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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貴有貴的道理

2026-04-03 18:57:54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手機另一頭,牛淑芬不以為意的說道:「這不就跟做生意一樣嘛!」

  「人家忽悠你說手裡有貨,等你把錢給打過去後,直接失聯,消失不見。」

  「擺明了就是衝著騙你錢來的。」

  「這種事情太常見了。」

  「只不過相比十多年前,現在這些套路是越來越深了。」

  形容的還挺形象!

  金勝笑著應道:「意思差不多。」

  「但我要表達的是.....如果李偉達真因為這次案子,身上背了刑事處罰的案底,這對小朋友以後或許會有一定影響。」

  「哪怕你們離了婚,也不能否認他是孩子親生父親的事實。」

  「時間或許是淡化一切的良藥,但電子檔案可不會。」

  「只要有記錄,隨時都能查閱。」

  「我這麼說.....兩位能明白嗎?」

  事關自己的外孫女,牛淑芬急切道:「明白、明白....」

  

  「那金律師,你說這事該怎麼處理?」

  金勝立即回道:「先把人約出來,私下談談。」

  「擺事實、講利害關係。」

  「只要沒有告上法庭,一切都還在控制範圍之內。」

  「這是目前這個階段來說,最簡單、最省時、最妥善的一個處理方式。」

  「當然....如果二位想要讓李偉達付出更大的代價,那我就無所顧忌,放手去做了。」

  這也是金勝之前給蔣夢瑤上過的一課。

  只是簡單走個程序,哪個律師不會。

  可難就難在....能吃透整個案子所有變化,不止讓當事人利益最大化,還要懂得規避所有其它風險。

  站在客戶角度上,設身處地的著想,那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好律師。

  價格貴.....那肯定是有道理的。

  「金律師,處理案子.....你是專業的,我們無條件信任。」

  「一切,就都按你說的辦吧!」

  牛淑芬一絲猶豫都沒有,一口便答應了下來。

  金勝就喜歡這種聽勸的。

  「多謝牛女士的信任。」

  「那接下來,我跟二位確認一下咱們這邊的訴求。」

  「首先....是要拿回原本屬於王小姐的1205萬購房款。」

  「如果情況允許,我會在這個基礎上儘量爭取更多補償。」

  「這一點有問題嗎?」

  電話那頭,牛淑芬立即應道:「沒有沒有....」

  「金律師,你就放手去搞。」

  「越多越好,絕不能便宜那個渣男和小三。」

  金勝一邊在紙上做記錄,並畫了個圈圈作為重點,一邊隨口回道:「牛女士請放心。」

  「搞錢....我們律師也是專業的。」

  「畢竟咱們簽的委託協議,是風險代理,總金額的8%。」

  「也就是說,我能幫您這邊拿回越多,收取的費用同樣更多。」

  牛淑芬一聽這話,『呵呵』一笑道:「好,金律師你這麼說,那我就更放心了。」

  雖然不懂法律,但她懂怎麼做生意啊!

  廠家提供商品,銷售員進行銷售,賣的越多,提成越高。

  賣不出去,當然也就沒錢了。

  這種模式....就是為了激勵『服務』提供方,能全力以赴。

  在追求成功的同時,把利益最大化。

  這叫雙贏!

  「其次.....就是關於孩子這塊的問題。」

  「這也是我為什麼要提出來,先跟對方進行私下談判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旦打掉前面簽訂的離婚協議,那麼撫養權就必須得重新商議。」

  「雖然有我在,李偉達肯定是拿不走的,但噁心一下,不斷糾纏王小姐,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咱們不能對別人的『人性』,抱有太大的期待。」

  「這次.....我會針對這一點,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對探視、撫養費,制定相應的規則。」

  等金勝把這番話說完,牛淑芬再次開口了。

  「對對對.....這個很重要。」

  「沫沫可是我們家的心頭寶,絕對不可能給他的。」

  「金律師,撫養費什麼的,我們家不差他那三瓜倆棗的。」

  「就是能不能.....只要他以後別在孩子面前出現,撫養費乾脆不要了。」

  王嫣然在旁邊附了一聲道:「對,我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能說出這話兒,金勝絲毫不覺得稀奇。

  夫妻離婚後,阻止另一方來探望孩子,這種事在實務中經常會聽到、看到。

  很常見!

