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另一頭,牛淑芬不以為意的說道:「這不就跟做生意一樣嘛!」
「人家忽悠你說手裡有貨,等你把錢給打過去後,直接失聯,消失不見。」
「擺明了就是衝著騙你錢來的。」
「這種事情太常見了。」
「只不過相比十多年前,現在這些套路是越來越深了。」
形容的還挺形象!
金勝笑著應道:「意思差不多。」
「但我要表達的是.....如果李偉達真因為這次案子,身上背了刑事處罰的案底,這對小朋友以後或許會有一定影響。」
「哪怕你們離了婚,也不能否認他是孩子親生父親的事實。」
「時間或許是淡化一切的良藥,但電子檔案可不會。」
「只要有記錄,隨時都能查閱。」
「我這麼說.....兩位能明白嗎?」
事關自己的外孫女,牛淑芬急切道:「明白、明白....」
「那金律師,你說這事該怎麼處理?」
金勝立即回道:「先把人約出來,私下談談。」
「擺事實、講利害關係。」
「只要沒有告上法庭,一切都還在控制範圍之內。」
「這是目前這個階段來說,最簡單、最省時、最妥善的一個處理方式。」
「當然....如果二位想要讓李偉達付出更大的代價,那我就無所顧忌,放手去做了。」
這也是金勝之前給蔣夢瑤上過的一課。
只是簡單走個程序,哪個律師不會。
可難就難在....能吃透整個案子所有變化,不止讓當事人利益最大化,還要懂得規避所有其它風險。
站在客戶角度上,設身處地的著想,那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好律師。
價格貴.....那肯定是有道理的。
「金律師,處理案子.....你是專業的,我們無條件信任。」
「一切,就都按你說的辦吧!」
牛淑芬一絲猶豫都沒有,一口便答應了下來。
金勝就喜歡這種聽勸的。
「多謝牛女士的信任。」
「那接下來,我跟二位確認一下咱們這邊的訴求。」
「首先....是要拿回原本屬於王小姐的1205萬購房款。」
「如果情況允許,我會在這個基礎上儘量爭取更多補償。」
「這一點有問題嗎?」
電話那頭,牛淑芬立即應道:「沒有沒有....」
「金律師,你就放手去搞。」
「越多越好,絕不能便宜那個渣男和小三。」
金勝一邊在紙上做記錄,並畫了個圈圈作為重點,一邊隨口回道:「牛女士請放心。」
「搞錢....我們律師也是專業的。」
「畢竟咱們簽的委託協議,是風險代理,總金額的8%。」
「也就是說,我能幫您這邊拿回越多,收取的費用同樣更多。」
牛淑芬一聽這話,『呵呵』一笑道:「好,金律師你這麼說,那我就更放心了。」
雖然不懂法律,但她懂怎麼做生意啊!
廠家提供商品,銷售員進行銷售,賣的越多,提成越高。
賣不出去,當然也就沒錢了。
這種模式....就是為了激勵『服務』提供方,能全力以赴。
在追求成功的同時,把利益最大化。
這叫雙贏!
「其次.....就是關於孩子這塊的問題。」
「這也是我為什麼要提出來,先跟對方進行私下談判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旦打掉前面簽訂的離婚協議,那麼撫養權就必須得重新商議。」
「雖然有我在,李偉達肯定是拿不走的,但噁心一下,不斷糾纏王小姐,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咱們不能對別人的『人性』,抱有太大的期待。」
「這次.....我會針對這一點,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對探視、撫養費,制定相應的規則。」
等金勝把這番話說完,牛淑芬再次開口了。
「對對對.....這個很重要。」
「沫沫可是我們家的心頭寶,絕對不可能給他的。」
「金律師,撫養費什麼的,我們家不差他那三瓜倆棗的。」
「就是能不能.....只要他以後別在孩子面前出現,撫養費乾脆不要了。」
王嫣然在旁邊附了一聲道:「對,我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能說出這話兒,金勝絲毫不覺得稀奇。
夫妻離婚後,阻止另一方來探望孩子,這種事在實務中經常會聽到、看到。
很常見!
但可惜,那是不現實的,法律也不會支持。
金勝開口回道:「牛女士、王小姐,兩位可能不清楚。」
「探視權,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定權利,是保障雙方的情感聯繫,不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喪失。」
「支付撫養費這一點,它是一項獨立的法定義務,旨在滿足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這兩項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
「哪怕對方未支付撫養費,也不能作為拒絕他來探望的合法理由。」
「要是你這邊設置障礙,進行阻攔的話,很有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
「這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確規定的。」
「通俗點來說.....兩者不搭噶!」
「李偉達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在法律上就享有探視權,任何人都不能無端阻止他們見面。」
「否則就違法了。」
「他完全可以告你的。」
牛淑芬有些疑惑的反駁道:「金律師,這不對吧!」
「我看好多短劇上,不是有那個什麼『斷親書』嗎?」
「還是律師出具的,有法律效力。」
金勝聽的嘴角直抽抽。
我丟雷老......
重生後斷親,家人都後悔了!!
這股風已經吹到現實了嗎?
