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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0章 談判交鋒

2026-04-03 18:58:14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這簡單的一問一答,還是基礎問題。

  卻聽的於翔斌眉頭微皺了一下。

  他心裡瞬間聯想到了一個法條。

  根據《民法典》中,‌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司法解釋......若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房。

  無論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或僅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通常都視為雙方共同所有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說.....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金勝這個挖坑、設局的速度,還真是快啊!

  幸好.....自己這邊還有一份公證書。

  不過接下來要小心再小心了。

  寧慢一分,不搶一秒。

  再小心都不為過。

  沒等他多想,金勝下一個問題又甩了出來。

  「李先生,在購買房產半個多月後,也就是2021年5月7號,你們前往了民政局登記領證,並於當月16號舉行了婚禮,沒錯吧!」

  

  「差不多.....」

  李偉達想了一下,這才給了一個『不確認』的答案。

  不過金勝也沒在意。

  這一塊的證據鏈很充足,容不得對方抵賴。

  眼下之所以問,只是為了上下關聯。

  「李先生,2022年8月4號,七夕節,請問你跟我方當事人,也就是王嫣然小姐,提了什麼要求呢?」

  李偉達瞥了一眼金勝道:「你誰啊!」

  「我為什麼一定要回答你。」

  金勝臉色依舊,只是在心裡『冷笑』了一聲。

  希望等會兒....你還能保持這副『拽』的樣子。

  「既然李先生不想,那就不用回答了,我來替你說吧!」

  「你當時跟王小姐說.....」

  「公司目前發展的很快,急需一筆資金來進行擴張。」

  「所以你希望王小姐能把房子轉到你的名下,用於抵押貸款。」

  「王小姐問你需要多少,她不想動房子,但可以幫忙找家裡要。」

  「你的回答是....她父母本來就有點看不起他,如果再開口借錢的話,以後肯定更抬不起頭。」

  「而你自己的爸媽,最近又剛把錢全都投資了別處,手頭並沒有多餘的錢。」

  「既然自己能搞定的事情,最好別麻煩別人了。」

  「緊接著,王小姐又問你.....既然是抵押貸款,直接找銀行辦理不就行了嗎?」

  「為什麼還要她先把房子轉到你名下?」

  「你的回答是.....銀行貸款的手續很繁瑣,審批、授權、評估、辦手續、簽合同.....來來回回得好幾趟。」

  「另外,你還說王小姐不懂金融這塊,平時又得時時刻刻照顧孩子,跑來跑去的不方便,還不如一次性轉給你,由你來處理。」

  「還說你們已經結婚、有孩子了,何必分的那麼清楚。」

  「你努力發展事業,全是為了這個家。」

  「現在只有一個女兒,萬一再要一個呢?」

  「王小姐被你這番話給打動,便同意了下來。」

  「於是在8月11號,你帶著她,先完成了房產轉讓手續,接著又去進行了公證。」

  「李先生,我說的沒錯吧!」

  話音落下,不等李偉達回答,於翔斌立即接話了。

  他又不是什麼菜鳥,職業敏感度還是很高的。

  這段話里明顯有『很不利』的地方。

  「金律師,話可不能這麼說。」

  「無論李先生說了什麼,你方當事人把房子無條件轉讓給他,還做了公證,那就表明是出於自願原則。」

  「總不可能是有人拿刀逼著她吧!」

