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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章 大拇指 9

2025-12-19 01:37:59 作者: 光頭李三

  萬曆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秋意已濃,乾清宮內卻瀰漫著一種無形的燥熱。

  御案之後,大明萬曆皇帝朱翊鈞身著明黃色的常服龍袍,袍上用金線繡著精緻的團龍紋樣,在透過窗欞的晨光下隱隱流動。

  他未戴翼善冠,只用一根簡單的玉簪束髮,幾縷髮絲垂落額前,更襯得那張年輕而稜角分明的臉龐上,帶著一種近乎冷酷的專注。

  案頭,有著堆積如山的奏疏。

  這些,全是各地親王、郡王在得知「削藩」風聲和被翊藩衛「保護」起來後,如同雪片般飛來的「陳情」、「問安」與「忠悃」之表。

  朱翊鈞面無表情地翻閱著。

  這些奏疏,字裡行間無不透著天潢貴胄的惶恐與試探。

  如年輕的秦王朱誼漶,奏疏中字字謙卑:「臣誼漶昧死百拜……陛下天威,雷霆雨露莫非天恩。臣及闔府上下,唯陛下聖意是從,絕無二心。無論陛下如何聖裁,臣等皆感念聖恩浩蕩,安分守己,以全太祖高皇帝親親之誼……」

  言辭間不失藩王對天子的禮數。

  可筆鋒一轉,便直言「太祖高皇帝定鼎天下,封藩屏國,親藩俸祿、爵秩皆有定製,載於皇明祖訓,乃國本所系。今若驟變,恐違祖制,寒親藩之心」,句句緊扣祖訓,卻也以「臣雖愚鈍,深知陛下憂國之心,然宗藩拱衛之責,亦不敢忘」作結,顯露出幾分克制。

  秦王還是屈服了,但屈服的也不夠徹底,他的奏表中,先是表達忠順,而後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這個時候的各地宗藩,還不知道朝廷削藩策的內容。

  

  如輩分較高的太祖系老郡王,引經據典,再奏疏中試圖以「祖制」抗衡:「……臣伏讀《皇明祖訓》,太祖高皇帝明訓:『凡郡王子孫,有文武材能堪用者,宗人府具以名聞,朝廷考驗,換授官職,其升轉如常選法。』又云:『親親為大,藩屏帝室,共享富貴』。今陛下天縱英明,威加海內,然驟行削藩之舉,恐傷親親之仁,有違太祖定製,伏乞陛下三思……」

  試圖用祖訓的隻言片語來證明宗室存在的「合法性」和「特權」的不可侵犯。

  當然,還有一些強硬派,他們從一開始的奏表中,就將自己的觀點,毫無掩飾的說了出來。

  「……臣年老昏聵,驟聞聖諭,驚懼失儀,死罪死罪……然臣世守代藩,恪守祖訓,未嘗有絲毫逾越。太祖分封,意在屏藩,血脈相連,骨肉情深。若驟削祿米,奪其根本,恐天下宗親寒心,非社稷之福也……」

  朱翊鈞看著這些奏疏,嘴角勾起一絲冰冷的弧度。

  恭順的,未必真心……

  講理的,不過是抱殘守缺……

  強硬的,更是色厲內荏……

  這些奏疏中或明或暗的訴求,在他眼中,都不值得一提……

  朱翊鈞將全部的奏疏,全部看完。

  不多時,得召前來的申時行張學顏等幾位核心重臣魚貫而入,臉上帶著連續六日高強度議政後的疲憊,但眼神深處卻閃爍著完成重任的凝重光芒。

  入了乾清宮中,申時行率領官員們躬身行禮。

  起身之後,申時行雙手捧著一份裝幀嚴謹、厚達寸許的奏本,趨步上前:「臣申時行等,奉旨擬訂《宗藩新例》條陳草案,六日之期已滿,恭呈陛下御覽!」

  朱翊鈞示意陳矩接過奏本,置於御案之上。

  他沒有立刻打開,而是掃視了眾臣一眼,然後,他才緩緩翻開這份將決定大明宗室命運的文件。

  奏本首頁,赫然便是經過反覆推敲、字斟句酌的宗藩新例核心條款。朱翊鈞的目光一行行掃過:

