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500萬款項,按照委託約定,律所要收取40萬提成。
張琴收到金勝的『蒼蠅搓手』示意後,隨口這麼一提.....牛淑芬立即掏出手機。
秒入帳!
果然是身價過億的富婆,付錢就是爽快。
金勝這邊服務當然也得到位,親自領著兩位護法,把兩大一小給送到了電梯口。
這個陣容,搞得好幾個路過的同事頻頻側目。
誰都能看的出來.....這絕對是VIP中P。
金勝賺了錢,當然也不會小氣。
大手一揮,讓張琴按照每人88塊錢的標準,定豪華盒飯套餐。
結果剛一宣布,鐵軍辦公室門神....林萌萌,恰好路過。
那鼓著嬰兒肥的臉蛋,眨巴著眼睛,滿含期待的樣子。
沒辦法,只能見者有份了。
看著她和張琴這兩個吃貨聯盟的成員,偷偷互相擊掌的興奮勁,金勝懷疑......有內鬼。
時間一晃,很快便到了下午5點。
明天上午得去閔行區法院參加『調解』,金勝把周輝這個案子的所有資料,再次認真、細緻的研究了一遍。
針對『看似入股、實則借貸』的關係認定,做了進一步梳理。
提前把功課做好,不止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客戶負責。
另外,周輝下午也發了信息過來。
除去確認行程之外,還特意提了一下關於『高利轉貸罪』的事情。
聽說昨天下午,那兩口子又去了他老家。
嘰嘰歪歪說了一大堆,差點沒把他爸媽給氣出病來。
周輝現在『火』很大,表示讓金勝做好準備,他可以加錢,可能會隨時下定決心,來個大義滅親。
客戶提出訴求,加上錢給足,自己當然不會拒絕了。
「叮鈴鈴......」
馬上臨近下班時間,一旁的手機再次響起。
是劉少波打過來的。
「金律,我剛從看守所出來,情況全都問清楚了。」
「哦....怎麼說?」
金勝神色一正。
劉少波語氣略顯急切的說道:「牛犇是在20號上午10點半左右,接到許新這個主辦警官的電話。」
「說是關於那輛奔馳E300的事情,需要找他了解點情況。」
「話里話外,說的很客氣。」
「牛犇沒有多想,立馬就答應了下來。」
「他這個行業,肯定不敢得罪蜀黍。」
「結果一到約定地點,直接就被一左一右弄到了車上,連反抗都來不及。」
「對方一共3個人,開了一輛黑色的老款SUV。」
「從頭到尾,只有許新出示了蜀黍證、以及一張居留證。」
「另外,上車後,牛犇懷疑對方的身份,要求打電話報警。」
「但對方三人沒有理會,還把他身上的手機、車鑰匙、錢包等物全都進行收繳。」
「然後直接便開車上了高架,連夜開回了貴省這邊。」
「途中,牛犇想了好幾個辦法,全都以失敗告終。」
「包括要求上廁所,企圖通過大聲向路人呼喊幫忙報警......」
「直到21號下午6點多,車子才到達開陽縣。」
「一到治安局,便立馬對他進行了審訊。」
「牛犇多次表示自己很累,身體不好,需要休息,但全都被無視了。」
「還特意調低了房間內的空調溫度,並給他泡了杯熱濃茶。」
金勝很清楚這種手段。
人被凍到一定程度,求生本能驅使,則必然會尋找熱源。
而喝下濃茶,就會起到提神的效果。
身體又冷又累,可卻沒有困意。
外加身陷囹圄,心裡焦慮........
肉體和精神兩方面達到極端痛苦、疲勞以致喪失反抗意志。
這幾種相互疊加,一般人還真不一定能扛得住。
好多人會說.....法律上不是明文規定,不可『疲勞審訊』、『刑訊逼供』嗎?
用這種方式獲取的口供,也會被當做非法證供予以排除掉。
你要是真的相信這些,可就太天真了。
金勝只能告訴你.....隨便聽聽就好。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人家有的是辦法進行規避。
關鍵在於蜀黍想不想用、值不值得用....僅此而已。
另外,在司法實踐中。
很少有案子會被認定為這個。
想想看,一年多達幾百萬件的刑事案件,因為『審訊』而排除口供的數量,最多只有幾百件。
這個比例.......
懂的都懂!
