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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易中海被判十五年!

2026-01-29 10:36:05 作者: 南潯長青

  早上七點五十五。

  劉昊葉娟掐著點進廠,停好車,並肩走進辦公樓。

  葉娟上樓去宣傳科,劉昊拐個彎進財務科辦公室。

  「春麗姐,蘭姐,張姐,嚴師傅,雷哥,小夢早上好啊!」

  打了個招呼,劉昊看鐘春麗嚴凱雷政和一副沒睡醒,眼裡血絲密布的樣子,疑惑道:「春麗姐你們昨晚加班了?」

  余蘭芬挑眉說道:「不僅加班了,還是加到今早七點鐘。」

  好傢夥,連夜把帳核查完嗎?

  鍾春麗打了個哈欠,笑呵呵的說道:「帳查完嘍,楊興國總計貪污五十一萬多,傻柱盜竊物資合計一萬三千多,供應科衛成功,設備科文正喜,周秘書,楊為民等人參與貪污,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頂多個把星期就會宣判。」

  「楊興國槍斃是板上釘釘的,傻柱二十年,李懷德擔任代理廠長。」

  我勒個去,柱子要頂格判啊,出來都多少歲了?

  四十九!

  還不如判無期,直接在牢里別出來,舒舒服服的養個老,比在外面凍斃於風雪,被野狗分屍好。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敗類是罪有應得!」

  「行了,今天財務科小昊你主持工作,先去把會議室的帳本搬回來,我跟嚴師傅政和休息。」

  鍾春麗撐不住了,說完站起身拎起包就往外走。

  嚴凱雷政和也哈欠連天的跟著走,只想回家睡覺。

  辦公室里剩下余蘭芬張琴何小夢劉昊四人大眼瞪小眼。

  劉昊笑道:「走吧,我們去把帳本搬下來。」

  ……

  炮局胡同21號,12號監房。

  這裡是東城區公安局拘留所,俗稱炮局。

  青磚砌就的監房逼仄狹長,約十餘平,一道鐵皮包邊木門,上開小觀察窗、下留送飯口,門後隔鐵柵。

  靠牆通鋪木板磨得發亮,牆角蹲式便坑無遮擋,僅一扇高窗嵌粗鐵條,屋頂懸15瓦燈泡昏黃常亮,四壁斑駁,刻著雜亂字跡。

  傻柱癱坐在牆角,眼睛哭得紅腫,本就顯老的臉上,褶子擰成一團,狼狽滄桑又頹敗。

  

  二十年!!!

  昨晚被移送看守所的路上,押送他的冶金部保衛處幹事石家梁告訴他一個難以接受,無法接受的噩耗!

  如果他能在一個月內退賠給軋鋼廠13123塊,刑期能減到十年!否則就是頂格判決,二十年!

  而且石家梁還給他普法。

  有期徒刑常規上限是十五年,特殊情況,如反革命,重大貪污,經核准可至二十年。

  他這情況屬於重大貪污,百分百被判二十年!

  二十年!!!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

  傻柱心態崩了,破大防了,悔恨當初不應該那麼心善,見不得人間疾苦,為了接濟窮困鄰居,去拿後廚的物資。

  我就應該自私點,冷漠點,當個惡人,而不是當爛好人!

  13123塊錢,我去哪裡找啊?

  傻柱搜腸刮肚的想了一晚上,依舊是毫無頭緒,心態更加崩潰。

  一百三他都湊不到,更別說一萬三了,把他稱斤賣都不值這麼多錢。

  怎麼辦?

  要是一個月之內不賠錢,他就得蹲二十年大牢!

  刑滿釋放都四十九歲了……不對,能不能活到刑滿釋放都還是個未知數。

  因為坐牢不是讓你去白吃白喝的,要干各種苦力活。

  像他這種二十年刑期的犯人,大概率是送到偏遠地區,比如新江,北大荒……想想都讓人頭皮發麻,毛骨悚然!

  傻柱靠在牆上,眼裡閃爍著淚花,絕望崩潰到想一死了之。

  「悠悠蒼天……何薄於我啊!」

  ……

  與此同時,東城區法院。

  冰冷肅穆的法庭里,被告席上,神色萎靡的易中海聾老太並排坐著,旁聽席上只有寥寥數人,何雨水李梅花坐在最前面的椅子上。

  「現在開庭!」


  審判長宋爭啟敲下法槌,沉聲道:「現在開庭!審理易中海,龍梓晴涉嫌敲詐勒索,侵犯通信自由,侵占罪一案。」

  易中海聾老太打了個哆嗦,差點尿出來。

  公訴人魏正熤站起身,朗聲道:「1951年5月20日,二被告人以何大清偽造成分為要挾,敲詐第一套人民幣肆仟萬元,逼迫其離京,構成敲詐勒索罪。」

  「自1951年6月至1963年12月,二人長期截留何大清寄給其女何雨水的信件及生活費共計壹仟陸佰捌拾元,非法隱匿他人通信,侵占他人財產,分別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占罪。」

  「以上事實有寄款憑證,截留信件物證,被害人陳述佐證,證據確鑿!」

  宋爭啟看向易中海:「被告人易中海,公訴人指控的三項罪名及犯罪事實,你是否承認?」

  易中海抬起頭,臉色沉鬱,沒有狡辯。

  因為證據齊全,狡辯只會加重刑期,沒有半點作用。

  「我承認,所有事都是事實,沒什麼好說的。」

  魏正熤說道:「二被告人共同犯罪十二年,情節惡劣,致何雨水長期生活困苦無依,仇視父親何大清十二年,懇請法庭依法嚴懲!」

  宋爭啟點點頭,看向聾老太。

  「被告人龍梓晴,你對指控的罪名及事實作何辯解?」

  聾老太眼神閃爍,看看易中海,又望望高台的宋爭啟,嘴唇哆嗦著,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我……那錢是易中海拿的,信件也是他收的,我沒拿一分錢啊!」

  「被告人龍梓晴,」

  魏正熤當即反駁:「被害人何大清陳述,是你率先開口敲詐他4000元,易中海陳述,截留信件和錢款時,你亦多次參與,贓款由二人共同保管,並非你所述沒敢多拿!」

  聾老太臉色瞬間煞白,癱坐在被告席上,再也說不出辯解的話。

  法庭內一片寂靜,只有窗外的北風嗚嗚作響。

  宋爭啟和兩側審判員低聲商議片刻,拿起卷宗重重一合,敲下法槌。

  「現在宣判!」

  易中海緊張得全身發麻,止不住的顫抖,聾老太死死抓緊棉襖下擺,呼吸急促得像是要喘不過氣,渾濁的眼睛裡滿是惶恐。

  「被告人易中海,犯敲詐勒索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侵占罪,三罪並罰,其敲詐數額巨大,長期截留未成年人撫養費,犯罪持續時間長,動機惡劣,嚴重侵害被害人合法權益,鑑於其當庭自願認罪,無狡辯推諉,依據一九五一年懲治貪污條例,相關司法審判準則,判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

  轟!!!

  宋爭啟威嚴且洪亮的聲音猶如一道驚雷,狠狠劈在易中海頭頂。

  十……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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