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毅看完野雞,拔出了腰間的獵刀。
很快去掉內臟和毛,掂了掂感覺有兩三斤重。
「叮!檢測到宿主有野雞一隻,重量三斤價值三百文。請問宿主是否售賣?」
果然,重量三斤。
秦毅沒有出售,而是扔進了身後的背簍。
今天已經有了四十兩的收入。
除非打到特別值錢的獵物,否則他準備統統拿回去燉肉。
當然,想要特別值錢的獵物,就得往深山裡走。
找那些大型野獸,或者食草的動物。
儘管秦毅掌握了狩獵技能,也熟悉了各類野獸的生活習性。
但他身體不行。
越是掌握了狩獵技能,就越知道狩獵的兇險。
面對大型野獸,避免不了突發事件。
一擊不死,野獸就會凶性爆裂。
就原主這個體質,逃跑都成問題。
所以現在前往深山,就跟找死無異。
他剛剛收穫兩美,還沒有大被同眠。
可不想跟前世一樣,在關鍵的時候嘎了。
他又走了一個時辰。
前方傳來了窸窸窣窣的聲音。
秦毅探頭看去,草叢裡居然有隻灰兔。
大概是聽到了他的動靜,灰兔抬頭朝四周看了看。
接著掉頭就朝左邊竄了出去。
秦怡奮起直追,追了整整大半個山坡。
那隻灰兔猛地躍進草叢不見了。
「咦?」
秦毅走到灰兔消失的地方,撥拉開野草仔細尋找。
果然在一米開外,找到了一個洞口。
隱藏在茂密的雜草中,要是普通村民根本看不出來。
秦毅笑了笑,後退了好幾步。
狩獵心得記載,野兔這東西天生謹慎。
發現情況不對立馬就跑,但目標卻是直奔老巢。
它們認為,回家才是最安全的。
反而把有經驗的獵手,給引到了自己的窩邊。
只要稍等一會兒不去打攪,它們感覺安全又會出來。
因此秦毅就在旁邊,把弓拉成了半圓。
這麼近的距離不用拉滿,倒也省了不少力氣。
果然沒多久,灰兔又露出了頭。
哪知剛看了一圈,就聽到了尖銳的聲音。
嗖!
箭矢射穿兔頭,將它釘在了洞口。
秦毅高興壞了。
暗道狩獵心得誠不欺我,一千八百文花的太值了。
這年頭,有的人都開始吃觀音土了。
但他家不僅有雞,還有兔肉。
「叮!檢測到四斤重的灰毛兔,可售賣兩百三十文。請問宿主,是否出售?」
不賣不賣。
秦毅搖了搖頭。
留著這點肉,不如給姐妹花補身子。
養的白白胖胖,給他生一窩小猴子。
正想著,洞裡又傳來了聲音。
秦毅凝目看去,幾個小腦袋探了出來。
居然是一窩小兔。
「叮!檢測到野兔幼崽五隻,抓捕後可賣三十文。請問……」
不抓不抓。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雖然兔子只是畜生,但秦毅也不想干斷子絕孫的事情。
只是……
這毛茸茸的還挺可愛。
不如抓回去養著,姐妹倆肯定高興。
於是他又把傻傻的幼崽,全部給扔進了背簍。
此時天色也晚了,山腳下挖野菜的婦女都準備回家。
看到秦毅從山上下來,頓時感到詫異。
「那不是地主家的傻兒子嗎?他手裡拿著弓,是打獵去了嗎?」
「他除了給潑皮花錢,就是巴結楊花。腦子都不正常了,還打什麼獵?」
「就是就是。山裡的兔子都比他精,打他還差不多呢。」
有婦女湊到一起,鄙夷的看著秦毅。
跟一群潑皮沒少禍害村里。
現在爹娘都死了,他更加沒人管束。
不務正業還打獵?
肯定是跟著潑皮們,上山挖墳掘墓去了。
「活該他家遭報應,就是因為他這個不肖子孫!」
婦女們準備離去。
而秦怡也跟她們拉近了距離。
一股濃重的血腥味,瞬間迎風飄來。
大家定睛一看,他背後的竹簍居然在滴血!
「我滴乖乖,他不會是殺人了吧?」
「你覺得他有那個膽嗎?我看到王二狗一個大嘴巴子,他立馬跪下叫爺爺了。還殺人?」
「可他背簍在滴血啊!」
有膽大的婦女,幾步就到了秦毅面前。
伸手搬他的背簍,想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
秦毅急忙後退,但還是慢了一步。
「哇,好大一隻兔子!還有一隻野雞!」
「還有三隻小兔呢,等養大了也值不少錢吧?」
婦女們的眼都直了。
今年收成不好,村里又遭了山賊。
家家戶戶都沒有過冬的餘糧。
只能挖點野菜回去晾曬,湊乎著熬過寒冬。
有的人家,男人也會上山碰運氣。
但他們買不起弓箭,又不會捕獵的技藝。
光憑兩條腿,是追不上獵物的。
因此每天都空手而歸。
沒想到秦毅這個慫貨,居然有這麼大的收穫?
起碼能換十斤粟米!
伴著野菜熬粥,能吃一個月了。
這時一個女子也走了過來。
十八九歲的樣子,臉上擦著濃厚的胭脂。
正是婦女們說的楊花。
還沒到跟前,就嗆的秦毅捂住了鼻子。
「秦毅,這兔子跟野雞,你是從哪撿的?」
「就不能是我打的?」
秦毅眉頭皺的更深。
原主十七歲的時候,遇到了塗脂抹粉的楊花。
從此不可收拾,淪陷成了她的舔狗。
在村里,最聽楊花的話。
比王二狗還管用。
去年讓他爹去提親,他爹不同意。
因為楊花的母親叫孫改娥,丈夫死後就氣死了婆婆。
然後又賣了祖宅,母女兩開始大吃大喝。
沒多久就入不敷出,也跟著婦女們出來挖野菜了。
孫改娥本是潑婦,因此楊花也沒人提親。
原主尋死覓活,他爹終於慫了。
地主提親,孫改娥自然不會放過。
張口就要二十兩銀子的聘禮。
這在縣城,都能娶大戶人家的閨女了。
原主他爹無奈,只能答應下來。
但卻留了個心眼,說等迎娶時再一把付清。
哪知今年就遭遇了山賊。
但在這期間,原主偷家裡的錢。
除了給王二狗,就是接濟楊花母女了。
山賊進村之前,她還暗示原主。
說頭上只有一根木簪,影響了她的姿容俊美。
想讓原主給她換成銀的,結果村里就出事了。
「二十兩銀子找她?原主腦子真有問題啊!」
秦毅不由得咋舌。
這楊花一張胖臉,塗著濃重的胭脂。
只是比鄉下姑娘,多了一份媚態而已。
在短視頻爆炸的年代,開了美顏都沒人看的。
連柳家姐妹的腳趾都比不上,竟然也值二十兩銀子?
聽到秦毅說,兔子和野雞真是他的。
楊花頓時一喜。
「那就到城裡去賣了吧,也該給我換銀簪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