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林默的聲音,通過麥克風,清晰地傳遍了整個網絡。
那聲音平靜,甚至帶著一絲慵懶的笑意,與直播間裡狂暴的彈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他對著鏡頭,露出了一個標準的八顆牙齒的微笑。
「首先,感謝榜一這位名叫『正義必勝』的朋友,送出的嘉年華。」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敲。
「我替我的當事人陸衡先生問一句。」
「這三千塊,算是替許倩倩女士,提前支付的第一筆名譽損害賠償款嗎?」
整個直播間,那如同瀑布般滾動的彈幕,出現了零點一秒的停滯。
所有人,都愣住了。
包括站在不遠處的陸衡和陳麥。
他們預想過林默會反駁,會憤怒,會擺證據講道理。
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會用這種方式開場。
這他媽……
是在對線嗎?
這分明是在拱火!
短暫的死寂之後,彈幕以一種比之前猛烈十倍的態勢,徹底爆炸了!
【賠償款?你他媽要點臉嗎?!該賠償的是你們!】
【我操!我活了二十年,沒見過這麼囂張的走狗!】
【主播你是不是瘋了?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榜一大哥呢?出來干他!用禮物砸死他!】
那個ID為「正義必勝」的用戶,顯然也被激怒了。
又一個「嘉年華」的特效,在屏幕上炸開。
金色的彈幕再次飄過。
【你算個什麼東西?也配提賠償?信不信我讓你這個破律所明天就關門!】
看著這條彈幕,林默非但沒有生氣,反而笑得更開心了。
「看來這位朋友對我們律所的業務很感興趣。」
他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叉放在桌上。
「那我就再多聊兩句。」
「很多人都在問,我們收了陸家多少錢,才能在三天之內,把黑的說成白的。」
他停頓了一下,似乎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陸衡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林默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我們確實花了錢。」
此話一出,彈幕瞬間高潮!
【承認了!他終於承認了!】
【哈哈哈哈!我就說嘛!資本的力量!】
【錄屏錄屏!兄弟們,這就是證據!】
林默無視了彈幕的狂歡,自顧自地繼續說道。
「為了開展此次直播所向電網交的一筆電費。」
「這是本次維權行動中,我們404律師事務所,最大的一筆現金開銷。」
直播間,再次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感覺,自己的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了。
林默端起咖啡,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至於其他的成本……」
他放下杯子,環視著鏡頭,仿佛能看到屏幕前那一張張錯愕的臉。
「比如,讓這件事衝上熱搜第一的流量,是許倩倩女士自己買的。」
「讓全國人民都參與進來的關注度,是各位『正義』的網友們,一條一條評論頂上去的。」
「讓這件事從一個簡單的校內糾紛,上升到需要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的,也是許倩倩女士自己,衝進派出所里,用『妨礙公務』的行為換來的。」
他的聲音,不疾不徐,卻字字誅心。
「所以你看,我們幾乎沒花什麼錢,就辦成了這麼大一件事。」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確實應該感謝許倩倩女士。」
「也要感謝在座的每一位。」
「是你們,共同導演了這齣年度大戲。我們404律所,只是在最後,負責出來謝幕而已。」
「噗……」
陳麥再也忍不住,直接笑了出來。
陸衡站在他旁邊,臉上的表情,在「憤怒」、「憋屈」、「想笑」和「匪夷所思」之間,來回切換,最終定格為一種極致的荒誕。
他發現,自己那點憤怒和委屈,在林默的騷操作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這傢伙,是真的能把人氣死。
周敘白推了推眼鏡,給出了評價。
「他不是在辯論。」
「他是在解構所有人的憤怒。」
當憤怒被抽離了邏輯,就只剩下可笑的空殼。
直播間裡,質疑的聲音明顯少了很多,但依舊有頑固分子在負隅頑抗。
【別偷換概念!幾毛錢的電費,那你們律所收費多少?幾百萬還是幾千萬?】
【就是!別以為我們傻!你們這種頂級律所,律師費都是天價!】
看到這條彈幕,林默笑了。
「這位朋友問得好,關於律師費的問題,我必須澄清一下。」
「我們404律師事務所,是此次清北大學法學院官方指定的公益法律援助機構。」
他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本次行動,我們不收取陸衡同學任何費用。」
「我們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
彈幕安靜了。
公益法律援助?
為人民服務?
這話從你這個「資本走狗」嘴裡說出來,怎麼就那麼不信呢?
但偏偏,他又掛著「清北官方指定」的名頭。
你罵他,就等於在質疑清北大學的決定。
就在這時,又一條質疑彈幕飄過。
【誰知道視頻是不是你們合成的?現在的AI技術那麼發達!】
林默看到這條評論,眼睛一亮。
來了。
他等的就是這個。
「這位ID叫『真相只有一個』的朋友。」林默的身體靠回椅背,姿態鬆弛下來,「你的這個懷疑,非常好。」
「我個人,也對這段視頻的真實性,存在一些疑慮。」
直播間裡,所有人都懵了。
連陸衡都懵了。
你他媽在說什麼?
林默對著鏡頭,攤了攤手。
「所以,我誠摯地邀請你,帶著你認為視頻是AI合成的證據,立刻、馬上,到帝都西城區派出所報案。」
「舉報我們404律師事務所,以及清北大學,共同偽造證據,陷害『無辜』的許倩倩女士。」
他頓了頓,補充道。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如果你能成功舉報,那麼所有參與此事的人,包括我,包括王啟年教授,都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潑天的功勞啊,朋友。」
「想想看,你以一己之力,揭露了南省首富、清北大學、帝都警方聯手布下的驚天黑幕,救出了一位蒙冤少女。」
「你,就是這個時代真正的英雄!」
林默的語氣,充滿了蠱惑。
然而,屏幕前的網友們,卻感覺後背一陣發涼。
「當然了……」林默話鋒一轉,笑容變得玩味起來,「如果你沒有證據,只是憑感覺,憑想像,在網絡上發表這種言論……」
「那麼,你可能就構成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誹謗罪】。」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敲了敲桌子。
「我們404律所,別的業務可能還不太熟練,但打誹謗官司,我們是專業的。」
「畢竟,我們剛剛辦完一個。」
「如果你需要法律服務,我們可以給你打個八折友情價。」
安靜。
死一般的安靜。
之前還在叫囂「視頻是假的」的彈幕,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許多人默默地刪掉了自己剛剛發送的評論。
林默的這番話,就像一盆冰水,澆在了所有狂熱的鍵盤俠頭上。
他們第一次意識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自己敲下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看著瞬間乾淨了不少的屏幕,林默知道,火候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