站在旁邊一直聽著的蔣夢瑤,連忙捂住自己的嘴,差點沒笑出聲。
「牛女士,這種短劇.....您看個樂呵就得了,裡面大部分都是胡扯的。」
「甚至毫無邏輯、常識可言。」
「哪怕只上過高中,或者寫劇本的時候上網查一下資料,也絕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父母跟子女之間的血緣、血親關係,是無法通過協議、聲明或司法程序,人為進行解除的。」
「同時,法律規定上的撫養、探視、贍養....等義務具有強制性,也不能通過此類文書免除。」
「除非....當探視行為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中止探望。」
「根據《民法典》第1086條第3款之規定,具體情形包括....」
「探視方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存在暴力傾向、吸D、賭博等惡習,或在探視中實施打罵、虐待等侵權行為。」
「教唆、脅迫或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
「或者雙方感情嚴重惡化,且子女堅定拒絕對方探望。」
「用白話來說.....除非李偉達有對孩子不利的行為、教導、意圖,或者孩子自己說不希望他來看望,否則都不行。」
金勝也是累,除了說出相應的法律條文之外,還得用通俗易懂的話語進行簡介說明。
老師都沒這麼用心。
「金律師,那....那就完全沒有其它辦法了嗎?」
「能不能讓李偉達寫個什麼『保證書』,讓他保證以後都不來煩嫣然,不來看望孩子。」
「哪怕給他一點錢都無所謂。」
牛淑芬顯然還不死心。
金勝『嘆』了口氣道:「沒用的.....」
「剛才我就說過了,父親看女兒屬於法定權利,無法通過協議或保證書來隨意剝奪。」
「哪怕寫上禁止探望的條款,也會因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從而無效。」
「所以說.....我只能試著讓他進行口頭承諾。」
「但這個,主要得看李偉達自己,是否遵守了。」
聽到連金勝都沒什麼好辦法,牛淑芬頗為無奈道:「那就只能這樣了。」
「金律師,你看著辦吧!」
金勝『嗯』了一聲道:「我會儘量安排到位。」
「但脫離法律本身的東西,誰也無法百分百保證。」
「最後,我再跟二位說一下『注意事項』。」
「等會結束通話後,我會立即聯繫李偉達,表明自己是王小姐律師的身份,找他商談一下關於『房子、離婚協議』等事宜。」
「他有可能會打給你們進行確認。」
「千萬要記住,除了確認我的身份之外,其它什麼話都別說......把一切事情全都推給我來處理就好。」
「如果他找過來,還請馬上聯繫我,或者蔣律師。」
「最好不要私下單獨見面。」
聽到這番囑咐,牛淑芬和王嫣然母女倆異口同聲的答應了一聲。
掛斷電話,金勝把手機遞給一旁的蔣夢瑤。
「打給李偉達,我來說....」
「好的金律。」
蔣夢瑤應了一聲,開始找號碼。
之前弄起訴狀的時候,她就從王嫣然那裡拿到了基本信息。
金勝作為領導,是不管這些的。
不一會兒....蔣夢瑤把手機又放到了桌子上。
『歡迎致電安源設計,本公司......電話正在接通中,請稍後!』
「餵....你好,哪位?」
接通後,揚聲器中一個帶著磁性的男聲響起。
「請問是李偉達先生嗎?」
「對,是我.....」
「李先生你好,我是王嫣然小姐的代表律師,我叫金勝,來自競誠律師事務所。」
「額......」
李偉達明顯有些愣住了。
金勝沒管這個,自顧自的繼續說道:「這次給你去電,是受王小姐委託,想找你約個時間,見面聊一聊您二位之間的一些事宜。」
「不知道....你方便嗎?」
李偉達這時反應過來了。
「什麼委託律師。」
「她每天在家帶孩子,有事難道不會直接給我打電話啊!」
「還需要找律師來跟我說,開什麼玩笑。」
「你不會是騙子吧?」
金勝早就料到他會有這個反應了。
畢竟兩人前天還在談關於『家族信託』,要復婚的事情,結果今天突然來個電話,說是對方找的律師.....
多少有點詫異。
「李先生,你多慮了。」
「我們律師可不會知法犯法。」
「如果你有什麼疑問,之後完全可以向王小姐進行確認。」
李偉達沉默了幾秒鐘,想想也是。
騙子和正常人的區別,一個是想盡辦法用話術來阻止,另一個是主動讓你去確認。
記住這一點,基本上能避免掉80%以上的被騙概率。
金勝老家更是流傳一個方法。
只要不是本地的電話號碼,一律直接按掉。
如果是本地的,接起來不說『方言』,同樣掛掉。
「說吧!找我什麼事?」
李偉達選擇了暫時相信。
金勝也直入正題。
「是這樣的,2022年8月份,你跟我當事人王嫣然小姐說....公司需要擴大經營,得向銀行進行貸款。」
「說她不懂金融,以房產上一個名字最好為由,讓她將房產無條件轉讓給你。」
「一個星期後,你帶著王小姐,完成了房產轉讓手續,接著去公證處做了個『贈與』公證。」
「沒錯吧!」
這話一出,相當於捅到了李偉達的肺管子。
當即便語氣不善的回道:「說話小心點.....」
「什麼叫我欺騙她不懂。」
「房子是她心甘情願,無條件贈與我的,公證書就是證據。」
「你們律師不是最講究這些了嘛!」
「怎麼,她找你來跟我說這些,難道沒告訴你這個啊!」
懟的挺犀利,知道用『證據』來說話。
金勝淡定道:「李先生不必如此激動,公證書我肯定是看過的。」
「你既然知道律師最講證據,那肯定也清楚.....我們律師手裡如果沒有一點證據,那就絕對不會輕易開口。」
「是不是這個道理。」
李偉達顯然是被『唬』住了,並沒有開口回答這個話。
當然,金勝也沒太在意。
這通電話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坐到談判桌上來面對面的聊,而不是簡單論個『輸贏』。
「李先生,咱們接下來說另一個事。」
「今年6月份,你以『表弟』買房,避稅為由,說服王小姐和你假離婚。」
「還擬定了一份離婚協議。」
「對不對?」
話音剛落,揚聲器中便傳來了『嘟嘟』的忙音。
李偉達直接把電話給掛了。
金勝笑著搖了搖頭。
這個『逃避』反應,也在意料之內。
(PS:大家元旦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