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方辰語出驚人。
這話一出口,周圍人都向他看來,攝影小哥也露出了幾分讚許的眼神。
好傢夥……
他怎麼沒想到這一點呢!
方辰攤了攤手,無奈說道。
「邱警官,你們的認領流程好像有點兒問題。」
「如果東西丟失,有人將物品放在你們這裡。」
「你們應該考慮的,不應該是前來認領的人,能不能準確說出丟失的物品是什麼,以及數量。」
「而不是憑藉一面之詞,就能判定別人是失主吧?」
這才是正常撿了東西,失主前來認領的方式!
比如……
在學校里撿到錢包,上交給學校。
那前來認領的學生,一定能夠說出錢包里裝了多少錢,或者裝了其他的什麼東西。
如果無法說清楚,就證明這錢包不是他丟的!
放在這裡,這個方法同樣適用。
直播間網友沉默片刻,瞬間炸開了鍋。
【臥槽?臥槽?】
【嘿!方老師,你他娘還真是個天才!】
【我怎麼沒想到呢!是這麼個道理啊!】
【方老師這邏輯太嚴密了,說不清楚丟了多少錢,怎麼證明他就是失主!】
【這下謊言不攻自破了,他說自己少了錢,那我還說這不是他的包呢!】
【哼哼……這下我看那人怎麼辦!】
「這……這……」
中年男子一時有些著急,不知所措。
「我……我怎麼還要證明這是我丟的錢呢?」
「這本來就是我的包,我要怎麼證明呢!」
方辰一臉隨意的表情,輕笑一聲。
「那就是你的事兒了,誰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失主的。」
「即便你是真的失主,那我的學生沒有動裡面的錢,它怎麼可能會少呢?」
「除非……是你故意把皮包放在那裡,等人過來上鉤的!」
方辰越說越駭人,那中年男子的臉色,也是越來越難看。
沒有等他回應,方辰目光看向楊珏。
「楊珏,這個皮包是在哪裡撿到的?」
楊珏認真想了想,指向警局外面。
「老師,就在兩條街之外撿到的,我知道這裡有帽子叔叔,所以才會送到這!」
方辰微笑點頭,又看向了邱夢婷。
「邱警官,那這一路上……應該會有監控的吧?」
現在都是資訊時代,哪個路口沒有監控攝像頭呢?
楊珏有沒有說謊,有沒有偷拿他的包,只要看了監控,不就一目了然了?
「對!還有監控!」
楊珏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臉上多了幾分希望。
「姐姐,我走的都是大路,肯定會有監控的!」
「看了監控,就能證明我的清白了!」
有什麼事情,是監控沒法證明的呢?
可這樣一來,那中年男子反倒有些慌了。
「這……還要調監控嗎?」
「可能是我記錯了,我這包里說不定就是五萬。」
「要不然……我先拿著回去查查,我也不確定……」
說著,中年男子就準備往外走去。
卻被邱夢婷擋在身前,攔了下來。
「等等!」
邱夢婷表情嚴肅,格外認真。
「在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前,誰也不能離開這裡。」
「正如方老師所說,誰能證明你就是失主呢?」
說著,邱夢婷看向方辰。
「方老師,監控需要協調多部門查看,需要稍等幾分鐘。」
「請到會議室里休息會兒吧,我們馬上就能得出調查結果!」
這件事畢竟涉案金額不小,他們也不能糊弄。
於是乎,方辰帶著楊珏,坐在了他們的會議室里。
至於中年男子,也硬著頭皮跟了過去。
在等了十五分鐘後,邱夢婷帶著監控來到會議室。
把畫面用投影儀投在牆上,他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楊珏撿起皮包,走到他們這裡的全過程。
不僅如此,監控還拍到了男子丟掉皮包的場景。
的確是不小心丟的。
但自從他丟掉皮包,到被楊珏撿到。
這個過程,完全沒有第三個人接觸過這個皮包!
由此可以斷定,楊珏並沒有打開過皮包,也沒有拿走過裡面的錢!
他是清白的!
看完整體的監控錄像,楊珏徹底鬆了口氣。
「老師,我就說吧?我肯定不會偷拿裡面的錢!」
「我爸媽教育過我,雖然我們家條件不是太好,但做人要有骨氣!」
方辰笑眯眯地看著楊珏,點了點頭。
「是……老師從一開始就相信你。」
真相大白,直播間網友也放下心來。
【看到了嗎?污衊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嘖嘖嘖!這就有點兒噁心了,污衊人是不需要成本的!】
【雖然他是不小心丟的,但訛詐人是故意的!】
【趕緊給人家道歉,看把孩子給嚇得!】
【估計從今往後,他都不敢再做好人好事兒了!】
【唉……現在這個時代,做好人好事兒都得掂量掂量了。】
【沒點兒實力,誰敢上趕著去做好事兒啊!】
可那名中年男子,臉上卻浮現出幾滴汗珠。
「呃……可能是我記錯了,我那五萬塊說不定是放在另一個包里了。」
「不是他拿的就行,那我就先走了。」
他果斷起身,想要儘快離開這裡。
然而,方辰卻猛地一拍桌子。
啪!
整個會議室安靜下來,落針可聞。
「就這麼走了?哪有那麼簡單!」
「你在監控事實如此清楚的情況下,憑空捏造丟失十萬元的事實,對我的學生索要五萬!」
「這件事……是否涉嫌詐騙!」
這話並不是對他說的,而是對邱夢婷說的。
邱夢婷點點頭:「的確涉嫌詐騙,根據《行政管理處罰法》,他將被行政拘留五日,並罰款五百元。」
聽到這話,中年男子臉色一白。
「拘……拘留?那我這錢……」
「誰說這是你的錢?你是失主嗎?」方辰搶過了話。
「你如果承認你丟的是五萬,那你之前改口的十萬就是虛假陳述。」
「最後要的五萬不屬於詐騙,而是敲詐勒索!」
「邱警官,敲詐勒索有什麼罪?」
對於這些,邱夢婷自然熟悉。
「敲詐勒索根據錢的數額來定,五萬的數額有些大,應該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方辰笑著點點頭,目光看了回去。
「如果你承認你丟的是十萬,那說明這個皮包不是你的東西,這筆錢也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後續如果無人認領的話,邱警官……會怎麼處理呢?」
這時,邱夢婷也明白了方辰的意思,無奈一笑。
看來,方辰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是很了解的。
「如果丟失的物品長期無人認領,我們就會全額獎勵給拾金不昧的人。」
「這符合流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