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心思一動,隨即開口道:「梅女士,這個有些不合適吧!」
「你付的律師費,會進入律所帳戶,記帳、開票、納稅....一個都不能少。」
「一旦金額不符,就會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這可是違法的。」
「我們身為律師,總不能知法犯法吧!」
金勝這是在故意嚇唬她。
開玩笑,一幫子幫別人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人,怎麼能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一般真正出事的,只會有三種人。
第一種,剛拿執業證的嶄新牛馬,經驗少到可憐。
肚子填不飽,還得自己交社保。
最容易被上級律師、當事人給忽悠住了。
結果不言而喻。
第二種,只長資歷、不長專業的『騙子型』律師。
名頭一大推,看著挺唬人。
實際啥也不是。
案卷隨意看,張口就是承諾。
當事人愛聽什麼,他就說什麼。
涉及途徑:網推所,某某法律諮詢公司......
第三種,利益薰心型。
只要當事人承諾給多少錢,真是什麼話都敢往外帶,什麼『大聰明方法』都敢用。
最後一被發現。
好嘛!
辯護人毀滅證據罪......
把自己折騰進去不說,證還會被吊銷。
此時梅瑾華聽完這番話,直接有點傻眼了。
她最多也就有點小聰明,哪裡會懂這些。
眼下可還指望借著付『律師費』的機會,再狠狠的撈上一筆。
現在怎麼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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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勝注意到梅瑾華的神色後,話鋒一轉道:「不過嘛!」
「既然梅女士有這個需求,我們肯定得想辦法滿足。」
「比如:梅女士你可以先轉入30萬,律所會給你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等過幾天,你收到後,再把發票拿回來,就說弄錯了。」
「到時候我們退回給你10萬塊錢的同時,再重新開具一張20萬的發票。」
「而原先那張....則會變為『廢票』,標註好進行留存。」
「梅女士,你看這樣行不行?」
金勝這是在給對方挖坑。
一旦梅瑾華照著這麼做,那就相當於留下了把柄。
『詐騙罪』了解一下。
當然,是她從陸志銘那邊打後手。
在某些特定時候,絕對能起到大作用。
至於她說是金勝建議的......有什麼證據?
雙方談好的律師費,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20萬。
是她自己轉錯金額,過幾天發現後才來更正的,能怪別人嗎?
誰知道她是故意為之,玩套路來『非法占有』別人的10萬塊。
此時的梅瑾華,眼睛賊亮。
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忙不吝的點頭道:「好好好.....就按照你說的辦。」
「金律師,謝謝昂.....」
金勝小幅度擺了下手道:「先別急著謝。」
「這裡我還得提醒你一下。」
「發票一定得保存好,只有在短時間內拿回來,你才能換一張新的,並退回這10萬塊。」
「否則.......」
梅瑾華一臉鄭重道:「放心吧!絕對丟不了。」
金勝面帶微笑的點了點頭道:「好,咱們就先到這裡吧!」
「接下來的流程,會由張律師帶你完成。」
梅瑾華看向張琴道:「張律師,那就麻煩你了。」
「.........」
半個多小時後,一切手續全部完成。
張琴拿著資料來找金勝復命。
進了辦公室後,順手把門給帶上了。
「金律,這是梅瑾華簽署的委託協議。」
「30萬的律師費,她承諾會在下午5點之前轉入律所帳戶。」
「財務那邊,我已經跟小青打過招呼了。」
「只要錢到帳,2天內就會把票開出來,郵寄給梅瑾華那邊。」
「不過......」
看著張琴有些欲言又止,金勝接話道:「是不是在疑惑,我為什麼要答應梅瑾華這個要求?」
張琴點頭的同時,輕聲『嗯』了一下。
金勝嘴角露出一抹難以言喻的老6專屬笑容。
「你也知道,這個案子是陸志銘、秦彥故意給我設的局。」
「正所謂.....未勝先慮敗。」
「這兩個老狐狸,不可能會沒有給自己準備好退路。」
「丁驍、朱明宇、梅瑾華.....或許還有我們沒發現的其他人,就是他們推在前面的擋箭牌。」
「尤其是藏得最深的秦彥。」
「我之所以會幫她,一共出於兩個目的。」
「第一,梅瑾華作為案件委託人,在中間起到了銜接雙方的作用。」
「我們暫時還不完全清楚,對方手裡握著什麼牌,有沒有殺手鐧。」
「但相信,應該是有的。」
「一旦掌握了梅瑾華,那就相當於進可攻、退可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人有權在案件未宣判前,隨時解除委託關係。」
「若事不可為,咱們便直接抽身退出,還不用擔負任何責任,律師費都不用退。」
「這也算是買了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