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鵬輝,又過一天了,想清楚了沒?」
於鵬輝低頭沉默,雙手摳在一起來回擺弄著。
「不想說就不用說了,我給你看點東西,看完後你想說都沒用了,給你機會你也不知道把握。」
主審的民警站起身來,將一份報告遞到到了於鵬輝面前。
「看清楚了,這是藍海省公安廳物證中心和公安部物證中心先後兩次出具的DNA鑑定報告,結論寫得清清楚楚。
「1996年1月19日,格爾木任敏春被殺案現場,受害人家中毛巾上提取到的生物信息,DNA分型與你於鵬輝的血樣分型完全匹配,排除同卵雙胞胎,匹配概率為100%。」
於鵬輝聞言身體猛的抖了一下,抬頭看了一眼報告,又迅速低下頭,手都開始抖了。
「看清了?這就是你說的二十多年了,證據早就沒了?!」
「我告訴你!這份物證我們低溫封存了21年,保管鏈條完整無缺,沒有任何污染,沒有任何篡改,這就是鐵證!」
【於曉東】:……不可能……二十多年了……不可能還能驗出來……
「不可能?!現在的刑事技術不是你二十多年前能想到的!你以為你作案後擦了刀柄,擦了現場,就什麼都沒留下?你留在毛巾上的生物信息,就是你強姦殺人的鐵證!」
主審人每說一段話,都會略微停頓,留給於鵬輝足夠的反應時間,於鵬輝呼吸開始變得急促,額頭開始冒汗。
「我再問你,現場的兇器是什麼,你還記得嗎?」
「我……我……我不知道……」於鵬輝說話開始結巴了。
「你不知道?是任敏春家中廚房的菜刀對不對?你作案後,用抹布反覆擦了刀柄,想擦掉你的指紋,對不對?!」
於鵬輝猛的抬起頭,眼神慌亂的看著面前這個他不知道名字的人,他不明白為什麼21年前的事,沒人在場的情況下他能把當時的情景就這麼說了出來,且說的分毫不差。
「怎麼?我說中了?你以為你擦乾淨了就沒事了?你擦不掉你留在毛巾里的DNA信息,擦不掉你留在床沿的指紋,擦不掉你留在地面的足跡,更擦不掉你21年前犯下的罪孽!」
「是……是你們……是你們看了現場照片,誰都能說……反正不是我做的,你們抓錯人了……」
「好,那我說個現場照片裡沒有的,只有你一個人經歷的,你聽聽看?」
主審的警察身體前傾,面部越來越靠近於鵬輝。
而被看著的於鵬輝身體繃緊,右腿忍不住的開始抖動起來。
「你對任敏春實施強姦的時候,她掙扎的時候你是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握著菜刀把她按在床上,對不對?」
於鵬輝嘴唇開始發抖,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你在強姦了她得過程中被任敏春認出來了,怕她事後報警自己坐牢,對著她的頭、臉、脖子、手,連續砍了30多刀,直到她徹底沒了呼吸,你還想著把她分屍了進行拋屍,只是你沒想到分屍的動靜會這麼大,會有這麼多的血,所以就收拾現場跑了對不對?」
「別說了!」
「我還沒說完,你砍完人之後,怕菜刀上遺留你的指紋,所以你開始清洗刀柄,把刀柄擦了下手又放水桶里去了。」
「別說了……求你別說了……」
「現在知道後悔了?21年前你揮刀的時候怎麼沒想過今天?任敏春當年才29歲,獨自帶著7歲的孩子,就因為你一時的歹念,讓一個七歲的孩子成了孤兒,她的父母到死都沒等到兇手落網,你心裡就沒有一點愧疚嗎?這麼多年你是怎麼睡得著的!你晚上做夢夢不到任敏春找你索命嘛!」
「於鵬輝!這21年你過得好嗎?聽到警笛響會不會渾身發冷?看到穿警服的,會不會下意識去躲?你不敢用原名不敢坐火車不敢住酒店,你像個老鼠一樣躲了21年,你不累嗎?」
「累……很累……我太累了……這21年,我沒睡過一個安穩覺……」
於鵬輝的淚水布滿了雙腳,沉默了許久才說了一句話,只不過聲音非常小,小到根本沒人聽得清。
「大點聲,同步錄音錄像聽不清,我再問你,1996年1月19日,農場公司家屬院任敏春被強姦殺害一案,是不是你做的?」
「是……是我做的……人是我殺的……」
「你從頭說,把整個過程,原原本本說清楚。」
1996年1月18號晚上,我跟幾個人喝了酒,酒喝多了就在任敏春家打麻將,晚上十一點回去的,回去之後我怎麼都睡不著,翻來覆去都是任敏春的影子,我就想她死了老公肯定也有那方面需求。」
「你怎麼進去的?
「我是先在宿舍睡覺,我同寢的人睡著以後我從宿舍出來,繞到她家家屬院後面,踩著牆根的石頭,翻院牆進去的,她家屋門沒鎖,我一推就進去了。」
「進去之後呢?」
「她在裡屋床上睡覺,我怕她反抗大喊大叫就去廚房摸了刀哦,拿了刀後就摸了進去。」
「之後呢?」
「我開燈進她被窩的時候她醒了,她想要喊,我就用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把刀架她脖頸跟她說敢喊就弄死她。」
「之後為什麼要殺人?」
「我強姦完她之後,她把我認出來了,她說她要去報警……我當時就慌了,怕她真的報警我就完了,我先勸了她幾句她不聽,非要去報警……我就想著不行就把她弄死,不然我就得坐牢。
「然後你做了什麼?」
「我用她家的菜刀對著她砍,她用手擋我就砍她的手,手砍傷了我就砍她脖子,砍了她好多刀,我砍她的時候她一直大喊大叫,我也怕引來其他人,我就砍的很用力。」
「作案之後呢?」
「我怕留下指紋,就用她家的抹布把菜刀刀柄擦了好幾遍,又把我碰過的地方都擦了,然後翻院牆跑了,跑回了宿舍。」
「你作案之後第二個月為什麼跑了?」
「因為當時排查到我了,我給糊弄過去了以為就這麼沒事了,誰知道兩個月後怎麼警察又開始查我們了,我怕以後還得查我們我就跑了。」
「你說的這些,是不是全部事實?有沒有隱瞞?」
「是全部事實,沒有一點隱瞞,我認罪,我對不起她,對不起她的孩子和家人,我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你……」
主審人繼續提問,於鵬輝繼續回答,一問一答之間,一下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現在看一下訊問筆錄,沒有問題的話,逐頁簽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