  「如果真是這樣,那王小姐最應該做的事.....是報警。」

  金勝立即開口頂了回去。

  「事情沒這麼誇張。」


  「於律師你顯然沒注意到一點,當時兩人結婚一年多,孩子連周歲都不到。」

  「也就是說....王小姐還在哺乳期內。」

  「一個全身心撲在孩子身上的妻子,面對丈夫的『合理』要求,能有多少思考能力呢?」

  「說到這點.....我不禁想要問問李先生。」

  「從孩子出生後,你有多少時間花在了『家庭』上。」

  「迄今為止加起來,一個月、還是兩個月啊!」

  李偉達脖子一橫道:「這是我們兩人之間的事情,和你好像無關吧!」

  於翔斌連忙抬手制止對方繼續往下說。

  他明白,金勝這是在挖『家庭貢獻』這一點的坑。

  雖然不在法庭,可雙方都在錄著音,完全可以當成以後『上庭』的證據來用。

  於翔斌立即接話道:「無論是否『合理』,房子被王小姐無條件轉讓給李先生,這是不爭的事實。」

  「我想這一點,沒有討論的必要吧!」

  金勝心裡略微有點『小小』的遺憾。

  李偉達能開口『懟』自己,那是好事,就怕他一直保持沉默不開口。

  沒想到......

  於翔斌還真是只經驗豐富的老狐狸。

  「恰恰相反,我認為很有『說清楚』的必要。」

  「該房產.....是『婚前』由雙方父母出資所購。」

  「法律意義上,可以視作父母對子女的贈與。」

  「但在道德意義上,房子.....是文化傳統與情感的象徵。」

  「它承載了情感紐帶,是『家』的物質依託,象徵親情與歸屬感,是成家立業的重要里程碑。‌」

  「而王小姐選擇將房子『無條件』轉讓給李先生,其本意是出於對『家庭有利』原則,是出於對丈夫的信任,用作支持他的公司經營,事業發展。」

  「如果李先生辜負了這份信任,那我方絕對有權要求其進行返還。」

  金勝這番話.....有兩重意思。

  第一,房子之所以轉給李偉達,那是有原因的,並不是你們強調的『無條件』。

  第二,在拿到房子後,是否如你所說,用於貸款發展公司。

  如果沒有,那就涉及了『欺詐』行為。

  相當於把『舉證』責任丟給了對方。

  只要你敢自證,那金勝就能順勢挖出更多『漏洞』。

  於翔斌聞言直接皺起了眉頭。

  猶豫了好一會兒,這才抬手對一旁的張倩示意了一下。

  只見她迅速從包里掏出一份資料,直接遞了過來。

  金勝接過來一看,是一份電子『產調』的列印件和個人銀行APP上面的負債信息。

  上面註明了,李偉達在2022年的9月14號,將位於位於徐匯區春江豪庭1801室的房產,向『宇宙行』抵押借款了1000萬元整。

  金勝思緒一轉,心裡瞬間有了想法。

  「於律師,這個東西上面.....只能證明,李先生從王小姐這裡拿到房子所有權後,確實進行了抵押貸款。」

  「但並未明確,這筆資金是否真實用於公司經營、發展。」

  「這種房產抵押類放款,都是直接打給第三方的吧!」

  「不知.....能否提供一下收款人信息,以及資金具體流向。」

  這話一出,李偉達頓時『嗤笑』了一聲,頗為不屑道:「你以為你是誰.....」

  「你說拿出來,我就一定得拿出來啊!」

  「有本事自己去查啊!」

  金勝連一個眼神都沒有給李偉達,而是繼續盯著於翔斌道:「於律師,相信你應該很清楚。」

  「躲不掉的......」

  「現在不說,等上了法庭還是得說。」

  「法官不提,我也會主動申請調查令。」

  「今天既然坐到了這裡,那咱們就把雙方的誠意都拿出來,該說清楚的,說清楚,該談妥的條件,談妥。」


  「達成共識,把事情解決掉。」

  「如果真走到那一步,我可就真不客氣了。」

  「很多東西......都是禁不起查的。」

  金勝說完,還特意朝著李偉達和林菲這邊瞟了一下。

  眼神中帶著一股『玩味』。

  好似在說.....別以為你們倆之間幹了什麼,別人都不知道。

  給你面子就好好收著,別搞得自己好像很牛一樣。

  李偉達本想發作,但被眼疾手快的林菲一把摁住了。

  於翔斌卻不知道兩人之間的『貓膩』。

  來之前,他只針對案子部分進行過詳細了解,沒有去想過這些。

  一起合作開公司的,關係親密點不是很正常嘛!