  但可惜,那是不現實的,法律也不會支持。

  金勝開口回道:「牛女士、王小姐,兩位可能不清楚。」

  「探視權,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定權利‌,是保障雙方的情感聯繫,不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喪失。」

  「支付撫養費這一點,它是一項獨立的法定義務,旨在滿足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這兩項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

  「哪怕對方未支付撫養費,也不能作為拒絕他來探望的合法理由。」

  「要是你這邊設置障礙,進行阻攔的話,很有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

  「這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確規定的。」

  「通俗點來說.....兩者不搭噶!」

  「李偉達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在法律上就享有探視權,任何人都不能無端阻止他們見面。」

  「否則就違法了。」

  「他完全可以告你的。」

  牛淑芬有些疑惑的反駁道:「金律師,這不對吧!」

  「我看好多短劇上,不是有那個什麼『斷親書』嗎?」

  「還是律師出具的,有法律效力。」

  金勝聽的嘴角直抽抽。

  我丟雷老......

  重生後斷親,家人都後悔了!!

  這股風已經吹到現實了嗎?

  站在旁邊一直聽著的蔣夢瑤,連忙捂住自己的嘴,差點沒笑出聲。

  「牛女士,這種短劇.....您看個樂呵就得了,裡面大部分都是胡扯的。」

  「甚至毫無邏輯、常識可言。」

  「哪怕只上過高中,或者寫劇本的時候上網查一下資料,也絕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父母跟子女之間的血緣、血親關係,是無法通過協議、聲明或司法程序,人為進行解除的。」

  「同時,法律規定上的撫養、探視、贍養....等義務具有強制性,也不能通過此類文書免除。‌」

  「除非....當探視行為‌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中止探望。」

  「根據《民法典》第1086條第3款之規定,具體情形包括....」

  「探視方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存在‌暴力傾向、吸D、賭博等惡習‌,或在探視中實施‌打罵、虐待等侵權行為‌。」

