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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各自成長

2026-01-31 22:01:52 作者: 莫問歸期去掃塵

  2003年1月,北京的寒風凜冽刺骨。

  北京電影學院的期末考試周正如火如荼地進行。對於大一新生來說,這是檢驗他們這半學期「解放天性」成果的關鍵時刻。

  圖書館裡暖氣開得很足,玻璃窗上結了一層厚厚的白霜。茜茜坐在靠窗的角落裡,桌上並沒有攤開表演系的教材,而是放著一套厚厚的《天龍八部》原著,旁邊還擺著一本密密麻麻的筆記本——那是她用來做人物小傳的。

  自從出演王語嫣的消息官宣後,她在學校里的處境變得更加微妙。

  原本她是那個有點神秘的「富家女」,現在,她成了全校矚目的「資源咖」。走在路上,總能感覺到背後指指點點的目光,有羨慕,有嫉妒,也有等著看笑話的惡意。

  「亦菲,還在看小說呢?」

  一個溫柔的聲音打斷了茜茜的思緒。江一燕抱著幾本書走了過來,極其自然地坐在了茜茜對面。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毛衣,看起來清純無害。

  「馬上就要期末匯報演出了,大家都忙著排練呢。你這馬上要進組當大明星了,是不是不用參加匯報了呀?」江一燕笑著問,聲音不大,卻剛好能讓周圍幾桌正在複習的同學聽見。

  這話聽起來像是關心,實則是在拉仇恨——暗示茜茜享有特權,脫離集體。

  茜茜抬起頭,合上書,眼神清澈卻平靜:「老師說了,期末考核一視同仁。我也要參加的。我的段落是《雷雨》里的四鳳。」

  「四鳳啊……」江一燕掩嘴輕笑,「四鳳可是個丫鬟命,還得干粗活。我還以為你會演繁漪那種貴太太呢。畢竟你……氣質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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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色不分貴賤。」茜茜淡淡地回了一句,這是林一在電話里教她的,「只要演得好,丫鬟也能出彩。」

  這時,一個高大的身影擋住了窗外的光線。

  「聊什麼呢?這麼熱鬧。」

  羅晉手裡拿著兩瓶熱牛奶,大大咧咧地走了過來。他把其中一瓶遞給茜茜:「給,剛才在小賣部買的,暖暖手。看你手都凍紅了。」

  另一瓶,他自己擰開喝了,完全沒有給江一燕的意思。

  江一燕的笑容僵了一下,隨即又恢復自然:「羅晉,你這也太偏心了吧?只給亦菲買?」

  「嗨,你是本地人,抗凍。亦菲是從美國回來的,還沒適應咱北京的妖風呢。」羅晉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順勢坐在了茜茜旁邊,用身體擋住了江一燕那若有若無的審視目光。

  不遠處的朱亞文也走了過來,手裡拿著劇本,大嗓門喊道:「羅晉,別在那獻殷勤了!趕緊的,咱倆那段《因為愛情》還沒對完詞呢!亦菲,待會兒你也幫我們看看,提提意見。」

  在這些單純直爽的男生眼裡,茜茜就是個需要照顧的小妹妹。他們看得出誰是真心,誰是假意。

  「好呀。」茜茜接過牛奶,手心傳來的溫度讓她心裡一暖。




  接下來的兩周,茜茜過得比任何人都忙碌。

  白天,她和同學們一起排練期末作業。為了演好四鳳,她脫下了昂貴的大衣,換上了粗布衣服,在排練室里一遍遍地擦地板、洗衣服,膝蓋跪得青紫也一聲不吭。

  晚上,她回到宿舍,還要在林一安排的遠程私教指導下,研讀《天龍八部》。

  她不再試圖去「演」王語嫣,而是試著去「活」成她。她開始模仿王語嫣的語速,那種慢條斯理、因為讀過太多書而略顯呆板卻又透著書卷氣的語調。

  期末匯報演出的那天,茜茜的四鳳驚艷了全場。

  她沒有把四鳳演成一個只會哭哭啼啼的可憐蟲,而是演出了一個在命運壓迫下依然渴望愛情的少女。當她在雷雨夜裡那一聲撕心裂肺的吶喊響起時,台下的老師們紛紛點頭。

  「這孩子,有靈氣,而且沉得住氣。」系主任給出了極高的評價。

  江一燕站在側幕條里,看著台上光芒四射的茜茜,手裡的道具手絹幾乎被她扯爛。她原本以為茜茜會因為忙著進組而敷衍了事,沒想到對方竟然連這種小作業都完成得如此完美。

  演出結束後,陳金飛的車已經停在了樓下。

  「茜茜,跟同學們道個別吧。」陳金飛說道,「明天一早的飛機去浙江,劇組已經開機了。」


  茜茜回過頭,看著身後那棟紅磚小樓,看著正在雪地里打雪仗的羅晉和朱亞文,心裡湧起一絲不舍。

  但她摸了摸口袋裡的手機,想到了大洋彼岸那個人的期許。

  「再見了,北電。」

  她轉身上車,車門關閉。從此以後,她是王語嫣,是萬眾矚目的神仙姐姐,而不再只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大一新生。

