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巨大的轟鳴聲中,謝笙淹沒在這盛烈的血色視線里。
只一瞬。
一道身影破開血光,飛射而出!
謝笙雙手都已經化作鬼臂,血紅之色遍布,指甲尖長凌厲。
整個上半身,都附著了血色!
衣物碎裂,露出清晰隆起卻不顯臃腫的肌肉塊,粗壯的血管在皮膚下虬結遊走,光芒奪目妖冶。
水浪翻湧聲中,鏽刀迸發血焰。
獨眼鬼嘶吼,眼中再次爆射光芒。
沒有什麼拉拉扯扯,沒有什麼你來我往地膠著半天。
只此一刀!
獨眼鬼龐大的身軀被強勢斬開!
混亂的鬼氣四溢,半粘連著,血焰附著於傷口,燃燒不滅。
再一刀,它便切開四瓣。
「嘩!!」
謝笙念頭一動,冥域立刻擴散開。
黑色大河將整個房間淹沒,衝撞、削弱所有厲鬼。
河水中,還有血焰隨流蔓延。
他自己也不會閒著,一刀一個,不行就兩刀,大不了三刀。
沒多久……
戰鬥平息了。
所有湧出的恐怖鬼怪,消散,房間畸變也是。
詭域內瀰漫的危險氣息稍淡,這一波危機算是渡過。
「呼……」
「呼——」
清晰急促的喘息聲接連響起。
雖說有謝笙擔當「人形範圍壓制buff」,但畢竟是詭域根源的力量傾泄,不好對付。
吳瑤的喪服下被撕裂了好幾道大口子,露出的皮膚上布滿細密的、被細線勒過的紅痕。
萬鴻軒手臂上鼓起一個個的肉瘤,其中嵌著布滿血絲的眼球。
仍在不停眨動著,看起來格外駭人!
謝笙伸手拂過,手腕上玉印釋放淡淡光。
「嗤嗤嗤!」
眼球都被排擠出去,跌落在地。
「嗚……」狗子瞅了兩眼,感覺膈應,沒能下得了嘴,一爪子踩碎得了。
過了小半分鐘後,三人狀態平穩下來。
萬鴻軒目光看向那面鏡子。
吳瑤目光忍不住在謝笙上身溜了幾眼,直到感覺頭皮有些發毛,才順勢也將視線放在鏡子上。
謝笙今夜的一切,可都是為了弄這面鏡子的。
當前的鏡子表面布滿裂紋,密集的讓人犯密集恐懼症。
原本普通的鏡面,裂紋中正滲出暗紅色的液體,散發出不祥的氣息。
吳瑤忍不住問道:「這鏡子是要用來做什麼?」
「等會兒再說……」
謝笙簡短回應,伸手觸碰鏡面。
和推想的不錯,條件要素:不可視之鏡,拿下!
可以接收第二幕的敕令畫面了。
相較於第一次,有不同。
上一次還能看到小孩,但這一次,似徹底代入了。
第一視角。
體驗著一幕幕畫面,感知、情緒、氣息……皆似親身所感。
不過,在理解後,謝笙覺得膈應,還是以第三視角來梳理吧。
【一,兄弟義氣】
十幾歲的方彬覺得自己很社會。
他把頭髮染得扎眼,身邊還跟著幾個「兄弟」,與校外無所事事的人稱兄道弟。
整天泡網吧,街頭晃蕩,抽菸喝酒打架,覺得這才是男人。
父母的嘮叨勸誡?
他們懂個屁?
這是江湖!
【二,缺錢與聰明辦法】
一天,方彬因逃課被叫家長,他爸狠狠揍了他一頓,他媽都在遞衣架。
沒有一句認錯,有得只是喝罵:「老東西!等你們老了,我一定要拔你們氧氣管!」
方彬跑出去了,去找兄弟上網。
但兜里比臉還乾淨。
網吧包夜的錢沒有,更別提請兄弟吃碗泡麵、買包煙的錢都掏不出來。
看著他們似笑非笑的眼神,方彬覺得臉上掛不住。
一個念頭冒出來:家裡老頭不是藏了點錢嗎?
他想到個「聰明」辦法!
正好,說不定還能幫忙收拾一下兩個老東西!
方彬回了家,但把門留了縫隙。
【三,我無辜】
這裡,承接了第一幕畫面。
父親起初不敢反抗,他只是普通人,脖子架著刀……
但最終,他反抗了。
所以……他死了。
方彬母親也死於激烈抗爭之中。
鄰居聽到動靜報警,治安員來了。
方彬在哭,卻這麼對治安員說:「我不知道他們怎麼闖入我家的。」
但他的兄弟,在審訊中很快招供:
「是方彬!是方彬叫我們去的!他說他爸有錢又慫,很輕易就能拿到錢!」
治安員的眼神一下變了,變得很恐怖。
或許並不恐怖,但那目光落來時……方彬覺得有些恐怖,恐怖到根本不敢看……
他只能大吼:不是我的錯……我就……我就只是沒關上門!
是那三個混蛋!
是我爸那個老東西!
他要是早點反抗,怎麼會出那些事……
他要是不打我,要是給我錢……
【四,陰暗】
方彬年紀太小了,他沒多久就重新回了家。
鄰居看見他像見了鬼,繞道走。
親戚電話再也打不通,沒人願意收留他。
甚至有親戚指著鼻子罵畜生,雜種……
漸漸的,鏡子裡的方彬,眼神陰得嚇人,渾身一股洗不掉的喪氣。
有一天,他砸碎了家裡所有的鏡子。
【五,世界的惡意】
方彬換了地方,想重新開始。
只是,在他看來的破事,卻鬧得太大了,幾乎震驚全國。
新鄰居很快眼神就不對勁,背後指指點點。
總有人能「認出」方彬,或打聽到他的「光輝事跡」。
方彬變得神經兮兮,總覺得有人在背後戳脊梁骨,總覺得有人想害他。
一點動靜就疑神疑鬼,一點小事就火冒三丈。
一個地方待不了多久,就得像喪家犬一樣再次逃走。
方彬活在這樣的煎熬之下。
直至成年,再到超過三十。
最後,方彬逃到這個有七棟樓的老破小區。
他永遠獨身一人。
太寂寞了。
並且有一幕畫面,永遠在方彬腦海里揮之不去。
那是,躲藏在柜子里,安靜安全的小空間裡,窺探著外面發生的事……
利用工作之便,方彬給許多戶人家偷偷裝了針孔攝像頭。
對門的夫妻吵架,樓上的老頭獨居,隔壁的小情侶親熱……
看著他們的生活,看著他們的隱私。
窺探到這些正常人的生活,仿佛自己也是正常的。
嗯,偶爾興致上來了,撿只貓貓狗狗玩玩。
【六,撿到的小玩意兒】
某天,抓到一隻小貓時,方彬踢到一個硬東西。
低頭一看,是個眼球形狀飾品。
做工糙,沾滿泥,中間鑲著顆像玻璃珠的玩意兒。
看著廉價又詭異。
方彬把它撿了起來。
手指碰到它,竟隱約有些溫熱感……
太陽曬的?
盯著那顆「玻璃珠」,方彬居然有種……被什麼東西看著的感覺?
感覺……這玩意兒有點意思?
方彬收著了。
對了,好像又有人在背地裡說他什麼?
為什麼就不能放過我?
為什麼?!!!
這麼喜歡看著我?這麼喜歡盯著我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