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鄭為民把方院長說的,大體複述了一遍,聽得孟昌明直咋舌。
「這事還得好好合計、合計!
孟昌明聽完鄭為民的複述之後,考慮了一會之後,覺得這事有必要跟鎮領導好好商量商量,不能莽撞了,畢竟雙方都是七八十的老頭子,就算槍斃他也得考慮社會影響。
協谷鎮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孫愛民,聽完劉峰匯報之後,也皺起了眉頭,民政服務供養機構出現情殺案,不論從哪個角度而言,都不是什麼露臉的事,如果最後搞得全鎮議論紛紛,以後民政工作就被動了。
正當孫愛民發愁的時候,孟昌明來了,然後孫愛民、孟昌明和劉峰就關起門來商量了許久。
「鄭哥,出啥事了?」
跟孟昌明出警的還是韓斌,前一陣子孟昌明沒少給他往上遞好話,據說已經被上級領導注意到了。
「敬老院死人了,那幫老爺氣性太大!」
在領導商量出結果之前,鄭為民自然不會對外透露案情的細節。
「至於嘛,都這麼大歲數了!」
韓斌倒是沒考慮什麼社會影響,他只是單純不想請這幫老爺子們來派出所喝茶,萬一有什麼閃失,等著要賠償的「孝子賢孫」們,肯定能把派出所的門框給擠破了!
「誰不說呢!」
鄭為民懷疑自己到了七八十的時候,還有沒有精力像這幫老爺子們這樣鬧騰。
領導們的小會開了二十多分鐘,會議結束後孫愛民還請示過程建國,又過了十來分鐘,鎮上和派出所的三輛三蹦子,這才浩浩蕩蕩的殺向了敬老院。
此時敬老院裡早就吵成了一鍋粥,雙方家屬們在院子裡隔空對罵,滿嘴的爐灰渣滓讓人大開眼界。
當派出所的三輪車燈開進敬老院的時候,雖然孟昌明沒有打開警燈、警報器,但是貓就避鼠,原本罵成一堆馬賽克的敬老院,立刻就消停了。
「挺熱鬧啊!」
鄭為民覺得自己這輩子沒白活,什麼蹊蹺事都見過!
「你們幾個幹什麼的?誰讓你們動的屍體?你們跟行兇者什麼關係?」
孟昌明說著就把電棍和手銬掏了出來,他今天的任務就是來這裡唱白臉的。
「孟所長您別誤會,這是我們二老爺!。」
死者家屬也有認識孟昌明的,連忙上前解釋道,這會派出所辦案可沒什麼文明一說,刑訊逼供更是家常便飯,說動手就真的敢動手!
「我記得他好像沒有直系親屬了吧!」
孟昌明覺得這人有些眼熟,只是一時間想不起是幹嘛的了。
「他是我們爺爺的親兄弟。」
那人連忙解釋道,在農村這個關係還沒出五服,自然有義務過來要錢……
「那成,你們留一個人在這配合調查,其他人離遠點,誰敢妨礙派出所調查,直接拘留!」
由於這起情殺案有那麼多目擊證人,並沒有什麼偵破難度,只要把大夥問一遍,基本就能還原出事情的大概了。
「還需要調查什麼?我二老爺就是被李有財打死的!」
死者家屬一聽就不樂意了,他們來是為訛錢的,並不是想節外生枝。
「你看見了?還是我看見了?一邊待著去!」
孟昌明「善意」提醒死者家屬注意言辭,不要打擾派出所調查。
方大順的辦公室被臨時徵用為審訊室,孟昌明負責審訊,韓斌和鄭為民負責做筆錄,「行兇者」李有財和所有的目擊證人被挨個叫進去做筆錄。
鄭為民也見到了那個引發案件的老太太,雖說已經七十多了,還是個挺精神的小老太太,穿的衣服一塵不染,頭髮也梳的整整齊齊,這在農村絕對是講究人。
這老太太說話也慢條斯理的,似乎今天發生的事跟她沒有任何關係一樣,這讓鄭為民對他的評價又高了一截,這絕對會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狠人!
「怎麼樣?」
孫愛民和劉峰一直在隔壁辦公室等著審訊結果,大約過了兩個多小時,才看到孟昌明走出來。
「我先看看死者。」
雖然通過目擊證人,已經大體還原出了案件的經過,但孟昌明還是想看看死者身上的傷痕。
「嗚嗚嗚——」
「哎呀,你死的好慘啊!」
「我滴二老爺啊——」
……
原本安靜的靈堂,在孟昌明靠近的時候,突然迸發出熱情的歡呼聲。
孟昌明並沒有搭理這些孫子們,他輕輕掀開蓋在死者臉上黃紙,發現死者的額頭有一塊紅色的傷疤,旁邊還有一些摩擦的痕跡。
他用手摸了摸,應該是水泥的痕跡,按理說死人進入靈堂前應該擦洗乾淨,也得虧這些孫子們只是單純來訛錢的,根本沒人搭理死者這茬,這才把水泥痕跡保留在下來。
「這就對上了!」
孟昌明暗暗鬆了一口氣,雖然鎮上的意思是儘量將這起情殺案定性為意外事故,但作為一個警察,他還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雖說人過七十不拘留了,但現在發生的是命案,顯然不在這個照顧的範圍內。
把所有人都約到敬老院的廣場上,孟昌明開始宣讀調查結果。
「經過對現場所有人的問詢,現將調查結果公布如下:死者王富貴,男,86歲,協谷鎮敬老院五保老人,今天上午上午八點二十分左右,王富貴吃完早餐後,在敬老院花壇附近閒逛,期間向李有財討要香菸未果,遂用拐棍毆打李有財。李有財,男,73歲,同為協谷鎮敬老院五保老人,李有財被打後並沒有選擇還手,而是起身逃跑,王富貴在追的時候,不小心踩空了台階,這才撞到了敬老院的水泥花壇。經確認,死者的死亡原因就是因為頭部撞碰花壇,傷口在左前額,有明顯的水泥擦痕。」
孟昌明宣讀完畢之後,長長舒了一口氣,幸好李有財沒有選擇反抗,否則而這事真的麻煩了!
幸好,這會「人道主義」這個光彩萬丈的牌坊還沒有被樹立起來,也沒有形成「誰死誰有理」的歪風邪氣,警察還沒有學會無責三分責的辯證判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