼。
「我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叫李團,是一名電影導演。」
「我想李導演應該不是想請我去演戲的吧?」
李團剛說完,沈浪開著玩笑道。
「哈哈,其實以沈先生的外貌,來當我的男一號那也是綽綽有餘。
這倒不是他的一句客套話,因為沈浪的長相確實有點類似於那種校園校草。
和他的劇本人設比較吻合,要是演技還合適的話,真可以讓他來演。
不過眼下應該是另外一件事。
「我這次來找沈先生,是看中了你的這首《那些年》,想用它來擔任我們這部電影的主題曲。」
李團也開門見山,直接說出了此次前來的緣由。
正所謂一個高情商的人,說話就是滴水不漏。
「《那些年》是吧?」
沈浪也猜出他此次前來的目的。
李團他不太熟,但也看過他的一些電影。
都是清一色的青春類的電影。
青春類的電影嘛,剛開始肯定是各種甜情蜜意,最後升入大學之後種種磨難最後分手。
直到多少年後,再次見面。
兩眼淚汪汪。
前面不管多差勁的男主,都能混成一個不錯的模樣。
這類電影從早期的車禍,癌症,失憶。
變成了後來的劈腿,分手,打胎。
近些年,開始著重於「前任」「遺憾」之類的主題。
喜歡在情人節那天,讓小姑娘們哭的淚眼婆娑的。
李團的電影,倒是沒有那些狗血橋段。
但也離不開戀愛分手再相逢。
也就是最後的結局從簡介和電影名字都能品的出一二,但是其中的過程就極為的重要了。
既然是這樣的類型。
那麼他的這麼些首歌裡面,也就《那些年》和《嘉賓》最適合了。
當然。
《同桌的你》勉強也行。
不過一首民謠歌曲,似乎在劇情最激情的時候,不太適合煽情。
「對對對,就是《那些年》這首歌。
「你看我們要不要坐下來詳談?」
見沈浪一說就懂了,李團也不再多言。
「我們要想要買下這首歌的使用權和發行權,能夠在其他平台宣傳。」
李團也沒妄想能夠直接買斷這首歌的版權,對方賣不賣不說,也不知道會要求多高的價格。
況且他只是為了電影的宣傳,只需要買下使用權和發行權就行了。
「當然沒有問題,不知李導想花多少錢?」
「200萬。」
李團早就已經想好了價格。
這是一個在他看來很合適的價格。
其實業界就算是找人寫歌,都花不了多少的錢。
沈浪有才華,但說白了名氣也不高,有這個200萬的價格,也是他急需要一首主題曲。
而且現在沈浪人氣最高峰,買來這首歌需要提價。
要不然換做平時,100萬就足夠了。
「成交。」
沈浪也沒有跟他多聊的意思。
反正只是買過去宣傳,版權還在他這裡,白得一百萬這不香嘛。
「沈先生不再考慮考慮?」
「李導這麼有誠意,我何必當這麼一個惡人呢。」
李團有些意外。
他不知道沈浪心裡打的算盤。
既然是第一單生意,沒必要和對方急頭白臉的討價還價的。
讓兩方不高興不說,還容易影響這樁生意。
掙錢嘛,不寒磣。
況且他現在有運氣在身,也不怕被人坑。
「這裡的咖啡很不錯,沈先生要不要嘗一嘗。」
「當然,李導選的地方,那肯定是不錯的……那就預祝我們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團的反應很快,讓法務整理好了合同,送了過來。
而沈浪也特意得請了一個律師,逐條逐條的把合同都給看完了。
確認沒有留下隱患以後,沈浪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這一手。
倒是讓李團有些意外。
倒不是他留了什麼坑人的條例,只是像他這樣,簽合同時候會如此嚴格的年輕明星已經很少了。
那些小年輕為了出名,和經紀公司簽約,然後被坑的抑鬱退圈不說,還得要賠償違約金。
要都有沈浪這樣的意識,也不至於被坑成這樣。
在確定以後,立即離開也不太好,沈浪隨意道:「既然已經談成合作,那能不能聽一聽李導這部電影的整體故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