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一回到家,便看到柳慧敏在廚房內忙活。
旁邊還架著一台IPAD。
看樣子是在一邊做菜、一邊直播。
之前就見到過幾次,不奇怪!
「老公,你回來啦!」
「嗯......」
兩人習慣性的對了一下嘴。
這個稱呼一出,加上親密動作,頓時引得直播間一片哀嚎。
「雖說我早有所料,但如此直觀,心裡仍舊不免產生.....嫉妒、恨。」
「這是全網唯一公開和男朋友同居的女主播,我卻依然沒脫粉的。」
「金律師,我要跟你單挑,拔刀吧!」
「樓上的,我勸你冷靜,小心人家借著正當防衛搞屎你啊!」
「.......」
好奇看了一眼屏幕上的發言後,金勝笑著搖了搖頭。
這幫子網友,還真是活潑。
「有需要幫忙的嗎?」
「不用,還有一個菜、一個湯就好,你如果沒事的話,要不去跟直播間的網友們聊會兒天。」
金勝沉吟了兩秒鐘道:「那也行....」
前天在母校演講的切片視頻傳開來之後,鐵軍、劉律、陳一鳴等人都發了信息過來。
表示讓自己有空多上上網,增加一下個人曝光度。
這對律所的知名度拓展,也是很有好處的。
一直以來,幾人對金勝都很照顧。
尤其是劉律。
上次在節目中,某人小心思作祟,妄圖拉踩同為青年律師的自己。
結果劉律得知此事後,轉頭便在一個案子的談判中,狠狠教訓了一下對方,絲毫面子都沒給。
擺明了是在給金勝出氣。
這份情,可一直都記著吶!
只可惜現在她長期駐紮在京都那邊,見面的機會不多。
偶爾來魔都,那也是為了工作,匆匆忙忙的。
沒辦法,專門搞公司合規,證券訴訟業務的知名律師,基本上都是大忙人。
有時候一天能飛好幾個城市。
上午在鵬城,下午就到川省了。
真正的腳不沾地。
至於律所網絡部門的負責人,那就更別提了。
自從上次吃過一次福利後,便時不時會發信息來騷擾、試探。
總想著讓金勝再上一次律所的普法直播間。
但還算有分寸,沒再去找鐵軍強制安排任務。
不過前段時間......卻把哈基米給抱去試了一下。
還別說,效果意外的好。
金勝乾脆把IPAD拿起來,給弄到了外面餐桌上,坐著聊。
此時公屏上更熱鬧了。
好多人都在提問。
金勝挑了幾條相對正常的回答。
「金律師,你們當律師的,是不是都這麼忙啊!星期天也要出去鬼混.....」
「沒辦法,都是為了生活。」
「前天演講的視頻我看了,滿滿的乾貨....」
「謝謝啊!我這人比較實在,有啥說啥。」
無視下面跟著的一條條『呸』、『不要臉』、『律師最賺錢』....之類的發言,接著往下看。
「金律師,能連線嗎?」
「規矩我懂......」
還是個明白人。
不過.....這也太突然了吧!
自己就幫著閒聊兩句,怎麼又切換到法律諮詢頻道了。
莫非這位網友原本『心裡煩躁』,所以才來抖爸爸看看美女,調劑一下情緒?
但不應該去擦邊舞蹈主播那一塊嗎?
實在不行,找幾個被大A割了韭菜,上來賣藝補倉的LockLock都OK啊!
