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
朱翊鈞在濟南,曾對著申時行,說了許久的話。
也是那次談話。
讓朱翊鈞下定決心,讓申時行做了這個內閣首輔。
這些年來,申時行的手段確實不夠,也曾面臨下面官員的挑戰,但關鍵時候,天子總能站出來給申時行解圍。
而此時,申時行對朱翊鈞說的這些。
他很不滿意。
這麼多年,讓你打磨,你就給朕這個東西看。
按照你的說法,那就是簡單的減工資了,那怎麼允許呢,大明朝現在迫切的需要是丟掉包袱。
即便用的時間長一點,包袱也要一點點丟掉。
朱翊鈞有些不滿。
申時行也能感受到。
聽完天子的話後,申時行趕忙說道:「陛下,條款頗多,臣需奏陛下,現在說來,一時半會也說不完啊。」
朱翊鈞聞言,皺起的眉頭微微鬆弛。
原來,申時行是想著做保密工作啊。
「太祖封王,本為『藩屏帝室』,然今宗室不工不農不商不仕,空耗國帑,實違『相生相養』之祖訓。朕今復太祖『藩王當為天下先』之意,非削權,乃正名。」
「申閣老,現在殿宇中的人,都是我大明朝的重臣,是朕最信得過的,不要怕泄露出去。」
「不瞞諸位,在萬曆九年的時候,朕便已經與申閣老商議過這件事情了……朕當時就說,太祖高皇帝是從窮苦百姓中出來的,他的子孫後代,也理應回到勞苦百姓中去……」
「當時,申閣老問朕,陛下子嗣良多,日後如何?朕道,朕的子孫後代為工匠,為農人,也是極好的。」
「申閣老,說吧,你的章程,全說出來,朕跟諸卿翹首以盼。」
申時行感受到皇帝目光中的催促與那絲不滿,不敢再有絲毫猶豫。
「陛下明鑑,臣愚鈍,蒙陛下不棄,委以首揆重任,更於濟南時聆聽聖訓,深知宗藩之弊已如附骨之疽,非刮骨療毒不可根治!臣數年來夙夜匪懈,推演籌劃,今日所陳『削藩策』,絕非僅為減俸祿之皮毛,實乃正本清源、為萬世立法之根本大計……陛下聖裁,並請諸公斧正。」
他略一停頓,目光掃過屏息凝神的眾臣,最終落回皇帝臉上,條分縷析地奏道:
「第一條便是正祿米之源,階梯遞減,新舊劃斷,嚴控冒濫……」
「陛下,宗祿之耗,首在無窮無盡之封爵與祿米!臣策首要,在於『爵位遞減降等』,此乃斷其子孫無窮盡之根!然,為免眼前動盪,臣以為當行『新舊劃斷』之法。」
「凡宗藩條例頒行後開始襲爵之宗室,嚴格依親王嫡長子襲郡王、郡王嫡長子襲輔國將軍……直至奉國中尉嫡長子襲爵為無爵、其餘子孫皆無爵之例執行!數代之後,天下有爵宗室,十去其九……」
朱翊鈞聽著點了點頭,說實話,這就是變相的推恩令,可是這個速度是非常慢的。
「然則,現在任親王、郡王、將軍、中尉,其爵位雖暫不變,但其坐食之厚祿,亦當立行削減,以紓國困……」
「親王,郡王削減四成……」
「鎮國將軍及以下,即刻削減二成,五年內再減一成五。底層宗室祿本微薄,削幅稍緩,然最終亦需使其僅足餬口,無力奢靡!」
「高爵者削之務重、務速!低爵者稍緩,此謂『階梯遞減』,削其奢靡之資,留其生存之本。」
「戶部當立『宗祿歲支總額』,以去歲實支為基,每年遞減一成,十年為期!總額既定,戶部宗祿司須會同禮部、都察院,嚴查玉牒! 遣精幹吏員分赴各藩,點驗人丁,核對爵位,嚴防冒籍、詐領、虛報!查實者,追贓!削爵!除籍!涉事官吏,嚴懲不貸……」
「陛下,王府巍峨,非僅居所,實乃藩屏之象徵,亦為坐擁地方之根基,太祖定製,府邸規制與爵位相應。今行『遞減降等』,爵位既降,府邸豈能再僭居?」
「臣請定例,凡宗室主脈一支,其承襲之爵位因『遞減降等降至鎮國將軍及以下者,其所居之王府,即與其身份嚴重不符,視為逾制!」
「遇此情形,由工部、內官監會同地方官府,明旨下達,予該支宗室三載之期,至多五載,令其自行遷出,另覓符合其當前爵位之居所……」
「三載期滿,若仍未遷出,著地方官府會同翊藩衛,強制執行!原王府及附屬官產園林,一概收歸朝廷內帑或戶部官產! 其宗室僅可攜私財細軟離去!抗旨不遷者,以『抗拒新政、僭越逾制』論處,罪加一等!」
「即日起,嚴禁所有宗室新建、擴建府邸!違者,工部不予勘合,地方有司即行彈劾,以『僭越』論! 對現存親王、郡王府邸,朝廷可以『體恤宗室、減其負累』或『規制逾矩、有傷聖德』為由,下旨令其交出部分非核心之園林、別院、閒宅!*可酌給微薄補償,或抵其部分祿米削減之數,示以『皇恩』……」
…………
…………
「臣請陛下明詔天下,列舉宗室常見不法,以為懲處之繩墨:一曰欺壓地方:縱仆占田、強買強賣、毆傷人命。
二曰干預有司: 插手詞訟、包庇罪犯、要挾官吏。
三曰僭越逾制: 服飾、儀仗、府邸違制。
四曰結交外官: 私結督撫、勾連衛所。
五曰奢靡怨望: 祿減仍奢靡無度,或散布怨言、誹謗新政、詆毀聖躬!煽動宗室對抗朝廷!此條,乃當前首惡!」
「陛下,削祿、收府、立威,乃去其弊。然陛下聖心仁厚,早於濟南便明示『子孫當為百姓』。故『開禁自養』,予出路,方為長治久安之策,亦分化瓦解之良方!」
「凡宗室子弟,即日起,皆可入官學社學! 經提學官考較合格,准其一體參加童試、鄉試、會試、殿試!考中者,吏部依例授官升遷,此乃陛下開萬世未有之恩典!」
「宗室子弟許其自由務農、務工、經商、受僱! 地方有司不得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