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的話語落下,丁巧和劉悅皆是微微一愣。
劉悅看了眼陳秋後,眼中精光微微閃動。
她拿起手機,有些興奮的給丁巧發了條消息。
「他主動問你要求誒,看樣子對你感覺還挺不錯?」
看到消息的丁巧唇角微微一翹,洋洋得意的回覆道。
「那也不看看我的顏值和學歷條件?」
「放在國內不就是頂尖?」
劉悅眼眸微微一動。
「我先來幫你鋪墊一下。」
消息剛發出,劉悅開口了。
「陳秋,想要娶巧巧,可不是那麼容易的哦!」
「巧巧家境又好,在國內上學的時候就是班花!」
「在外留學的時候,追她的富二代可不少!」
陳秋聽出來了,這是要抬價!
但,這也正合他心意啊!
不過在聽到劉悅說這番話的時候,陳秋心中忽然是生出了幾分好奇,忍不住開口問道。
「我能問一下,你和馮野訂婚,談的什麼彩禮要求?」
「我和馮野?」
劉悅看了眼馮野,開始掰手指。
「彩禮我只要了88萬!」
「一輛帕拉梅拉!」
「一套兩百萬的房子……」
「不算多吧,我已經很克制了!」
劉悅看向馮野,語氣之中帶著幾分不爽。
可以看得出來,她對於自己的「賣價」頗有微詞。
「要不是我和馮野這麼多年的感情,他這些年也一直在支持著我留學的費用,這結婚他要花的錢起碼要翻倍!」
她雙手抱臂,淡然的說道,仿佛在告訴陳秋和馮野,這是撿到大便宜了!
陳秋聞言,更是意外了。
劉悅留學的費用竟然是馮野出的?
他看向馮野,後者的表情雖然是有幾分的勉強,但卻也不後悔。
承擔了劉悅留學的費用讓他追到了一個老婆。
不虧!
「悅悅你值得!」
馮野認真的說道。
劉悅輕哼一聲,看向陳秋。
「不過,我和馮野是有感情基礎的,所以各方面都可以酌情降低一些。」
「但你和巧巧是相親哦,要求高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哦!」
陳秋點了點頭。
「可以理解。」
劉悅眼中閃過一絲滿意的神色。
「那我們就坐另一邊吧,不打擾你們兩個聊了。」
完成了自己鋪墊的工作之後,劉悅拉著馮野坐到了另外的位置上。
只剩下陳秋和丁巧兩人。
這時,丁巧下巴微抬的打量著眼前的陳秋,和不遠處的布倫南做了一個對比。
陳秋的顏值確實不錯,能和這位一直與她保持著肉體關係的白人帥哥一較高下了。
如果陳秋換個膚色,讓她倒貼都行!
但這是個國男,那就必須在其他方面彌補出來了!
「說實話,我一開始是不想相這個親的!」
「也沒有過這麼早結婚的念頭!」
「不過,我看你還是挺誠懇的!」
「你要是能接受我的條件的話,我倒是可以給你個機會。」
丁巧直言不諱的說道。
這時,斯黛拉端著食物上來了。
「您的巴西牛排!」
「謝謝。」
陳秋點了點頭,對著丁巧說道。
「你講!」
丁巧開口了。
「首先彩禮這方面……」
「作為一名留學生,一名覺醒的獨立女性,我完全認為這就是糟粕!」
哦?
陳秋吃了一口巴西牛排,聞言有些意外。
「只不過,我父親生我養我這麼多年,我也必須要尊重他這一輩的傳統觀念。」
「以他的身家,面子可比任何東西都重要!」
「他一個億萬富翁,女兒總不能一分彩禮不拿的倒貼吧,這甚至會影響到他的生意!」
「陳秋,你也是做生意的,應該能夠理解這一點吧。」
理解,陳秋可太理解了!
你爸可能是要面子。
你這是不要面子也要錢!
「彩禮666萬!」
「兩套不低於三百萬的商品房!」
「一輛阿斯頓馬丁,我挺喜歡這個跑車品牌的!」
陳秋聽完後面不改色的點頭。
丁巧見狀,也沒有多大的情緒波動。
在她看來,以自己的條件這些都是基本的要求!
接下來的,才是核心需求!
「在海外留學的這幾年,我接受了不少女權文化的薰陶!」
「我深刻的認識到,一個女人想要達到真正的獨立,首先就必須要達到經濟獨立!」
陳秋又頓感意外了。
竟然要踐行經濟獨立這一套?
這不比撈女強個百倍千倍?
難道留學真的有用?
「我在澳洲學的是服裝設計!」
「回國之後,我就一直想要打造一個自己的跨國潮牌!」
「所以我希望你能拿出最少三千萬的資金,助我創業!」
啊?
剛才還驚詫於丁巧那番想要經濟獨立話語的陳秋,此時有些傻眼。
感情就是把我的錢拿過去給你,你就經濟獨立了唄?
最讓陳秋感到迷惑的是,丁巧說的還一本正經,理直氣壯!
「陳秋,我想你可能不知道!」
「國外可不像國內充斥著大男子主義!」
「國外普遍認為,在婚姻當中男女雙方的地位最好是要對等!」
「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個人利益,也能讓婚姻長長久久!」
「所以讓女方也擁有自己的事業,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
陳秋聽得差點都要起立拍手了。
好一個男女對等!
這留學還是有用啊!
國內的拳師不見得能有她這般厚顏無恥還能理直氣壯。
似乎是注意到了陳秋那有些微妙的眼神,丁巧直接看向了坐在了一旁的斯黛拉。
「我可不是在騙你!」
「這可是海外的女權精髓精神!」
「你可以向斯黛拉女士深入了解一下!」
此時。
本是好奇在一旁偷聽的斯黛拉早已經是在聽到幾百萬的彩禮,幾百萬的商品房,幾百萬的豪車之時就已經有些傻眼了。
而聽完丁巧用她從未聽說過的理論理直氣壯的問陳秋要三千萬時,她徹底懵逼了。
一個女生僅僅是談婚論嫁,就可以向一位富豪索要這麼多?
竟還如此的理所應當!
這就是拆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