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106這事八九不離十
「呃————,這涉及個人隱私,我沒查到。可能是之前工作的積蓄吧。」陳夏有些尷尬,可稍一猶豫又釋然了,那是隱私,隱私懂不懂,我怎麼可能知道。
「她住的地方你知道嗎?」
「知道,吳尊給我的,我去過幾次,那是一個老舊小區。」
為了弄到這些信息,陳夏先是頂著凜冽的寒風提心弔膽的在柳怡租住的小區蹲坑;然後又心情忐忑的以備孕為藉口跟柳怡住的小區的寶媽們套磁,打聽到柳怡曾經工作的那家超市;最後以一頓飯的代價,鬥智鬥勇從超市老員工那裡得到了不少柳怡以前的信息。
把這一切都做完,她感覺成就滿滿,身心俱疲,逛了一天街,算是對自己的補償,反正沈老闆也沒給她規定時限。
逛街能否緩解身心疲憊,沈浪肯定不知道,但對於陳夏來說或許真能,因為她是女人。
「那個?那個是?」沈浪的大臉都快貼到大切前擋風玻璃了,緊盯著某老舊小區內花壇旁的幾個帶孩子曬太陽的女人。
「就那個穿著紅色羽絨服,梳著馬尾辮,推著嬰兒車的。」陳夏隔著前擋風玻璃,指了指。
——
今天是個難得的好天氣,無雲,微風,太陽拼命的發著光,曬的人暖暖的,很舒服。
遠處花壇旁,幾個寶媽聚在那裡,邊曬太陽,邊說說笑笑;交流著育兒經之類的內容。
沈浪的眼神在那幾個女人身上轉來轉去,「這小臉蛋,雖然不是很驚艷,但很耐看,很清秀。
這身材,嘖嘖嘖,凹凸有致,半成熟,恰到好處的豐滿,已經有了幾分少婦的魅力。
再聯繫上吳大少的風流,很容易讓人浮想聯翩,嗯,符合吳大少的人設。挺會挑人的。」
「流氓。」陳夏一臉鄙視,嘀咕道。
「什麼?」沈浪扭頭看向她。
「我說有嗎」?我怎麼沒看出來?」陳夏立刻改口,「生完孩子,都會胖吧。」
「那不叫胖,那叫豐滿。當然啦,女人看女人,與男人看女人的角度不一樣。她人怎麼樣?」沈浪轉過頭,繼續觀察。
「感覺人還可以,有些含蓄,不是刁蠻的人。我跟她也只聊了幾句,了解不多。」陳夏回道。
「你用的什麼招兒?」沈浪好奇的再次看過來。
「其實吧,也沒什麼。就是看她一個人推著孩子去斜對面的超市購物挺不容易的,我就幫了下忙,然後聊了一路。」陳夏面無表情的說道,語氣中卻透著一股子驕傲。
「混了個半熟臉?」沈浪下意識的問道。
「差不多吧。」
「你怎麼介紹自己的?」
「備孕,新婚備孕。」
「備孕?」
「對呀,我覺得這個理由可以讓我更容易與她和寶媽們有共同話題。怎麼樣?」陳夏得意的笑道。
「嗯,從效果上看,還不錯。」沈浪又想了想,「我怎麼覺得你在假公濟私,為以後懷孩子做準備?小夏呀,我支持你,但可別學她未婚先孕。咯咯————」沈浪掩飾不住自己的笑意。
「呸!狗嘴裡吐不出象牙。你才未婚先孕呢。」陳夏狠狠的剜了他一眼。
「好了,現在說正事。她一個人住?沒有家裡人幫她?」片刻後,沈浪接著問道。—
個女人帶著孩子,不管這孩子是誰的,家裡人總得幫下吧?
「沒有,她老家村里人說她未婚先育,傷風敗俗,是個破鞋。她父親被氣的差點跟她斷絕關係。
不過據說坐月子時,有個中年女人常來幫她做飯,看孩子,應該是保姆之類的。」
「你怎麼知道的?你去她老家了?」沈浪驚訝道。
「打聽的,小區里沒有秘密,稍微用點心就能打聽到。尤其那幫坐在牆根曬太陽的,東家長西家短的,就沒有她們不知道的。」
「她家還有別人嗎?」沈浪問道。
「據說還有個弟弟,今年剛結婚。」
就在此時,沈浪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是歐陽山打來的。
辦公室內,沈浪、陳夏和歐陽山坐在沙發上,表情各異。
沈浪看著資料,一會兒皺眉,一會兒舒展;陳夏接過沈老闆看過的資料,大腦在快速運轉,試圖把看到的信息聯繫在一起,梳理出頭緒;為了不影響二人,歐陽山坐在沙發一角,面無表情的抽著香菸,菸灰缸被放在沙發寬寬的扶手上,屬於他專用。
「我說呢,她一個剛畢業的女大學生,幹了幾天收銀員,哪來的底氣辭職在家養孩——
子,還請保姆。原來如此。」
「山哥,這個給她打款的人是誰?」陳夏拿起一份銀行轉帳記錄,看向歐陽山。
「我讓人幫著查了下,這個女人之前在家私人醫院做保潔,早以前在一家連鎖超市做收銀員,應該只是個中間人,錢不是她出的。」歐陽山彈了彈菸灰,回道。
「這個中間人還能找到嗎?」沈浪突然問道。
「據說已經辭職,去向不明。」歐陽山回道。
柳怡的銀行帳戶轉帳記錄中,近兩年的大額收入一共有兩筆,第一筆金額為二十萬元,時間是柳怡懷孕的前兩個月;第二筆金額為二十五萬元,轉帳時間與索要撫養費的起訴狀上的時間一致。
陳夏看著銀行轉帳記錄和時間,表情有些複雜,就憑這張轉帳記錄,要說這背後沒人操縱,打死她也不信。
一個村里來的黃花大姑娘,未婚先孕,男方卻是老牌知名「人渣」吳大少,這事怎麼想怎麼不尋常。
按理說,如果柳怡為了賺錢勾搭吳大少,她完全可以強姦相威脅,要更多的錢,她為什麼要生孩子?為啥只要撫養費?帶個拖油瓶,以後結婚都是麻煩事。而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吳大少夫妻又鬧起了離婚。
這世界上肯定有巧合,但柳怡和吳家的事————這也太巧了吧,而且一前一後,勾稽關係這麼緊密,陳夏覺得這事八九不離十。
如果想通過正當途徑拿到這些資料,只能向法院申請。可就目前來說,法院肯定不會給律師出具調查令。
法官只關心孩子是不是被告的,以及被告是否存在出軌的行為,其他的他們不會在意。而事實很多時候是被遮掩的,是很難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