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來了.....」
「我說你們也真是,為什麼就一定要看我男朋友。」
「他在平台上也有帳號啊!」
「直接去看不就行了嗎?」
「對了,還有那個綜藝節目,上面也有。」
一走到書房門口,就聽見了柳慧敏說話的聲音。
這是在跟看直播的人互動。
金勝沒有停留,徑直走了進去。
繞過用來當做背景的屏風,就是一攤子直播設備。
一台手機被架子固定在正對面,後面有個補光的圓形白熾燈。
旁邊還有一台IPAD顯示著數據。
當金勝的身形一出現在直播畫面中,柳慧敏便立即開口道:「看吧!」
「應要求,我可是把家裡的大忙人給請出山了。」
「嘻嘻......」
說完轉頭看了過來。
金勝臉帶露出一個微笑,隨意把手搭在對方肩膀上。
隨即對著鏡頭道:「美女不看,非得找我這個帥哥。」
「怎麼著......莫非你們是有什麼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嗎?」
「先說好哈,我很貴的。」
好歹上過綜藝節目,還幫律所坐鎮過一次直播間,一些調動氣氛的小套路,還是略懂一點滴!
從金勝出場那一刻,公屏上的發言『刷』得飛快。
「出生啊!快把手給拿開,我不允許你碰她。」
「樓上的,你又意氣用事。」
「雖然有心理準備,但親眼見到這一幕,還是有點意難平。」
「金律師,你太自私了。」
「就是,敏敏是屬於我們大家的,你用的時候......記得輕點。」
「........」
『咻.....』
一個火箭的特效出現在了大屏正中央。
這是1000塊的禮物。
有大哥出沒啊!
「金律師,能否連個線,我有點事想要麻煩你幫我解個惑。」
伴隨著這句出現,又是連著刷了兩個火箭。
求人先送禮,這個名叫『旅途小哥』的朋友,很上道啊!
有錢收,金勝還真不好意思拒絕。
「行,那就連個線,讓我瞅瞅怎麼個事兒。」
聽到這話,柳慧敏先把連線設置弄好,接著起身把椅子給讓了出來。
金勝落座後,一個頭像就彈了進來。
「能聽到嗎?」
「金律師你好。」
「你好,怎麼稱呼?」
「叫我小哥就行。」
「行,那這位小哥,說出你的故事吧!」
為了增加一點娛樂性質,金勝還特意做了個『四大名手之、戰狼手』。
示意對方可以開始了。
「是這樣的,我吶....有個朋友,認識有很多年了。」
「額.....暫時稱呼他為『小胖』吧!」
「大學時期,我們是同班同學、住在一個寢室。」
「可以說,無話不談。」
「臨近畢業那會兒,電子商務正發展的如火如荼。」
「所以.....我們就商量著,一起合夥殺入了這個賽道。」
「股份每人一半。」
「一開始完全沒有生意,差不多堅持了大半年,公司漸漸有了起色。」
「2年後,我們賺到了各自人生中,第一個100萬。」
「到了2020年,抖爸爸在流量趨於穩定後,推出了商城。」
「經過商量,我認為....這是一個新興的平台,或許是個很好的發展機會。」
「他思考後,也認同了我這個觀點。」
怎麼感覺對方說這些的時候,頗有些懷念過去的意味。
不過金勝沒有出聲打斷。
每一個律師,那都是非常合格的聆聽者。
就連此刻的公屏上,發言都少了很多。
看來大家都當成了故事在聽。
「說真的,我們運氣很好,沒多久便吃到了新平台的第一波紅利。」
「掙到了不少錢。」
「於是,我們借了自家親戚的身份證、銀行卡,新註冊了十幾家個體工商戶。」
「每一個執照,都代表著一家抖爸爸店鋪,財務全都獨立。」
金勝轉念一想就知道原因了。
一個是公、私帳戶管理寬鬆,可以直接使用經營者私卡收款。
稅後利潤完全自由支配,資金流轉效率高。
另一個是為了更好的避稅。
公司:通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利潤的25%,小微企業有優惠)。
老闆想把利潤拿到自己口袋,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息紅利20%)。
綜合稅負相對較高。
個體工商戶: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只交個人所得稅。
而且稅收計算方式靈活,可以核定徵收(個稅核定低至0.3%)。
總的稅負極低,通常在2%左右。
最重要一點,一家公司的經營流水如果太高,非常容易會被稅務稽查給關注到。
而分散成十幾家,風險便會成倍往下降。
哪怕其中一家出現什麼問題,也不會全盤皆輸。
畢竟在法律意義上,大家都是獨立的。
很多企業老闆,最愛玩的就是這一招。
當然....凡事沒有絕對。
真要花大功夫去查,『稅務稽查』的專業人士,還是有辦法滴。
想想看,阿琦、小薇....建了多少防火牆,最後還不是被查了個底掉。
這可是活生生的例子。
「其實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有明確分工啥的。」
「但漸漸的....就演變成了,由我負責技術、運營,他管著財務和後勤。」
「平時進貨、付款、工資、提成....什麼的,會用到錢的時候,都是小胖去處理。」
「所以.....十幾家店鋪對應的銀行卡,全都由他進行保管。」
「只不過,他每次付款後,都會做一個記錄,下班前跟我說一下。」
「然後我們會記個簡單的流水帳,比如:他今天從『幾號卡』,取了多少錢,付了什麼帳。」
「為了能更加清楚自身情況,及時對銷售、運營策略做出調整,我們時不時會對一下帳。」
「或者是,誰要用錢,那就看看卡里有多少錢,大家分分掉。」
「一人一半嘛!」
「可就在一個多星期前,小胖突然找我喝了頓酒,期間說了很多東西。」
「包括他媳婦、小舅子、爸媽,斷斷續續都在勸他自立門戶。」
「以前還好,現在基本上天天都會念叨。」
「他實在沒辦法,只能找我訴苦。」
