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志看到車間主任就慫了。
他試圖掙扎,「主,主任,啥事都沒有,都是誤會……」
「你到底老不老實交代!」
宋明志低著頭不敢吭聲。
見狀,李主任把所有的事情都說了一遍,車間主任聽著臉色越來越難看,李主任沉著臉說,「周主任,宋明志打媳婦兒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人民日報》發表《保護農村婦女兒童健康》的文章已經三十多年了,領導人都說婦女能頂半邊天,你們酒廠的員工思想還停留在封建社會時代。」
「我是街道的婦女主任,有責任保護轄區內女性的權益,宋明志是你們酒廠的工人,你們酒廠領導有責任和義務幫助群眾提高思想覺悟。」
「宋明志不顧街道的勸阻,打媳婦屢教不改,你們酒廠的領導就沒有責任嗎?」
「……」
周主任臊的滿臉通紅。
他是酒廠的車間主任,走到哪也是被人敬著的。
可現在因為宋明志,被街道的婦女主任罵的跟個孫子一樣,周主任搓了把臉,一臉羞愧,「李主任,您教育的對,是我們工作疏忽,只關注了工人的工作,沒去了解工人的個人生活。」
「我們回頭就組織廠里,給工人們上思想教育課,把宋明志當成典型嚴厲批評!」
李主任不依不饒,「只批評,沒有具體懲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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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想嚴懲的意思。
正式員工不能開除,周主任想了想,趕緊說,「有有有,當然有懲罰措施,宋明志現在在包裝車間,明天我就把他調到制酒車間。」
宋明志臉色刷一下白了,「周主任,制酒車間的活我幹不了啊。」
制酒工是酒廠最辛苦的工種。
每天翻拌糧食超過50次,15公斤的水桶要投料100多回,干一天下來,腰都不是自己的了,而且車間溫度常年40度往上。
別說幹活,光是在車間裡待一天都受不了。
制酒工都是兩班倒 。
早班工人四點半就要到崗,作息紊亂就不說了,體力消耗也非常巨大。
跟他現在的包裝工作相比,簡直不是人幹的活。
宋明志有點腿軟,他還想求求周主任,周主任被他連累,黑著臉罵道,「制酒的活別的工人都能幹,你咋就幹不了了?」
「工作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別人能幹你也能幹,幹不了你可以辭職走人,沒人攔著你。」
「……」
勞動最光榮。
這年頭有個正式工的崗位不容易,誰捨得辭職?
宋明志憎恨地瞪著孫曼。
都怪這賤人。
宋北平從周主任到家就躲人群里了,但周主任還是把人揪出來痛罵了一頓,「宋北平,你是酒廠的老員工了,思想覺悟應該比宋明志強。」
「你兒子家暴,你這個做父親的不說規勸,還助紂為虐,跟你兒子一起欺負你兒媳婦。宋明志的事你也有很大責任,明天等著廠里的大字報批評吧!」
「……」
宋北平臉色大變,「周主任!」
「你閉嘴!」
周主任又痛罵了父子倆一頓。
李主任和張主任對這個懲罰還是比較滿意的,結伴把周主任送出院子。
折回來後,兩人對著宋家三口又是一頓批評,批完後李主任拍拍孫曼的肩膀,「宋明志要再敢跟你動手,你去街道找我,我跟張主任給你撐腰。」
「謝謝!」
孫曼紅著眼圈,誠摯道謝,「謝謝李主任,謝謝張主任。」
兩人擺擺手走了。
宋明志以為這樣的懲罰已經夠重了,可沒想到,當天下午,街道的各個大喇叭都響起來,李主任在廣播室點名把宋家幾口人批評了一頓。
這回不止家屬院。
宋家在整個街道都出名了。
宋明志氣的想打孫曼出氣,孫曼現在有人撐腰,根本不怕宋明志,「有本事你就打死我,否則你夜裡睡覺最好睜一隻眼睛!」
「你啥意思?」
孫曼咧嘴一笑,染血的嘴角看上去特別嚇人。
當天夜裡宋明志就知道孫曼是啥意思了,宋明志本來睡的正香,夜裡被一陣呲呲啦啦的聲音吵醒。
他迷迷糊糊睜開眼。
借著窗戶灑進來的月色,就瞧見一個披頭散髮的女人坐在他床頭,兩隻手攥著剪刀,用磨刀石一下一下地磨著剪刀。
月光下。
剪刀被磨的程亮,泛著森森寒芒。
「啊啊啊!鬼啊!」
宋明志嚇得魂飛魄散,尖叫一聲,連滾帶爬地滾下床,動作太著急,扯到他肚子上的傷口,疼的宋明志又是一聲慘叫。
「咋了?咋了?」
宋北平聽到動靜,披著衣服跑過來,就瞧見宋明志拉開房門,狗爬一樣手腳並用往外跑,他趕緊扶住宋明志。
「爸,有鬼,有女鬼!」
宋北平後脖頸直冒寒氣,「你胡說啥,法治社會哪來的鬼,別搞封建迷信。」
「真有,真的有,就在我床頭坐著。」
「……」
宋北平看他說的信誓旦旦,也有點怕了,趕緊拉亮院子裡的燈泡,借著燈光壯膽,他伸著脖子往屋裡看了一眼,瞬間沒好氣,「哪是女鬼,是孫曼!」
「孫曼?」
宋明志扭頭往屋裡看了一眼,火氣瞬間上來了,「孫曼,你是不是有病,大半夜不睡覺,你磨啥剪刀!」
孫曼拉亮屋裡的燈泡。
紅腫的臉經過幾個小時發酵,腫的更厲害了,她扯著嘴角,笑的有點詭異,「我睡不著,磨磨剪刀咋了?」
「……」
宋明志頭皮發麻。
那把剪刀,正是孫曼下午的時候捅他的那把。
她大半夜的磨刀幹啥?
想殺人嗎!
宋明志又恨又怕,推開宋北平,衝進屋抬起手,孫曼握住剪刀,眼皮都沒眨一下,還是那句話,「有本事你就打死我,打不死我,老娘讓你們全家陪葬!」
宋明志從腳底板寒到後腦勺,巴掌硬是沒敢落下去,「你敢!」
「我有啥不敢的?」
孫曼把玩著手裡的剪刀,呵呵笑起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我一條賤命,換你們一家三口,多划算的買賣啊。」
「……」
瘋了!
這女人一定是瘋了!
宋明志當然不敢打死孫曼,殺人是要吃花生米的。
他一個城裡人,有大好的前途,他咋可能跟孫曼同歸於盡。
軟的怕硬的。
硬的怕不要命的。
宋明志徹底怕了,「孫曼,你到底想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