  「教唆、脅迫或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

  「或者雙方感情嚴重惡化,且子女堅定拒絕對方探望。」

  「用白話來說.....除非李偉達有對孩子不利的行為、教導、意圖,或者孩子自己說不希望他來看望,否則都不行。」

  金勝也是累,除了說出相應的法律條文之外,還得用通俗易懂的話語進行簡介說明。

  老師都沒這麼用心。

  「金律師,那....那就完全沒有其它辦法了嗎?」

  「能不能讓李偉達寫個什麼『保證書』,讓他保證以後都不來煩嫣然,不來看望孩子。」

  「哪怕給他一點錢都無所謂。」


  牛淑芬顯然還不死心。

  金勝『嘆』了口氣道:「沒用的.....」

  「剛才我就說過了,父親看女兒屬於法定權利,無法通過協議或保證書來隨意剝奪。」

  「哪怕寫上禁止探望的條款,也會因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從而無效。‌」

  「所以說.....我只能試著讓他進行口頭承諾。」

  「但這個,主要得看李偉達自己,是否遵守了。」

  聽到連金勝都沒什麼好辦法,牛淑芬頗為無奈道:「那就只能這樣了。」

  「金律師,你看著辦吧!」

  金勝『嗯』了一聲道:「我會儘量安排到位。」

  「但脫離法律本身的東西,誰也無法百分百保證。」

  「最後,我再跟二位說一下『注意事項』。」

  「等會結束通話後,我會立即聯繫李偉達,表明自己是王小姐律師的身份,找他商談一下關於『房子、離婚協議』等事宜。」

  「他有可能會打給你們進行確認。」

  「千萬要記住,除了確認我的身份之外,其它什麼話都別說......把一切事情全都推給我來處理就好。」

  「如果他找過來,還請馬上聯繫我,或者蔣律師。」

  「最好不要私下單獨見面。」

  聽到這番囑咐,牛淑芬和王嫣然母女倆異口同聲的答應了一聲。

  掛斷電話,金勝把手機遞給一旁的蔣夢瑤。

  「打給李偉達,我來說....」

  「好的金律。」

  蔣夢瑤應了一聲,開始找號碼。

  之前弄起訴狀的時候,她就從王嫣然那裡拿到了基本信息。

  金勝作為領導,是不管這些的。

  不一會兒....蔣夢瑤把手機又放到了桌子上。

  『歡迎致電安源設計,本公司......電話正在接通中,請稍後!』

  「餵....你好,哪位?」

  接通後,揚聲器中一個帶著磁性的男聲響起。

  「請問是李偉達先生嗎?」

  「對,是我.....」

  「李先生你好,我是王嫣然小姐的代表律師,我叫金勝,來自競誠律師事務所。」

  「額......」

  李偉達明顯有些愣住了。

  金勝沒管這個,自顧自的繼續說道:「這次給你去電,是受王小姐委託,想找你約個時間,見面聊一聊您二位之間的一些事宜。」

  「不知道....你方便嗎?」

  李偉達這時反應過來了。

  「什麼委託律師。」

  「她每天在家帶孩子,有事難道不會直接給我打電話啊!」

  「還需要找律師來跟我說,開什麼玩笑。」

  「你不會是騙子吧?」

  金勝早就料到他會有這個反應了。

  畢竟兩人前天還在談關於『家族信託』,要復婚的事情,結果今天突然來個電話,說是對方找的律師.....

  多少有點詫異。

  「李先生,你多慮了。」

  「我們律師可不會知法犯法。」

  「如果你有什麼疑問,之後完全可以向王小姐進行確認。」

  李偉達沉默了幾秒鐘,想想也是。

  騙子和正常人的區別,一個是想盡辦法用話術來阻止,另一個是主動讓你去確認。

  記住這一點,基本上能避免掉80%以上的被騙概率。

  金勝老家更是流傳一個方法。

  只要不是本地的電話號碼,一律直接按掉。

  如果是本地的,接起來不說『方言』,同樣掛掉。

  「說吧!找我什麼事?」

  李偉達選擇了暫時相信。

  金勝也直入正題。

  「是這樣的,2022年8月份,你跟我當事人王嫣然小姐說....公司需要擴大經營,得向銀行進行貸款。」


  「說她不懂金融,以房產上一個名字最好為由,讓她將房產無條件轉讓給你。」

  「一個星期後,你帶著王小姐,完成了房產轉讓手續,接著去公證處做了個『贈與』公證。」

  「沒錯吧!」

  這話一出,相當於捅到了李偉達的肺管子。

  當即便語氣不善的回道:「說話小心點.....」

  「什麼叫我欺騙她不懂。」

  「房子是她心甘情願,無條件贈與我的,公證書就是證據。」

  「你們律師不是最講究這些了嘛!」

  「怎麼,她找你來跟我說這些,難道沒告訴你這個啊!」

  懟的挺犀利,知道用『證據』來說話。

  金勝淡定道:「李先生不必如此激動,公證書我肯定是看過的。」

  「你既然知道律師最講證據,那肯定也清楚.....我們律師手裡如果沒有一點證據,那就絕對不會輕易開口。」

  「是不是這個道理。」

  李偉達顯然是被『唬』住了,並沒有開口回答這個話。

  當然,金勝也沒太在意。

  這通電話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坐到談判桌上來面對面的聊,而不是簡單論個『輸贏』。

  「李先生,咱們接下來說另一個事。」

  「今年6月份,你以『表弟』買房,避稅為由,說服王小姐和你假離婚。」

  「還擬定了一份離婚協議。」

  「對不對?」

  話音剛落,揚聲器中便傳來了『嘟嘟』的忙音。

  李偉達直接把電話給掛了。

  金勝笑著搖了搖頭。

  這個『逃避』反應,也在意料之內。

  (PS:大家元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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