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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荒野作家,新的寶藏?(4k求訂閱!)

2026-09-11 09:05:19 作者: 佚名

  第147章 荒野作家,新的寶藏?(4k求訂閱!)

  土夫子亨特滿臉興奮後的疲倦,從下午高強度土工作業到現在,在鏡頭前他也應該疲倦了。

  夏羽到現在連晚飯都還沒有吃。

  關掉相機後,兩人這才吃上了麥肯娜幾個小時前回營地帶來的食物。

  和炒菜不同,燉菜和湯的優勢是燒一次就能吃好幾頓。

  夏羽昨天追加的一鍋鹿肉湯今天就派上了大用場。

  等他們填飽了肚子,天也蒙蒙亮了。

  「現在回去睡覺嗎?」

  麥肯娜也是一臉的疲憊,但依舊壓不住眼中找到了寶藏的喜悅。

  和男友一樣,她人已經很累了,可依舊不困。

  「再錄幾段素材吧!獸皮里包著的還有其他東西,可能是老埃德蒙他們留下來的私人物品。」

  「行!」

  剛剛黃金吸引了兩人所有的注意力。

  現在塵埃落定,具體多少砂金在鏡頭前成了定數。

  他們這才有空關心這些細枝末節的小事。

  攤開獸皮,夏羽最先找到了一支水汽侵入後覆蓋了一層薄鏽的轉輪手槍。

  「Smith&Wesson,這是一支史密斯—韋森,還是稀有的.44Special口徑,有夥計知道這支手槍的具體型號嗎?我猜它應該是老迪克的手槍吧!」

  認出這是一支史密斯—韋森手動退殼1型,44新世紀的夏導,在鏡頭前裝傻充愣道。

  「腳腕受傷的老埃德蒙只帶走了自己的手槍,如果不是為了路上防身,他寧願多帶兩磅砂金離開吧!」

  這種槍當年只要十幾美元一支。

  而二十世紀初的金價是20.67美元一金盎司。

  同樣的重量,老埃德蒙帶走的砂金可以買兩打手槍(24支)。

  但剛遭遇了食人熊,他可不敢賭自己會不會遇上第二隻從冬眠中甦醒的領地灰熊。

  從安德魯筆記中記錄的信息看,灰熊沒碰上,倒是碰上了灰狼。

  打死了頭狼和一頭母狼,老埃德蒙才擺脫狼群回到了肯尼科特。

  而且這傢伙很聰明,把砂金埋在了礦場外面,只花銷從叔叔身上摸來的現金。

  所以沒有人把他和道森市的黃金劫匪聯繫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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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右腿最終還是病了,後面等他一瘤一拐,尋找無果的時候,大蕭條、黃金法案也來了。

  未來的近半個世紀,美國民間的黃金交易都是非法的。

  等到七十年代重新開放,老埃德蒙也垂垂老矣了。

  所以他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孫子安德魯身上。

  可最後找到黃金的人卻是亨特·夏。

  夏羽將這支槍放進了密封袋裡。

  荒野環境下還是化學性質更穩定的黃金不會發生變化。

  幾千年,幾萬年挖出來還那樣。

  由鋼鐵製成的槍械不塗一層厚厚的黃油並包上油紙包,鏽蝕只是時間的問題。

  但是夏羽繼續摸索,摸到了一個銀質小酒壺,一個用油氈布包了幾層的包裹。

  從上面「BIGDICK」的花體字就能看出它屬於老迪克。

  有人叫迪克,也有人姓迪克(Dicke)。

  然而最初的迪克其實是理察的暱稱,從Richard到Rick再到Dick。

  夏羽高中那會兒還挺喜歡穿Dickies的工裝的。

  畢竟聽起來就超Diao的。

  沒想到第一次荒野尋寶,竟然遇上了真迪克。

  而這個能被老埃德蒙和黃金放在一起的包裹,可能和那支手槍還有那個酒壺一樣,都是老迪克的遺物?

  夏羽瞬間來了興趣。

  被這麼嚴密的包裹起來,裡面東西的狀態應該還可以。

  畢竟淘金客都是戶外老資歷。


  他們最清楚怎麼保管易損的私人物品。

  而有第一層獸皮隔絕大部分水汽,第二層油氈布雙重防水防潮。

  竟然還有第三層油紙包。

  夏羽在鏡頭前打開了油氈布,發現裡面還有一層防水蠟紙。

  透過這層紙,他和麥肯娜可以看到裡面的筆記本、折起來的地圖和很多信件。

  老埃德蒙只帶走了最不容易泄露信息的照片留念。

  紙質文件還有地圖則被他和黃金放在了一起。

  只是最後全都沒有找到。

  「這些是叔侄倆還有老迪克和他那些同夥往來的信件,這個筆記本也是老迪克的,有這些素材我感覺我可以寫一本尋寶紀實小說了。」

  一個積分一個的【寫作入門】夏羽也是兌換過的。

  畢竟哪個男孩沒有一個文學夢呢!

