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說,這案子是塊硬骨頭,但是只要能在足跡上找到突破口,大概率就能破,當年的排查範圍是確定的,嫌疑人肯定在那批採集腳印的人里,就是沒找出來而已。」
「我知道,你把當年兩次採集的人員名單和樣本數量整理好,我先心裡有個數,收拾東西就過去。」
「行,我馬上讓助理髮你微信,都是案卷里的原始數據,沒改過。」雷超頓了頓,又繼續說道。「對了,提醒你一句,兩次採集的樣本數量不一樣,當年的辦案民警也沒記清具體原因,你比對的時候多留意點。」
沈明的心裡咯噔一下,抓住了重點。「數量不一樣?差多少?」
「第一次采了四百八十六份,第二次只回來了三百九十多份,差了將近一百多份。」
「當年說是有些人外出打工了,有些人忘了,還有些人不願意配合就沒交,具體是誰案卷里只有個模糊的名單,沒寫原因。」
沈明握著手機眯了眯眼睛,將近一百多份樣本,不是個小數目,這中間肯定有問題。「行,我知道了,這事兒我會重點查,你把資料發我,我儘快過去。」
掛了電話,沈明看著紙上的關鍵詞,剛才的懶散一掃而空,眼裡透著莫名的神采。
他起身走出法醫室,直奔梁斌的辦公室,心裡已經開始盤算著,這趟雲安之行,怕是有的忙了。
梁斌聽他說完,沒攔著,只是點了根煙,抽了一口。「去吧,年輕人是該多干點正經活,注意安全,有啥情況隨時跟局裡說,青山縣局永遠是你後盾。」
「知道了師傅。」沈明咧嘴笑了,這十多天來,他第一次笑得這麼真切。
回到法醫室,沈明開始收拾東西,隨後給局長打了個電話,沒等多久手機就來消息了,是雷超助理髮來的資料?
打開一看,密密麻麻的名單和樣本編號,還有當年兩次足跡採集的現場照片,沈明的手指划過屏幕,落在了那枚42碼的黑色膠底布鞋印上。
沈明看著手機上的資料,越看越入迷,在查看資料的同時,沈明又接到了雷超的電話,他已經打了申請,和青山縣局打了招呼,沈明隨時可以出發。
……
沈明開了四個多小時的車,到雲安縣局的時候日頭都西落了,很多人都下班了,這還是沈明急趕慢趕才在天黑前趕到的。
沈明剛進大門就看見雷超穿著件普通的黑色長袖靠在警車引擎蓋上抽菸,看見沈明拎著包過來,立馬把煙掐了大步迎上來,伸手就很自然的摟住了沈明。
「可算來了!再晚一步,我都想開車去高速口接你了。」
「拉倒吧,你這大忙人,能在這兒等我我就很高興了,排面拉滿了都。」沈明笑著躲開雷超的手,把行李箱往邊上一放,坐上去就開始掏煙。「雲安縣局這位置可以啊,離高速口不遠,我下高速十分鐘就到了。」
「你車停哪裡了?」
「門口有車位。」
「那你怎麼把行李帶進來了?」
「不是你說的給我安排宿舍住嗎?我帶點換洗衣服。」
「真和我一塊住宿舍阿?」雷超彎腰幫著沈明拎起包,就往辦公樓裡帶。「那走吧,先帶你去宿舍放東西,就在後面樓上,跟我住對門,省得你晚上想嘮嗑還得跑一趟。」
倆人並肩往裡走,縣局辦公樓比青山縣的新點,但也透著股老派的勁兒,這色調一看就知道是派出所公安局的專屬色調,走廊里時不時有人跟雷超打招呼,眼神都往沈明身上瞟。
「我把你照片放專案組信息欄上了,首席痕檢大師!青山縣局的排面!」雷超注意到沈明的疑惑,開口解釋了一句。
「怪不得這麼多人看我,大哥你別搞我了,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是來鍍金的,你沒看到剛才那些人看我的眼神,真是啥意思都有。」
「管那麼多幹嘛,真金不怕火煉,自身夠硬隨他們捶打,你的履歷就在那擺著,上內網就能看到。」
雷超解釋了一句,推開二樓一間宿舍的門,指著邊上的床位說道。
「喏就這兒,床單被罩都是新換的,洗漱用品我讓食堂阿姨給你備好了,你要是自己帶了就讓人收了,你先收拾收拾,等會兒帶你去吃晚飯,咱邊吃邊嘮。」
沈明把包往床上一扔,環顧了一圈看了看,宿舍挺乾淨,就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衣櫃,簡單得很。
「行,我沒啥好收拾的,就幾件換洗衣服,帶的東西最貴的就是衣服了,沒啥貴重物品,要不直接開工?」
「不急,先吃飯,肚子填飽了再說案子。」雷超拉著沈明就往外走,邊走邊說。「我跟你說,這食堂的燒魚塊絕了,燒的賊入味,我們老家農村大席就是這魚塊,不知道你吃沒吃過。」
「你可別吹,再好吃的魚我都吃過,我八爺做的雜魚才叫一絕。」沈明倆人一路說說笑笑到了食堂,雷超讓師傅炒了倆菜,點了份魚塊,拎了瓶果汁,找了個角落的桌子坐下。
剛倒上果汁,雷超就端起杯子舉向沈明。「來,先敬你一杯,謝你大老遠跑過來幫忙。」
「你這麼大領導跟我舉杯,擱以前我肯定給你磕兩個再喝。」沈明跟雷超碰了一下,將杯中果汁一飲而盡。
「你這張嘴要真放以前肯定也吃得開。」雷超拿起筷子夾了粒花生米,吧唧吧唧的嚼著。
「你在電話里跟我說了兩句現場提取的鞋印,兩次採集腳印,數量差了將近一百份,具體啥情況,你再跟我細說細說。」
「這案子發生在2007年正月十四,受害者是汪家,老老少少一共八口人,一夜之間全沒了。」
你想想,正月十四,再過一天就是元宵節,本來是闔家團圓的日子,結果出了這麼大的事,當時整個縣城都炸了,人心惶惶的。」
沈明放下杯子,認真聽著雷超的話,整個人都沉浸了進去。
「我當時也沒在這,也只是聽人說過這個案子,當時案子一發生就是省廳督辦的,我那時候在公安部也沒多大話語權,這種案子也輪不到我,不過資料我是看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