這小禮物一送,立馬『好帥好帥』,老帶勁兒了。
咋想的,跑來看有『主』的了。
瞟了一眼還在廚房『乒鈴乓啷』忙著的柳慧敏,金勝隨口應道:「這位『連城的寧兒』網友,你是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話音剛落,公屏上瞬間一根大蘿蔔拔地而起。
1000塊,扣掉分成、交稅,到手400塊。
一切都不需要解釋了。
等待吃飯的時間還能賺點菜錢,還挺好。
金勝直接一個連線甩了出去,很快接通。
「餵....金律師,聽的到嗎?」
「可以,怎麼稱呼啊?」
「叫我網名就好。」
「那行,這位....連城兄弟,咱們不浪費時間,直入正題吧!」
「好的......」
本來就是衝著『解惑』來的,又怎麼可能會拒絕。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兩個朋友,就用A、B、C來代替吧!」
「一個多月前,他們請我吃飯。」
「等飯局快結束的時候,就跟我說了個事。」
「他們弄了兩副撲克,只要戴上隱形眼鏡,就能看到這個牌。」
金勝接話道:「出老千是吧!」
對方立即應道:「對,A說他有個『有錢』的朋友C,之前找他幫過忙,但事情搞定後,那個意思....沒到位。」
「金律師,你應該懂吧!」
金勝下巴往上抬了抬道:「懂,你接著說就行....」
揚聲器里,對方的聲音繼續傳出。
「因為這個事,A就想著從C身上弄點錢出來。」
「可他和B的身上加起來,也就不到2萬塊錢,所以.....想找我來湊個搭子,出點本金。」
「到時候不管弄到多少錢,三個平分。」
「說實話,當晚我喝了不少,有點酒精上頭,一口就給答應下來了。」
「第二天下午,A打電話過來,讓我取點現金,晚上7點半直接去B的家裡。」
「我去銀行取了4萬9千9。」
「加上家裡還有的3萬塊現金,一共帶了8萬過去。」
「當時玩的3張,就是炸金花。」
「半個多小時吧!C把帶來的5萬塊現金都給輸光了。」
「正準備轉帳換點錢繼續的時候,他說總感覺有點不對勁,要『驗牌』。」
「接著就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紫光燈,拿起撲克牌就開始照。」
「這不.....直接穿幫了。」
「C當場就要報警,說我們詐騙。」
「A和B就上去攔著,表示這肯定是誤會,一切都好商量。」
「當時我人都傻了,坐在椅子上沒有動,但心跳的特別快。」
「第一次幹這種事......」
你以為自己是獵人,可實際上從答應那一刻起,你就是入套的獵物。
人家有這技術,2殺2、1殺3都是輕輕鬆鬆。
何必來找你這個啥都不懂的『小白』。
典型的以利誘人。
所以說.....天上不會掉餡餅。
金勝開口問道:「我猜.....最後肯定勸住了,接著就說起了關於賠償的事情。」
「對不對?」
『連城』連忙應道:「對對對....就是這樣的。」
「桌面上那些錢,包括我帶的8萬,全都被裝了起來,由A交給了對方。」
「另外還要求我們賠償30萬,也就是每人10萬。」
「否則他立馬報警。」
「A和B說自己兜里沒錢,但可以打一張欠條,以後慢慢還。」
「還把自己手機拿出來給C看,驗證一下沒有說謊。」
「之後就輪到了我。」
「那什麼....我卡里確實還有10來萬。」
「說真的,當時我不想轉的。」
「可那個C,就跟哪兒嚇唬我來著.....」
「什麼詐騙超過5萬塊,要判多久、我們又是團伙作案,更嚴重。」
「另外還說....他表哥是治安所的,把人給送進去,就是一個電話的事兒。」
金勝接話道:「超過3萬塊,就屬於「數額巨大」範疇,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量刑在3到10年之間,還會處罰金。」
「如果是3個人一起,則會看具體每個人的情況、作用、劃分成主次責任。」
此時公屏上,很多聰明的小夥伴已經猜到了,紛紛留言『這是殺豬盤』。
對面估計也看到了這些。
「是啊!當時我被嚇住了,就把錢轉了過去。」
「等回到家後,我躺在床上越想越不對勁。」
「第二天一早,我就找了個朋友幫忙去私下打聽。」