  寫本暢銷回憶錄在北美你甚至能競選副總統。

  當然,夏羽這個老外第一個就被Pass了。

  但就人設打造還有商業運營層面,出暢銷書的確比單純的拍攝爆款視頻更好。

  像貝爺在商業方面比德爺更成功。

  他出的書也比後者更多。

  夏羽初出茅廬就寫荒野求生相關的專業書籍,時間太早不合適。

  寫《荒野獨居》冠軍回憶錄也沒有必要。

  畢竟冠軍的人數那麼多,他也只是商業價值高了一些。

  但等他拿下雙冠王,證得神格後,才是大部頭回憶錄最適合動筆的時間。

  而在此之前的這段時間,最適合夏大師創作的還是尋寶類紀實文學。

  書中除了文字、插圖外,還可以附帶藍光碟。

  這也是歷史頻道賣冠軍藍光紀念碟給夏羽的靈感。

  到時候整個視頻系列還有沒剪到正片裡的好鏡頭都可以刻進去。

  亨特·夏的粉絲和對尋寶感興趣的群體一定會爆買的。

  這也是夏羽在帽子之外全新的商業嘗試。

  除了知名荒野博主、北美No.2帽商、還沒有正式啟動的生態農莊主理人,他也將再添一個新身份:荒野暢銷書作家。

  紙媒是衰落了,但精品實體書因為收藏屬性,今天依舊活得還不錯。

  尤其是粉絲向自帶基礎銷量。

  大幾十,一百多美元掏不起,十幾塊的電子書咱也可以上線啊!

  「尋寶類紀實小說?親愛的你還會寫書?」

  麥肯娜很驚訝。

  「我從小就愛閱讀,甚至掌握了在驢背上看電子書的技能。」

  說到這裡,夏羽滿眼追憶的望向了遠處。

  有的人的青春是一台MP3、MP4,他的青春則是一台帶電子書功能的學習機。

  最開始看的是裡面自帶的中外名著。

  後來就變成了網絡小說,直到高中有了手機,零花錢也花不完,才正式接觸了能付費追更的點娘。

  他這麼一個文學少年怎麼就不能寫書了?

  「聽起來好厲害的樣子,我騎馬就需要全神貫注,根本看不了Kindle。

  「」

  麥肯娜驚訝完之後,也是真覺得男友很厲害。

  卡斯特爾家最喜歡看書的只有妮可。

  其他人可能一年也就看個幾本。

  「亨特,難怪你懂的那麼多了,原來從小就博覽群書。」

  「放牛的時候總要給自己找點事情做的。」

  夏羽表示老家山上可沒有那麼多小動物,有幾十隻潑猴也是外來戶。

  「等我寫出來讓你當我第一個讀者,到時候還要在扉頁寫上獻給我的女友麥肯娜。」

  將信件和地圖放到一旁,夏羽一邊翻看百年前的筆記,一邊輕車熟路的撩撥人心。

  「亨特,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麥肯娜又望轟一次被夏羽感動到了。

  「傻瓜,愛需要理由嗎?」


  夏羽嘴上這麼說道,但心中嘛!

  可能我的愛有所虧欠吧!

  給不了全部,只能把最大的那一塊給你。

  「哦親愛的,我好像又有了新發現。」

  不待麥肯娜感動完,翻到筆記本中間一頁的時候,夏羽開口道。

  「雖然我老家有正經人誰寫日記的說法,但老迪克的確不是什么正經人,而且相比較於其他大老粗淘金客,那會兒能念到中學畢業的他多少還是有點文化的。」

  「他明白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的道理,你看這一段:道森的個人淘金永遠結束了,連北極飯店都沒扛過去,我最親愛的瑪麗,不知道你去了哪裡,同鄉的小約翰給我寫信邀我去諾姆繼續淘金,說我們會成為兩個幸運的加拿大人,但我拒絕了他,因為我聽說有一個義大利佬在塔納納河谷發現了黃金————」」

