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一日破三案:基本演繹法
他揮了揮手中的案卷。
「下午三時,尼坤在安法特街16號的短笛俱樂部與三名愛好者共同演奏小提琴。」
「兇手隔著七米,在一瞬間集中了三名保鏢的腦門。」
「他速度很快,在尼坤逃走前提前一步堵住側門。」
「三槍命中了尼坤。」
「全程蒙著臉,沒有被人看到面容。」
「教父死亡後,阿爾卡紳家族的成員很快封鎖了街道。」
「但搶手像是人間蒸發一般徹底沒有了蹤影。」
「直到警察介入。」
「事後,沒有找到槍。」
「也沒有找到兇手。」
「這就是案件經過。」
「通過案件經過,我們可以確定要找的人是個神槍手。」
「不僅槍法好,他還是一個戰士。」
「從襲擊到離開,只用了不到一分鐘,手絲毫沒看抖。」
「可見他心理素質極強,並且熟悉暴力。」
「但殺死尼坤後,也沒有殺死任何一個無辜者。」
「三名愛爾蘭人只是受到了驚嚇。」
「說明他道德感極高。」
「由此看來,我們要找的人大概率付過兵役。」
「沉著果敢,堅毅入鋼。」
「剛好,巴里特警長完全符合以上幾點要求。」
「證據呢!」巴里特語氣有些生硬道。
「證據?有。華生醫生,把第二份案卷給我。」洪坤道。
伊莉莎白不滿瞥了一眼,這傢伙還真把自己當助手使喚了。
但她還是利落地上前,從隨身的公文包里抽出尼坤遇刺案的卷宗,遞到洪坤手中。
洪坤接過卷宗,「啪」地扔在紅木桌上,語速極快地道:「有很多證據藏在其中!」
「兇手在作案後,他會第一時間把槍處理了。」
「那麼,我告訴你們,殺死尼坤的那把槍」
「也是你們一直找了一個月的那把槍在哪!」
尼古拉斯眼睛微微眯起,手指不自覺地捲動起來。
「我們找了一個月,甚至派人打撈了附近的陰溝和河道。」
「但都沒找到那把槍。」
「那是你們找錯了地方。」洪坤抬起下巴。
「兇器是1865年款科爾科特左輪手槍。」
「黃銅槍管。」
「櫻桃木護手。」
「槍身上刻著13道紋路,象徵所謂的上帝恩旨。」
「你找到了!」尼古拉斯瞳孔微微一縮。
魯特局長也是僵在原地。
「當然。」洪坤看向伊莉莎白:「華生醫生,槍。」
伊莉莎白暗自嘆氣,但還是順從地從包里取出一個用黑色絲巾包裹的物件,遞了過去。
洪坤掀開絲巾,一把手槍赫然出現在桌上。
櫻桃木護手,泛著溫潤的光澤,黃銅槍身刻著清晰紋路,與他描述的絲毫不差。
這是一把收藏級的手槍。
看到手槍的瞬間,一直鎮定的巴里特瞳孔猛地一縮,放在身側的手不自覺地攥緊了。
「這把槍藏在哪?」尼古拉斯再次開口了,聲音有些沙啞。
「你們查遍了俱樂部一層和周邊路口,卻忽略了二樓。」洪坤道。
「那裡是個私人陳列室。」
「想讓一滴水不被發現,就把它倒進大海。」
「想讓一把槍不被找到,就把它放回古董展櫃裡。」
他頓了頓,語氣陡然變得銳利:「兇手刺殺尼坤後,嚇走那三個愛爾蘭短笛手後,他沒在第一時間離開俱樂部。」
「而是直接上了二樓,把槍藏進了陳列室。」
「那裡擺放著古董槍械,多一把根本沒人會注意。」
洪坤的目光再次鎖定巴里特:「而能做到這一點,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熟悉俱樂部的布局以及二樓陳列室。」
「第二,可以正常進入陳列室,與俱樂部主人相熟。」
「說不定,這把槍就是他捐給了那家陳列室。」
「我說得對嗎,巴里特·雷斯探長?」
這話一出,眾人的目光瞬間聚焦在巴里特身上,原本的不解徹底變成了懷疑。
魯特更是無法開口,他確實知道,巴里特不僅喜歡短笛,還擅長吹奏,經常在警局給同事們吹義大利小夜曲,而且私下裡確實收藏古董槍械。
「這都是無端指責。」巴里特強裝鎮定,攤開手。
「我是喜歡短笛,但從沒去過那家俱樂部。」
「更不可能捐槍給他們。」
「是嗎?」洪坤翻到卷宗第二頁,指著上面的記錄。
「尼坤的鞋底沾著細密的紅土沙礫,衣領上有白色粉末。」
「那是北郊紅土網球場的紅土,和北區白玉蘭的花粉。」
「這說明,他去短笛俱樂部前先去了紅土網球場附近。」
「而且是單獨赴約,因為隨行保鏢的衣物和鞋底,都沒有這些痕跡。」
他抬眼看向巴里特,語氣咄咄逼人:「能讓倫敦地下皇帝屏退保鏢、單獨見面的人,肯定是他信任的人。」
「而這個人,在見面後動了殺心。」
「巴里特警長,3月12號那天,你在做什麼?」
「我在執勤。」巴里特幾乎是立刻回答,語氣卻有些生硬。
「執勤?」洪坤冷笑。
「按照倫敦警察廳條例,執勤必須兩人一組,避免突發情況無法應對。
「你那天的搭檔是誰?叫他來對質。」
巴里特道:「那天————搭檔身體不適,我臨時一人執勤。」
這個藉口太過拙劣,連魯特都皺起了眉。
他原本根本不相信自己最信任的兄弟會是殺害尼坤的兇手。
但是此刻,他居然開始動搖起來,不,他開始不受控制地推理,隨即他很快發現,這位福爾摩斯的偵探雖然跳過了很多關鍵步驟,比起推理反而更像預知。
但他的邏輯沒有問題。
維托更是勃然大怒,抬手就要拔槍:「原來就是你!」
「等等。」尼古拉斯及時按住維托的手,看向洪坤,語氣里多了幾分尊敬。
「福爾摩斯神探,我們雖是黑幫,但做事也講證據。」
「如果要指控一個警探殺害我父親,需要更直接的證據。」
洪坤沒有回答,徑直走向巴里特,突然抓住他的手腕。
巴里特下意識想抽回手,可周圍的槍手瞬間舉槍對準他,他只能僵在原地,求助似的看向魯特。
魯特眼角狂跳,剛想開口阻攔,就見洪坤從口袋裡掏出一小瓶威士忌,猛地潑在巴里特的衣袖上。
很快,衣袖上浮現出星星點點的黑灰色痕跡,像是被什麼東西染過。
「白玉蘭花粉沾到硫磺後會形成一種特殊的染色物質,無法溶於水,酒精能讓它顯形。」洪坤語氣冰冷。
「你和尼坤見面時,沾上了花粉,開槍後又沾染了硫磺。」
「雖然洗過衣服,但縫隙里的殘留物,騙不了人。」
巴里特盯著自己衣袖上的痕跡,終於有些口不擇言。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
「可能只是麵粉或者別的什麼污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