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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秋收來新知青了

2025-08-12 19:43:03 作者: 冠月

  秋收的號角一吹響,整個吉祥大隊就跟上了發條,連軸轉。

  地里金燦燦的玉米,沉甸甸的高粱,催著人往前跑。

  人人臉上掛著汗珠子,也掛著豐收的盼頭。

  偏偏這時候,大隊長陳鳳山臉黑得能滴出墨水。

  「早不來,晚不來,非趕在搶收的時候來!淨他娘的添亂!」

  他狠狠嘬了口旱菸,把煙鍋子在鞋底上「梆梆」磕得山響,火星子直冒。

  公社一個電話,讓他去鎮上接什麼新來的知青。

  隊裡一個勞力恨不得掰成兩個用,他倒好,還得親自趕著驢車去當「車夫」。

  要不是拖拉機得玩命拉玉米杆子,他連這頭老驢都捨不得派出來!

  陳鳳山一路罵罵咧咧到了鎮上。

  

  路口,五個年輕人正站在一堆行李邊上。

  三男兩女。

  一個個細皮嫩肉,那手白的,一看就不是能下地幹活的料。

  陳鳳山眼皮子都懶得抬,把行李往車上一扔,臉拉得老長。

  「行李上車,人,自己跟著走!」

  「吉祥大隊不遠,就當提前熟悉土地了!」

  說完,他鞭子在空中甩了個脆響,驢車「嘚嘚」地就走了,壓根沒管身後那幾張錯愕的臉。

  五個新知青傻眼了,只好認命地跟在驢車屁股後面,深一腳淺一腳地踩在坑窪的土路上。

  人群里,一個叫金予虹的姑娘格外扎眼。

  一身時髦的粉紅色布拉吉,在這土黃色的背景里,晃得人眼暈。

  她皮膚白,眉眼也清秀,可那雙眼睛裡,卻沉著一股子怨毒,黑得發稠。

  她死死盯著腳下的土路,心裡恨意翻江倒海。

  上輩子,她給顧晉州當了十幾年見不得光的情人。

  眼看就要熬死他那個病秧子原配沈依珊,坐上顧家主母的位置,結果一場車禍,把她送回了十八歲!

  重來一次,她絕不會再走老路!

  沈依珊那個蠢貨,必須早點弄死!

  顧太太的位置,這輩子她要名正言順地坐上去!

  跟她心思一樣沉重的,還有走在最後面的男生,陶與銘。

  他高高瘦瘦,白衣黑褲,整個人乾淨得像蒙著一層霧。

  他覺得腦子還是懵的。

  前一刻,他還是津市大學的文學教授,因為低血糖在講台上暈了過去。

  再睜眼,就回到了十八歲下鄉的火車上。

  不,不對。

  更準確的說,是下車時,腳下被石頭絆了一下,腦袋磕在地上,再醒來,芯子就換了。

  他看著眼前這條無比熟悉的路,上輩子,他在這裡走了整整十年。

  不知道這輩子,還能不能再遇到那個人……

  那個像冰山一樣冷漠,卻在那個大雪紛飛的冬天,救了他一命的男人。

  如果能早點成為他的朋友,好好待在他身邊,他是不是就不會在那個冬天,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這批知青里,除了京市來的金家姐妹和津市來的陶與銘,還有兩個男生。

