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分鐘後,
見陸南城貌似正隱忍著,表情嚴肅。
「我從不說謊,尤其在重要的事情上。」
小幸運也認真思考,旋即叫板。
「我不信!除非白紙黑字,你們大人最不誠實,我要簽字畫押!」
話落,
整個套房中,安靜的掉根針都能聽到!
外邊偷聽的幾個手下,忍不住內心吐槽.......
那女人,該不會整日就教小傢伙怎麼對付他親爸了吧?
套房內,
陸南城在沉默片刻後。
二話不說!!
轉身,走向套房一角那張奢華的書桌……
桌面光潔如鏡,只擺放著涉及億萬資金的合同草案,和全球會見的地圖。
見他隨手抽出一張質地精良的空白A4紙,又拿起一支沉甸甸的定製鋼筆。
朝外喊了一聲。
「都進來!」
聞言,
外邊貼在門板上的四個手下,趕緊進來了,一個個板板正正的樣子。
「家主。」
陸南城銳利的眼眸看向小幸運,說了句。
「你過來。」
對於這好似命令口吻的三個字。
小幸運顯然有些不滿!!
眼前這個自稱是爸爸、還跟自己多少有點兒相像的男人。
怎麼看不像好人。
看那渾身上下散發出的戾氣?
整個人跟活閻王似的,總有一種危險感!
哼,難怪媽咪要躲了三年,寧願生病都不出現,估計是被嚇得。
想罷,
林星韞也沒選擇硬剛,決定先過去看看他到底要幹嘛!
來到桌前,
個子矮矮的小幸運,壓根不及桌子的高度,眼前只能看到桌子的側板。
他撅著嘴,又是不滿。
就在夜鷹幾人,下意識都想拿個椅子過去時……
小幸運竟被瞬間抱起!
「唉?」
見小傢伙就這麼安安穩穩的坐在了……
家主的腿上?!!
手下們各個瞠目結舌!
這種場面,實在罕見,幾人甚至都想拍下來,當做終身留念!
想這位,叱吒全球商界的上位者,
此刻竟像個平等的合作者,正準備與一個三歲的孩子簽訂協議。
這事兒說出去都沒人信!
「既然口說無憑,」
陸南城看著懷裡小小的兒子,眼神犀利而坦誠。
「立字為據,就如爸爸在公司里簽的每一份重要合同一樣,具有……約束力。」
小幸運被這正式的架勢鎮住了!!
顯然他也來了興趣……
小臉往桌面湊過去,看著「爸爸」那骨節分明的大手握住鋼筆,在那張潔白的紙的上方。
寫下了幾個蒼勁有力的大字……
《父子合作協議書》
甲方:陸南城(爸爸)
乙方......
寫到這兒,
陸南城低眸看向懷中的小傢伙,那低沉嗓音問道。
「姓名?」
小幸運都沒多思考,響噹噹的說出來。
「林星韞!」
聽罷,
對於這個姓氏,讓陸南城皺緊了眉頭,當即下決斷!
「改姓。」
這話幾乎不容拒絕!
但小幸運當場就怒了,小眉頭皺得不亞於陸南城,周身的怒氣仿佛也不次於陸南城!
見小傢伙掙脫著就要下去,大有一副立馬就走,絕不廢話,也絕不回頭的架勢。
可陸南城也是絕對不放的疑似。
氣氛凝結!
銀蛇趕緊上前打圓場。
「家主,這小少主從出生就是跟林小姐姓,一時改不過來,也情有可原。」
聞言,
陸南城生平第一次嘆息!
對面的手下們又都很吃驚.......
家主這是.......上火了??
隨即,
就見陸南城修長手指在紙上微動......
「林星韞」這三個字,就出現在乙方的位置,十分醒目。
這恐怕是林星韞第一次在這么正式的文件上,看到屬於自己的名字。
情緒有些開心。
可看著陸南城想繼續往下寫條款的時候,他忽然出言打斷!!
「等等。」
大人們的心都頓了一下!
見小傢伙一副他才是甲方爸爸般的沉穩模樣,對著陸南城指點。
「我說你寫。」
陸南城眉頭微挑!
他沒回話,似乎默認了一般。
接下來,
小幸運那可愛又清晰的聲音,不停念出條款。
幾乎是小幸運怎麼說,陸南城就怎麼寫。
「第一條: 甲方(爸爸)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傷害、強迫或恐嚇乙方媽咪(林鹿)。」
陸南城沉默得寫.....
一旁手下們無語著!
「第二條:甲方(爸爸)追求媽咪的方式,必須建立在『尊重』與媽咪『自願』的基礎上。」
這回陸南城準備提筆的時候,
頓住!!
那淡琥珀色的眸子,略帶不悅看向了這個比她媽咪還大膽的小傢伙。
「尊重 ?自願?」
林星韞也挑起小眉毛。
「怎麼了?這是底線!同不同意?」」
對面幾個手下內心OS..........
尊重?
誰敢要求這位全球首富,黑白兩道都忌憚的人物?!
良久,
氣氛又沉默的壓抑!
就在小傢伙剛要又不幹了的時候!
陸南城又繼續寫了.....
見小幸運略帶滿意的點了頭!
覺得這位爸爸,還算是個能正常溝通的人。
小傢伙悠哉的往後靠上陸南城那八塊腹肌的胸膛,看著爸爸蒼勁有力的字跡。
在快寫完時,
小幸運又發話了。
「第三條: 乙方(林星韞)願意,在甲方遵守第一條的前提下,適當為其提供與媽咪緩和關係、解除誤會的『戰略性協助』。比如,幫甲方說點好話,創造略微的見面機會等。」
陸南城剛寫完「第三條」這三個字,再次頓住!!
「略微?」
對面的手下們也紛紛附和著點頭,覺得條款不合理?
這樣家主何時能報仇?
不對!
是找回林小姐?
可小幸運卻眨巴著無辜的大眼睛,認真道。
「那你想跟媽咪見幾次?你不會還想欺負媽咪吧?」
陸南城似乎氣笑了。
他沒多說,只是寫上了......
對面夜鷹幾人都震驚了,家主這算是屢屢妥協了??
「第四條: 若通過甲乙雙方的共同努力,媽咪最終自願選擇與甲方共同生活,則甲方需無條件支持乙方(林鹿)一切開銷。」
這一條陸南城仿佛像沒聽到一樣,淡定往上寫。
養個女人?
但此時的淡定,以後會啪啪打臉!
不久的將來陸南城就會知道,養這對母子是多麼傷神又費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