  一、爵位世襲遞減:

  親王薨,嫡長子承襲,降一等為郡王。

  郡王薨,嫡長子承襲,降一等為輔國將軍。

  三代王爵消。

  輔國將軍薨,嫡長子承襲,降一等為奉國中尉……

  奉國中尉薨,嫡長子承襲,降一等為無爵……但仍有宗室身份。

  所有非嫡長子(親王其餘子、郡王其餘子等),無論嫡庶,按例封授鎮國將軍、輔國中尉等,但其爵位承襲亦依此例逐代遞減,最終歸無爵。

  二、祿米階梯削減

  親王:現祿萬石即刻削為七千石,五年內分四期(每期一千石)遞減至三千石定例。


  郡王: 原二千石,即刻削為一千石。

  鎮國將軍及以下,宗室祿薄,削幅稍緩,幾乎沒有變動。

  親王嫡長子襲郡王后,歲祿直接定為一千石,等同舊郡王削減後標準。

  三府邸隨爵,凡主脈爵位因遞減降至鎮國將軍及以下者,其所居王府即視為逾制。

  限期騰退:工部評估後,給予三年期限(至多五年)令其遷出。朝廷可於他處指配小宅或允其自購。

  四、開禁自養

  第一條就是買斷宗籍: 凡降至奉國中尉及其餘子、以及所有最終無爵宗室子弟,皆須「除籍歸民」!

  一次性給付「安家銀」:每人 五十兩白銀。

  其現有私宅、田產仍與之保留,但需重丈登記,換發民契,轉為民宅。

  買斷之後脫離玉牒,歸於所在地民籍,永為庶民!停發一切祿米,賦稅徭役,與民一體均當,絕無優免!

  即日起,所有宗室子弟(含未除籍者),皆可入官學、社學讀書,經提學考較,一體參加童生試至殿試!考中者依律授官……

  可自由務農、務工經商、受僱,可自願投軍(衛所/營兵),依軍功升遷!亦可依律申請轉為民戶、軍戶、匠戶、灶戶等各類戶籍,朝廷不設障礙!

  在冊宗室子弟,無論爵位高低,若甘願放棄身份祿米,可隨時向朝廷申請「自願除籍歸民」,同樣領取五十兩安家銀,享受上述出路。

  五,宗室禁法。

  所有的宗室已不享有司法豁免權,在民間犯罪,由當地官府審訓,處罰,但必須報備朝廷。

  宗室在籍人員,嚴禁土地兼併……

  朱翊鈞一頁頁翻看,手指在「降等承襲」、「祿米遞減至四千石/一千石」、「鎮國將軍三年遷離」、「除籍歸民」、「五十兩安家銀」、「科舉從軍皆可」等核心條款上略作停留。

  申時行等人屏息凝神,等待著天子的裁決。

  殿內落針可聞,只有皇帝翻閱奏本的沙沙聲……

  良久,朱翊鈞合上奏本,抬起頭,目光深邃如淵。

  他沒有去看那些堆積如山的藩王奏疏,而是望向殿外秋高氣爽的天空,緩緩開口,聲音平靜卻蘊含著不容置疑的意志:「太祖高皇帝分封諸子,意在『藩屏帝室,共享太平』。然時移世易,後世子孫坐享富貴,不耕不織,不工不商,空耗民脂民膏,已成國之大蠹!此非太祖本意,實乃忘本悖祖!」

  他收回目光,銳利的眼神掃過眾臣,最終落在《宗藩新例》的奏本上:

  「申卿所擬此例,條理分明,深合朕意。爵位遞減,正本清源,以絕無窮之害,祿米削減,紓解國困,合乎量入為出,王府收歸,杜絕僭越,還利於國,開禁除籍,予其生路,復歸於民;嚴法立威,震懾不軌,確保推行!此五者,環環相扣,實乃剜除積弊、復太祖『相生相養』古意之良策!」

  朱翊鈞拿起硃筆,在奏本封面上,鄭重地寫下兩個力透紙背的朱紅大字:「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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