  一個叫呂宏偉,冀城人,看著老實巴交,有點和事佬的樣。

  另一個叫段洲,蓉城來的,個子不高,眼神卻很機靈,透著股不好惹的勁兒。

  金予虹腳上那雙小皮鞋,是她媽特意買的,在火車上還得意洋洋。

  可現在,這雙鞋簡直成了刑具。

  薄薄的鞋底硌得她腳心生疼,高低不平的土路更是讓她好幾次差點崴了腳。

  她越走越煩躁,扭頭看向身邊那個跟她長得一模一樣的姐姐,金之虹。

  金之虹從小就是個悶葫蘆,不招父母喜歡,這次要不是金家出了事,哪輪得到她跟著下鄉。

  金予虹心裡憋著火,看著姐姐腳上那雙結實的黑布鞋,越看越不順眼。

  「姐姐。」她停下腳步,語氣里是命令,不是商量,「我的腳好疼,你把鞋跟我換換。」


  金之虹愣了一下,低頭看看自己腳上的布鞋,又看看妹妹腳上那雙漂亮的小皮鞋,有些遲疑。

  「可是……予虹,你的腳比我大,我的鞋你穿不上的。」她聲音很小,帶著點天生的怯懦。

  這話像點了火藥桶。

  金予虹的火氣「噌」地就上來了,聲音尖利又刻薄。

  「穿不上我也樂意!趿拉著也比我這破鞋強!」

  「你就說換不換吧!磨磨唧唧的,想讓我在路上把腳走斷嗎?!」

  被她當著所有人的面這麼一吼,金之虹的臉瞬間漲得通紅,又迅速變得煞白。

  她最怕妹妹生氣,更怕她回頭跟家裡告狀。

  在那個家,從來沒人會聽她解釋。

  她咬著下唇,沒再說話,默默地蹲下身,解開了自己的鞋帶。

  另外三個男知青神色各異。

  蓉城來的段洲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能聽見的聲音罵了句:「有病。」

  老實巴交的呂宏偉則漲紅了臉,尷尬地別過頭去,假裝看天。

  只有陶與銘,靜靜地看著,那雙溫潤的眼睛裡,眉頭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等他們一行人終於走到吉祥大隊村口時,阮棠正跟著一群看熱鬧的嬸子媳婦,伸長了脖子往這邊瞧。

  秋收忙歸忙,但看新知青的熱鬧,可是每年都不能錯過的保留節目。

  她一眼就瞧見了那精彩的一幕。

  那個穿粉紅色布拉吉的姑娘,漂亮是真漂亮。

  可腳上卻趿拉著一雙明顯小了一圈的黑布鞋,後腳跟都踩在鞋幫上,走起路來拖拖沓沓,活像個落難的大小姐。

  而在她們身後幾步遠,另一個穿著碎花襯衫的姑娘,長相和前者幾乎一樣。

  她腳上那雙嶄新的小皮鞋,卻像刑具一樣折磨著她。

  每走一步,都像踩在針尖上,那張沒什麼表情的臉,已經白得沒有一絲血色。

  阮棠眨了眨眼,眼睛都亮了。

  嘖,這新來的知青,剛進村就這麼有故事啊!

  她正看得津津有味,一股熟悉的冷冽松香忽然自身後籠罩過來。

  一隻大手帶著不容拒絕的力道,直接摟住她的腰,將她往後一帶。

  阮棠的後背結結實實地撞進一個滾燙結實的胸膛里。

  「看什麼呢?」

  嚴煜低沉的嗓音響在耳邊,溫熱的氣息掃過她的耳廓,帶起一陣酥麻。

  「看新來的知青呀,」阮棠下意識地回答,仰起小臉想跟他分享第一手八卦。

  可她一抬頭,卻發現嚴煜根本沒往那群人身上瞟一眼。

  他的目光,從始至終,都死死鎖在她臉上。

  他一邊在地里幫她拔著草,一邊低聲問:「嗯,看夠了?我們回家?」

  「不累,活兒都讓你幹了,我光站著看熱鬧了。」阮棠笑嘻嘻地回道,小手不自覺地抓住了他腰間的衣角。

  幾乎是同時,正低頭沉思的陶與銘像是被針扎了一下,猛地抬起頭!

  他的視線越過人群,精準地落在了嚴煜幹活的背影上。

  那一瞬間,他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氣,瞳孔驟然緊縮!

  臉上的血色「唰」一下褪得乾乾淨淨!

  他嘴唇無聲地張了張,想喊什麼,喉嚨里卻像被棉花堵住,一個字也發不出來。

  是他!

  真的是他!

  阮棠愣住了。

  她看看身邊頭都不抬,一臉認真幫自己幹活,順便把自己圈得死死的男人。

  又看看遠處那個跟見了活祖宗似的,激動得快要當場昏過去的男知青。

  這……什麼情況?

  他們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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