「3天後,朋友告訴我一個事。」
「原來A、B、C三人的關係很好,經常在外面一起玩耍。」
「就在昨天傍晚,他們還合夥在別人場子裡贏了2萬多塊錢,之後更是請客,去了一家KTV喝酒。」
「這不很明顯了嘛,我被做局了。」
「我氣不過....就直接打給了A,質問他什麼意思。」
「一開始對方死活不承認。」
「當我說....準備現在就去治安局舉報,他這才有點害怕。」
「因為之前他有開設賭場,背了一個緩刑。」
「電話一掛斷,他就立即跑過來找我,說會想辦法把那個18萬全都還回來,事情到此結束。」
「當場給我轉了3萬塊錢,作為誠意。」
「我就問他分了多少,他很明確的告訴我....6萬。」
「也就是說,我那個錢被他們給平分掉了。」
金勝雙手一攤道:「這不就行了嘛,錢拿回來才是最重要的。」
「沒有啊.....」
『連城』的語氣頗為無奈。
「除了開始那個3萬塊,之後無論我怎麼要,他都會找各種藉口推諉。」
「打給B,他更牛。」
「直接就問我什麼錢,他完全不知道這些,如果有證據就去告他。」
「我現在是越想越氣,準備去報案了。」
「所以就想問問.....能不能立上案。」
金勝往後一靠,調整了一下坐姿。
「這種就是妥妥的詐騙套路,如果你有證據能夠佐證指控,立案肯定是沒問題的。」
一聽這話,對方立即應道:「有有有......」
「我把跟A的通話,還有當時他來找我,當面承認和B、C一起給我下套,分了多少錢的那些話,全給錄了下來。」
「金律師,就是.....如果報警的話,我這邊是不是有風險啊!」
看來這位小哥還沒被『憤怒』給沖昏頭腦,危機意識還是有的。
金勝微微點頭道:「風險肯定是有的。」
「但主要....還是看你自己怎麼去表達。」
「首先,你本身是跟A和B兩人一起去詐騙C的,而且已經著手實施了。」
「換句話來說....你主觀上具有詐騙的故意。」
「客觀上也已經實施了這個行為。」
「只不過後來被C給發現了,犯罪未遂嘍!」
「可實際上.....卻是人家沒有被騙,而你反過來被騙了。」
「局中局嘛!」
「如果說對方沒有這個事情的證據,那是另外一回事。」
說到這裡,金勝故意停頓了一下,就看這位小哥能不能悟到了。
此時公屏上,有幾個估計是『同行』的網友在留言提醒。
「聽仔細了沒,報案時的說法、證據,好好想清楚再說。」
「一碼歸一碼.....」
「什麼設局,明明就是你被叫過去打牌,結果讓對方給詐騙了。」
「.......」
後面好幾段話,看的金勝眼皮直跳。
別特娘的到時候有什麼事,全都說是自己教的.....
「咳.....」
「連城小哥,前面先不說,但你確實是他們三個詐騙的對象。」
「而且人家把金額都給你定好了,總共18萬,每人6萬。」
「A是不是特意打電話給你,讓你去銀行多取點現金帶過去啊!」
對方立即反應過來道:「是的,他還問我家裡有多少現金。」
「我說能有個3萬多吧!」
「他聽完就說不夠,讓我再去銀行取點回來。」
「然後我回了一句,沒有預約,最多只能取5萬。」
「他小聲說....8萬差不多了。」
「情況就是這樣嘍!」
這時候,金勝看到柳慧敏把菜從廚房保溫箱裡端了出來。
自己得加快速度了。
「連城小哥,其實你的最終目的,肯定是想要把錢給要回來。」
「我個人建議是找對方先談談。」
「把裡面的利害關係講清楚。」
「如果實在要不回來,再去考慮別的事情。」
「這個主要還是得自己想明白。」
「雖然從一開始,你同樣是安了一個壞心思,但實際上.....你才是對方詐騙的被害人。」
「去報蜀黍,一定得把這個事情講清楚,這一點非常關鍵。」
「或許在他們心裡,認為是你先出的千,報警不是把自己也給帶進去了嘛!」
「所以才會這麼有恃無恐。」
「其實按照我的經驗......哪怕蜀黍給你們都立了案,你的這個行為,大概率在檢察署也是個不起訴。」
「但是他們,百分百一定會進去,而且刑期起碼在3年以上。」
「另外.....你怎麼保證,他們只在你身上用過這種招數。」
「說不定蜀黍往下一深挖,東西會更多。」
「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