「呵呵......」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怎麼可能會聽不懂。」
「這就是借用別人的名頭,提出自己心裡的想法而已。」
「兩天後,我們雙方坐了下來,把所有銀行卡的流水全都拉了出來。」
「既然要分家,肯定得把帳給算清楚了。」
「結果,我發現了一個問題。」
「出帳跟入帳,總金額對不上。」
「有一小部分錢,被小胖轉給了他老婆、小舅子。」
「總金額差不多在130萬左右,剛好能把帳給平了。」
「可當我把東西拿出來,擺在他面前的時候,他卻死不承認,甚至還跟我槓。」
「有些話.....說的很難聽、很傷人。」
「完全沒有顧及到這麼多年的兄弟情義。」
「簡直有點莫名其妙。」
「就像是踩到了尾巴一樣。」
「我頓時也上火了,便跟他吵了起來。」
「當天,我就聯繫了之前幫公司要過帳的王律師。」
「他告訴我,可以去報案。」
「告對方職務侵占。」
「不還錢,那可是要坐牢的。」
「我當時正在氣頭上,直接就答應了下來。」
「可到了治安局,把事情來龍去脈講清楚後,蜀黍直接就把我給拒了。」
「說對方不構成刑事犯罪,建議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當即就問王律師原因,可他也說不出什麼名堂來。」
聽完對方的故事,金勝心裡不由感慨了一下。
老話說的果然沒錯。
(千萬不要和最好的朋友合夥做生意。)
隨即笑著搖了搖頭,出言道:「你的路走偏了。」
「你去報警,是不是提到.....小胖就是專門管財務的,所有銀行卡、以及資金支出,全都由他負責。」
「現在,他未經你同意,擅自挪用了資金。」
小哥連連應道:「對對對.....金律師你說的分毫不差。」
「這還是在報案之前,王律師教我這麼說的。」
金勝隨口道:「這個王律師,我估計他平時處理的案子,應該只是針對民事領域。」
「對涉及刑事的東西,算是一知半解吧!」
小哥立即追問道:「那金律師,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啊?」
收了錢,金勝肯定會負責。
這是原則問題。
「首先,你去治安局告人家,總得弄清楚想告的罪名,在法律上是怎麼解釋的吧!」
「《刑法》第271條,職務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
「數額較大的(3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的(100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請注意,職務侵占它是一個特殊主體,必須要有職務。」
「可是,你跟小胖兩人,實際上是個人合夥,股權對半。」
「屬於自然人股東,並不是公司的員工。」
「沒有職務,何來侵占一說。」
「雖說小胖未經你同意,私下把錢拿走,確實屬於侵占行為,但卻不符合『職務侵占』這個罪名的主體構成要件。」
「這就是你去報案,為什麼蜀黍不受理的原因。」
金勝話音一落,公屏上好多湊熱鬧的開始發言。
一個個都說『學廢』了。
連線對面的『小哥』,在沉默了兩秒鐘,把知識消化完畢後,這才恍然道:「原來是這樣啊!」
「那金律師,我這個事情,應該怎麼去處理?」
金勝端起旁邊的水杯喝了一口,慢悠悠的開口道:「我剛才聽你提到過,你們從一開始經營,就沒有明確規定過各自的分工,或者定下相應的規矩。」
「這樣其實很不好。」
「真要出點什麼事,你很有可能找不到維權的方向。」
「直播間內,有準備、或者正在和別人合夥做生意的小夥伴們得注意了。」
「下面,我用『小哥』的事情,來給大家提個醒。」
「如果這個錢,小胖本身就有管理權,而現在他拿走花掉,你去找他要,他不給你。」
「那在刑法上,涉及了『侵占罪』。」
「但是....侵占罪,屬於自訴罪名,需要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才行。」
「如果,你們一開始就規定了,無論是誰要動用公司的錢,都需要經過對方同意才行。」
「包括支付貨款、工資、租金....等等之類的。」
「可小胖卻在沒有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把錢轉給自己老婆、小舅子,那這種情況的性質就變了。」
「這裡有個秘密竊取的行為。」
「也就是我們口中常說的.....盜竊。」
「發生在小哥身上這件事,其實最初是能用『盜竊』去報案的。」
「可惜,他已經一隻腳踏空了。」
「就算現在再去找蜀黍報案,我估計也有點懸了。」
聽到金勝這麼說,小哥頓時有點急了。
「金律師,這也不行,那也不行,該怎麼辦,還有其它辦法嗎?」
「說真的,我跟他之間已經撕破了臉,完全沒有任何轉圜餘地了。」
「昨天還揚言.....我要想打官司,他一定奉陪到底。」
「我還知道一個事,他的房子、車子,當初在買的時候,就直接掛在了父母名下。」
「結婚後更別提,妻管嚴。」
「有時候身上連一千塊都沒有,連煙都蹭我的。」
金勝面帶微笑,非常淡定道:「你現在有兩條路徑能選。」
「第一,先把資料、證據,全都固定好,去提起民事訴訟。」
「照你說的,所有出入帳的金額中,有130萬是對不上的,是被小胖私下轉給了老婆、小舅子。」
「那就針對這一部分金額,以涉嫌刑事犯罪為由,跟法官溝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用『盜竊』這個理由,移送治安機關。」
「第二,把130萬拎出來,再去報案試試。」
「如果還是不受理,你或許可以換個報案點。」
「跟樹挪死、人挪活的道理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