  這個筆記本,就是老迪克的日記本,只不過他並不是天天記錄,而是只記錄自己感興趣和重要的內容。

  比如他最難忘的「8號技師」瑪麗。

  在他想去消費的時候已經離職不知所蹤。

  這不是重點,重點在後面。

  除了道森市的克朗代克淘金熱。

  按照時間線後面還爆發了諾姆淘金熱和費爾班克斯淘金熱。

  這個和老迪克一起來到道森市淘金的同鄉小約翰,在這裡的個人淘金業熄火之前,就去了阿拉斯加的諾姆。

  安維爾溪出產的黃金在短短几年間,讓兩萬多人湧入了諾姆這座原住民小鎮。

  這裡也開採出了比道森更多的黃金。

  可要說規模最大的個人淘金還得是費爾班克斯這座阿拉斯加第二大城市。

  它和舊金山一樣因為淘金興起,在淘金熱過去後也並沒有遭到拋棄。

  而老迪克短短一段話就包含了時間相近的三次淘金熱,他留下的文字資料很有歷史研究價值。

  「所以他離開道森市後去了費爾班克斯?」

  麥肯娜看完了這一頁說道。

  「是的,他去那裡混到了1910年後,資本家們收購了大部分採礦權,並且用鐵路運進了大型淘金設備,個人淘金行業在整個北美都落下帷幕。」

  人力淘金是比不過機器的,個人也抵抗不過公司。

  這也是老迪克最後轉行去了肯尼科特挖掘銅礦的原因。

  要問為什麼是銅礦?

  因為銅礦里經常伴生金礦,這個他最熟。

  然而給老闆打工是永遠沒有辦法暴富的。

  老迪克最終還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直接搶劫資本的黃金來錢最快。

  只不過送命也很快,這些黃金他是一粒都沒花啊!

  「這些寫書的時候都能用上嗎?」

  「能用上的,但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老迪克去了費爾班克斯的那幾年。」

  夏羽又往後翻了好幾頁找到了一段文字:「幸運兒亨利死了,和他的原住民妻子一起被人在營地虐殺了,約翰告訴我那些人想知道他的「退休金」藏在哪裡,那可是價值百萬美元的砂金————」

  「百萬美元?是能被稱為美金時期的美元嗎?」

  剛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麥肯娜還覺得沒有什麼。

  但時代不同,million和million也是不一樣的。

  肺炎事件後,美國的房價暴漲。

  原本五十萬的房子,眼瞅著能賣一百萬,那點窩囊費真貶成綠紙了。

  可一百多年前的一百萬,那可是一點水分都不含的金本位美元。

  雖不及《百萬英鎊》里的那筆巨款(當時1鎊兌4.86美元),但換成20塊出頭一盎司的黃金就有實感了。

  是的,一百萬到了直接就是五萬盤司的黃金。

  也就是1.55噸黃金。

  按這個月已經漲到2500美元的金價計算價值。

  「Wow!這筆退休金竟價值1.25億美元!」

  在心裡已經換算完的麥肯娜臉上寫滿了震撼。


  「沒錯,不然怎麼會叫他幸運兒亨利呢!」

  夏羽表示只有起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外號。

  這個亨利是當時費爾班克斯個人淘金行業前五的存在。

  淘金客不如賣鏟子的,賣牛仔褲的掙錢,說的是老迪克這樣的月光淘金客。

  但被上帝垂青的幸運兒淘金客,是真的能創造財富神話的。

  半路入行的亨利能拼下如此豐厚的戰績。

  離不開他取了位本地人的老婆,還有為他鞍前馬後的大舅哥和小舅子。

  可小舅子在一次衝突中被殺死,讓亨利知道這金不能再淘下去了。

  這個幸運兒亨利的外號就是一道催命符。

  然而不等他安排妥當,安全離開費爾班克斯,全家就都被滅了口。

  他價值百萬美元的退休金也永遠消失了。

  有人覺得他沒熬過綁匪的酷刑,把藏寶地告訴了對方。

  也有人覺得亨利是個硬漢,那麼多黃金就是還給荒野,也不會便宜殺死自己的人。

  其中認同第二種可能的人更多。

  因為標註再清晰的藏寶圖也不如一個活地圖。

  但亨利是被殺死,而不是失蹤。

  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那麼這筆很可能有五萬盎司的黃金今天又藏在什麼地方呢?

  「亨特,難道我們要找這個幸運兒亨利的退休金?」

  麥肯娜心中有了一種猜測,她聲音有些顫抖地向夏羽問道。

  「我倒是想,但你得有線索啊!」

  夏羽表示老迪克的筆記本上有不少公開信息沒有的第一手線索。

  但這並不夠找到這筆退休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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