  當然,李偉達和林菲也不會說這個。

  誰閒著沒事,主動暴露這種隱私啊!

  此時的於翔斌,還以為金勝連著兩次被李偉達『懟』,有點不爽了吶!

  連忙開口打圓場道:「金律師說的很對.....」

  「既然坐到這裡了,那就有什麼說什麼。」

  「其實這個事情很簡單,李先生和銀行在簽訂抵押合同的時候,把第三方收款帳戶,填成了林菲女士的名字。」

  「她作為公司股東,又負責財務管理這塊,這不正好嘛!」

  於翔斌說完,便對著林菲示意了一下,讓她稍微解釋一下。

  這是在來之前商量好的。

  林菲收到信號,立即開口道:「我在收到這筆錢後,先為公司新租賃了場地,購置各種辦公用具、裝修,買了公務接待車2輛,普通車2輛.....共計花費400萬。」

  「注入到公司帳戶200萬。」

  「還以現金的方式,給公司所有設計師發放了季度提成、獎金,差不多有150萬。」

  「另外,我們這一行有個潛規則,別人介紹業務過來,都是有提成的。」

  「這一塊的具體金額是多少,我就不方便多說了。」

  「除去以上這些大額花費之外,還有一些其它小額部分......」

  「太多我也記不住。」

  「反正這個錢,基本上都用在了公司上。」

  金勝聽完後嘴角微微上揚。

  果然不出所料!!

  其實從看到資料上標註的銀行貸款時間後,心裡頭大致便有數了。

  而之所以還會問出這個.......

  金勝拿起面前一份資料,開始念了起來。

  「安源設計公司,註冊時間為2019年11月29日。」

  「公司地址:徐匯區龍騰大廈A棟1201-1206室。」

  「經營範圍:室內外裝修設計、智能家居、全屋定製.....」

  「2021年8月12日,股權經過變更,由個人獨資,變成李偉達先生占股60%,林菲小姐占40%。」

  「註冊資金100萬,實繳。」

  「2022年6月份,公司從小規模納稅,變為一般納稅人。」

  「有一點我不明白,李先生作為法人兼大股東,為公司注入這1000萬的資金,算什麼呢?」

  「增資擴股.....我在工商登記信息上,並未看到有所變化啊!」

  「如果是為企業提供借款,那麼相關協議有嗎?」

  「還是說.....李先生高風亮節,錢多的沒地兒花,直接送給林小姐一份大禮呢?」

  於翔斌心裡陡然一驚,糟了,上當了!

  這個切入點.....真特娘的刁鑽。

  雙方『假離婚』的證據,李偉達已經明確說過了,王嫣然很可能『有』。

  真要上了法庭,打掉之前的離婚協議,對金勝這個級別的律師來說,毫無難度可言。

  這樣一來,就相當於回歸到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這個『主題』上來。

  於翔斌現在做的,就是依仗『孩子』這點,篤定金勝不敢太過分。


  再根據李偉達要求,儘量幫他減少損失。

  主要得把『房產』這個點進行虛化。

  房產證上李偉達單獨名字,以及手中握著的『公證書』,就是最好的籌碼。

  金勝突然來上這麼一招,相當於直接把他的計劃給夭折了。

  借用房產為跳板,直接殺向公司這一塊。

  要知道,股東向公司注入資金,而股權比例保持不變。

  這個屬於‌公司增資擴股‌的一種常見形式,即‌同比例增資‌。‌

  意思是.....林菲也需要相應注入400萬來保持股權不變。

  一旦沒有,則違反了《公司法》。

  如果是股東個人對企業的借款,不管簽訂的『借款協議』上有沒有利息,都要進行歸還。

  另外,借款還需如實記錄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並保留銀行轉帳憑證等原始依據,確保與實收資本嚴格區分。‌

  否則就涉嫌偷稅漏稅。

  至於直接贈送....這不明擺著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益嗎?

  那李偉達的動機就有待商榷了。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通常被認定為‌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惡意轉移,逃避分割。

  加上對方手裡『假離婚』的證據......

  芭比Q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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