  ……

  大洋彼岸,加州帕洛阿爾托。

  這裡沒有雪,只有下個不停的冷雨。

  位於沙山路附近的「維度實驗室」里,燈火通明。這裡是林一商業版圖中最核心、也是最燒錢的部門。

  空氣中瀰漫著一股焦灼的味道,那是咖啡、焊錫和過熱的處理器混合在一起的氣息。

  「No! No! No!」

  會議室里,林一猛地將一支馬克筆摔在白板上。白板上畫著一個手機草圖,下面帶著密密麻麻的全鍵盤。

  他對面坐著的,是剛剛被他「忽悠」進來的安迪·魯賓,未來的「安卓之父」。此時的魯賓還留著標誌性的眼鏡,一臉的不服氣。

  「林,你必須面對現實!」魯賓指著那個草圖大聲反駁,「現在的用戶習慣就是物理鍵盤!看看黑莓,看看Palm Treo!用戶需要按鍵的反饋感!你想要做一塊全是玻璃的手機?那簡直是瘋了!沒有鍵盤,怎麼打字?怎麼發郵件?」

  2003年初的科技界,物理鍵盤是絕對的信仰。諾基亞的九宮格、黑莓的全鍵盤,是效率和商務的象徵。觸屏?那只是PDA上用觸控筆點來點去的雞肋功能,電阻屏的手感更是糟糕透頂。

  林一深吸了一口氣,努力壓制住內心的煩躁。他知道自己是在挑戰一個時代的認知。

  「安迪,你是個天才,但你的目光被現在的世界困住了。」

  林一走到會議桌前,雙手撐著桌面,眼神灼灼地盯著魯賓:「我們要做的不是更好的黑莓,我們要做的,是把電腦裝進口袋裡。鍵盤?鍵盤占據了屏幕一半的空間!那是對視覺體驗的犯罪!」

  「可是技術不支持!」魯賓攤開手,「現在的電阻屏只支持單點觸控,而且必須用指甲或者筆用力戳。你想用手指滑動?根本不可能!誤觸率會高得嚇人!」

  「所以我們要換屏幕。」林一轉身,從保險柜里拿出一份厚厚的技術文檔,「這是我剛收購的一家德拉瓦州的小公司,叫FingerWorks。」

  魯賓愣了一下,接過文檔翻了幾頁,眼睛逐漸瞪大。

  「多點觸控?電容屏?」魯賓喃喃自語,「這……這技術還在實驗室階段,成本太高了。一塊屏幕可能比現在的手機整機都貴。」

  「錢不是問題。」林一斬釘截鐵地說道,「哪怕現在的良品率只有1%,我也要把它砸到10%!我要你把那個該死的物理鍵盤扔進垃圾堆,給我做出一套完全基於手勢操作的系統。」

  「沒有觸控筆,只有手指。滑動解鎖,雙指縮放,慣性滾動。」

  林一一邊說,一邊在空中比劃著名。這些在後世連三歲小孩都會的操作,在2003年聽起來就像是科幻小說。

  魯賓沉默了。作為一個極客,他被林一描繪的那個未來深深吸引了,但作為一個工程師,他知道這背後的工程難度簡直是地獄級的。

  「還有晶片。」旁邊的一位硬體工程師弱弱地舉手,「林總,如果要跑這種圖形界面,現在的ARM處理器根本帶不動。我們需要更強的GPU,還有電池……」

  「電池技術我在跟進,正在投資斯坦福的一家鋰電池實驗室。」林一揉了揉太陽穴,長時間的高強度工作讓他有些頭痛欲裂,「至於晶片,我會去跟英特爾和德州儀器談。現在的關鍵是作業系統內核。」

  林一指著白板上那個綠色的機器人標誌(此時還沒有誕生,但林一已經畫了出來):「安迪,我要你在Linux內核上重寫底層驅動。這套系統必須是開放的,但核心體驗必須由我們控制。」

  「我們要趕在蘋果之前。」林一低聲說道,眼神里閃過一絲寒光。

  他知道,庫比蒂諾的那位賈伯斯先生,此刻雖然還在忙著搞iPod,但很快就會把目光投向手機。林一必須利用重生的信息差,搶出這三年的窗口期。

  「這需要幾億美元的研發費用。」魯賓咽了口唾沫,「而且可能血本無歸。」

  「我說了,錢不是問題。」林一重新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一行字:Project Origin(起源計劃)。

  「如果錢不夠,我就去賣股票,賣地皮。但在2007年之前,我必須看到那台只有一塊玻璃的手機擺在我的桌上。」

  「好了,現在是凌晨三點。」林一看了看表,語氣稍微緩和了一些,「大家去吃點東西。我讓人送了披薩和中餐外賣。安迪,你留下,我們再談談關於應用商店(App Store)的架構。」

  魯賓看著眼前這個比自己年輕十幾歲的亞裔老闆,心中湧起一股莫名的敬畏。這不僅僅是商業冒險,這是一場對未來的豪賭。

  「你是個瘋子,林。」魯賓搖了搖頭,嘴角卻露出了興奮的笑容,「但我喜歡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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