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太亂了!」
沈明右手抓著腦殼,只覺得頭皮發麻,於曉曉的腳印亂的他腦子都要炸開了,也不知道是怎麼做到的。
馬玉林說出了自己的推測。「五男一女打麻將,死者沒去打,於曉曉也沒打,自然就走動的多一些。」
「他走什麼走?就是燒水接待客人也不是他幹活,他走這麼多路是要幹嘛?了不起上幾趟廁所罷了。」
「這個問題恐怕只有他本人才能回答上來了。」
「雷處長不是說人按住了嗎,今天晚上就能到。」
「那就把這個報上去,讓王天亮自己考慮,反正我們只能做出於曉曉的腳印被大規模的破壞過,尤其是他曾經進出過死者的臥室和廚房,但是當年的筆錄里記錄的內容是他說沒去過這兩個地方,就這一點就夠了。」
「那您先寫吧,我出去休息會。」沈明說罷便從凳子上站了起來。
「我寫?!」馬玉林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多少年了,已經多少年沒人敢指使自己寫報告了。
「不會吧大爺,你捨得讓我寫?這得寫多久……」
「那我不管,反正我年紀大了看一會電腦就頭暈,你要不寫我就手寫也行,關鍵是小王他不認手寫的文件,其他人也沒參與咱爺倆的分析,說給他們聽他們都聽不懂。」
「得得得,大爺我服了,不就是幾千字嗎,我寫還不行嘛……」
……
「我覺得分三個階段來審,雷超不是說他嘴硬嗎?他八成是認為案子過了21年我們沒有證據,那我們就把證據擺在他面前!一點點的擺!」
格爾木市局一間小型會議室內,時任格爾木市市局局長的白成坤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會議室內只有七人,其中老王也在。
「怎麼劃分?白局長能指導我們的話我們會輕鬆很多。」王天亮微笑著說道。
「第一階段,先固定於曉曉1996年在格爾木務工的行動軌跡,確認其案發時就在本地,且居住地點距離案發地的距離,表明他具備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
「第二階段,一步一步的向於曉曉出示完整的證據鏈,包括DNA分型比對報告,指紋比對報告,還有馬玉林專家做的足跡比對報告,徹底擊碎其證據滅失的僥倖心理。」
「第三階段也好辦,審訊人員結合只有辦案人員和作案人知曉的現場隱蔽細節,和他聊他作案時的先後順序,包括兇器的處理方式,現場的擦拭行為之類的,爭取擊潰他的心理防線。」
「另外我們平時該做的也要做好,空調的溫度,攝像頭可以適當減少,要保證其在休息的時候面部始終在攝像頭內,休息的時候可以反覆確認他沒有自殺行為之類的……」
王天亮聽著點了點頭,白成坤的套路雖然簡單,但確實正道,所有的手段都在程序允許的範圍內,卻不會讓於鵬輝太過舒服,只要這麼來上一兩天,相信於鵬輝的心理防線很快就會被擊潰。
想到這裡,王天亮點頭表示了贊同。「我同意白局長的方案。」
「我也同意!」
「同意!」
「同意!」
其他人紛紛附和……
……
「於鵬輝,我們是格爾木市公安局的,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你的訴訟權利義務,剛才在入區時已經書面告知你,你也簽字確認了,聽清沒有?」
審訊室內,主審於曉曉的是格爾木市市局的老刑警,有著二十多年的審訊經驗,就連雷超都只能在一旁陪同。
「聽清了。」被銬在審訊椅上的於曉曉點了點頭。
「報一下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戶籍地,還有2017年8月26號,我們是在哪把你抓獲的。」
「於鵬輝,1974年3月生,戶籍地河南漯河,8月26號在漯河我開的菸酒店門口被你們抓的。」
「你以前的名字叫什麼,為什麼改名叫於鵬輝。」
「我以前叫於曉曉,改這個名字是因為我覺得以前那個名字不太好聽。」
「你為什麼從藍海省去到河南?」
「有朋友在那裡。」
「知道我們為什麼抓你,為什麼把你從河南帶回格爾木嗎?」
「不知道,我沒犯過事,你們抓錯人了。」於鵬輝開始抵抗。
「1996年,你有沒有來過青海格爾木?」
「二十多年前的事,記不清了。」
主審輕蔑的看了一眼於鵬輝,將桌面上的的證據拿了起來。「記不清?我們調取農場副食品加工廠1994年-1995年的務工人員工資表和考勤表,上面有你的簽字和手印,每個月都領了工資,你說記不清?」
「1996年1月19號,你是不是在格爾木農場副食品加工廠務工。」
「好像是,時間太長了,記不太清。」
「1996年1月19日,你在哪?在幹什麼?」
「這都二十多年前了,我哪能記得住。」
「1996年1月19日,你們公司所在的家屬院出了個命案,有沒有印象。」
「有印象,但是記不清了。」於鵬輝直接踩了,所有的事都開始否認了。
「死者是和你同一個單位的預製廠職工,你們在一個廠區幹活,你還是他的小組長,案發後你還被警察問了好多天的話,你說記不清了?」
「不是警官,二十多年的事我哪裡會記這麼清楚,你能記清楚你1996年1月19在幹嘛麼!」
主審聽到於鵬輝的話眼神瞬間就冷了,那嚴肅的表情看的於鵬輝都不自信了。
他不知道的是,主審還真的記得那個時候他在幹嘛,他就在案發現場,跟著自己的師傅出警,但這種事肯定是不能說的,因為他不能回答犯人的問題,被犯人牽著走,他要把握審訊的節奏。
「我再問你,1996年的三月,你領了當月工資沒有?」
「忘了。」
「忘了?工資表顯示,你1996年3月分的工資都沒領,人直接從廠里消失了,你去哪了?」
「家裡有事,我就回老家了,沒來得及領工資。」
「家裡有事?我們查了你的信息!案發後兩個月你就從格爾木跑了,你根本沒回河南老家,你直接去了華北,隱姓埋名打了好年黑工,之後才輾轉去的河南,連身份證都不敢用真名,你跑什麼?」
「我年輕的時候不懂事,在外面跟人打架,怕被抓就跑了。」
「跟誰打架?在哪打的?對方叫什麼?報沒報警?你說出來,我們現在就核實,只要屬實,我們絕不冤枉你。」
「時間太長了,忘了。」
於鵬輝沒想到對方會這麼回答,一個謊言的誕生只能用另一個謊言或者沉默來應對,於鵬輝說的越多,漏洞就越大。
「於鵬輝!我提醒你,我們能跨兩千多公里把你抓回來,就不是沒證據瞎抓人,現在給你機會主動交代,是給你坦白從寬的機會,你別抱著僥倖心理。」
眼看時間差不多了,主審的警察按照步驟開始進入下一道程序。
「我真沒犯事,你們抓錯人了,我沒什麼好交代的。」
「行,今天先到這,你自己好好想想,21年了,你躲了21年,真的能躲一輩子嗎?給你一個晚上你自己好好想想,我們明天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