假如:蜀黍用了這個方法,得到了想要的證供。
於是提議讓你做認罪認罰,給你取保、給個緩刑,你願不願意接受呢?
面對馬上能獲取自由的渴望,真沒幾個人能頂住。
劉少波在電話里沒有任何停頓,繼續說了下去。
「不過牛犇挺住了,他堅信自己是無辜的。」
「對於債權車這一塊的東西,他心裡很清楚。」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未經一手質押權人的同意,不能隨意處分和轉讓,即使完成車輛交收,並簽訂質押協議,也不能正常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在咱們國內,屬於灰色產業。」
「牛犇多次強調,他只是借錢給了原車主謝子歉。」
「對方除了打借條之外,還用這輛車的使用權作為擔保。」
「之所以把債權轉讓給荊州那邊,那也是謝子歉還不出錢、並失聯超過一定時限。」
「所有手續全都合法合規。」
「再說了,購買人在購買車輛之時,應當明確知曉不能過戶,存在隨時被司法凍結、原質押方拖走的風險。」
「那就屬於『風險自擔』。」
「但蜀黍這邊一直都在引導式提問,威逼利誘齊上。」
「目的就是為了讓他認罪認罰,並退還9萬違法所得。」
「從21號晚上開始,直到今天為止。」
「治安這邊一共對他進行了12次審訊。」
「最近一次就在今天上午。」
「9點開始,11點半結束。」
「許新放出狠話了。」
「如果繼續頑抗到底,他們就要開始深入挖掘了。」
「因為在牛犇被收走的兩部手機上,他們找出了上百條『客戶』支付利息的記錄、聊天記錄。」
「現在有理由懷疑他.....非法放貸,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
「這個罪名更重。」
「真要是清算,這麼多年他賺的錢都會被當做『非法收入』,予以沒收。」
「可如果承認眼下這個罪名,那麼一切就會到此為止。」
「兩者之間的差距,讓他自己權衡。」
「還再三告誡牛犇,千萬別在我面前亂說話。」
「否則他今後在看守所的日子絕對不好過。」
「治安這邊也會兩個罪名一起搞。」
聽到這裡,連金勝都忍不住『哈』了一聲。
真牛啊!
連演都不演了。
窺一斑而知全豹......
金勝完全能想像出,這幫人平時都是怎麼辦案子的。
拿著民脂民膏組成的工資,頂著『公僕』的頭銜,喊著『服務』的口號,乾的全是各種邋遢事。
哪怕遇到硬茬,出點什麼問題。
只要後面有人,最多停個職,調離原崗位、或者系統,再給個不痛不癢的處罰。
可皮還在啊!
說不定等風頭一過,又會轉身坐在更高的位置上。
這種事情......常態化啦!
「那你是怎麼說的?」
聽到金勝發問,劉少波連忙應道:「我跟他解釋了一遍關於『非法經營罪』的管轄權原則。」
「不管是不是犯了這個罪,都不是貴省這邊蜀黍能管的。」
「另外還說了.....我已經向好幾個部門進行了投訴,相信很快就有回信。」
「讓他一定要堅持最初的想法。」
「這個案子最多是個民事糾紛,壓根兒就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
「許新承諾的什麼『取保、緩刑』,全是用來忽悠他的空頭支票。」
「只要一承認,那一切就都坐實了。」
「檢察署、法院,人家看的是證據和事實,不是治安這邊給你許的願。」
「沒犯罪就是沒犯罪,為什麼要認下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呢?」
「留下刑事案底,那可是一輩子都抹不去的痕跡,家人這邊也會受到影響。」
「聽到我這麼說,牛犇語氣非常鄭重的表示......不管許新用什麼手段,他一定會抗爭到底。」
遇到一個聽勸又配合的當事人,律師工作就好做了。
前提是描述的所有內容都真實。
不然就是一個『天坑』。
風險係數無限飆升。
金勝『嗯』了一聲道:「你做的很對。」
「明後兩天是雙休日,不上班。」
「你趁著這個時間,再弄個情況補充說明。」
「將治安部門對牛犇的疲勞審訊、威逼利誘這兩點都給寫上去。」
「著重強調許新這位主辦『蜀黍』親口發出的『人身威脅』言論。」
「等星期一,直接去檢查署進行提交。」
「要求馬上對牛犇提供人身保護,加快介入程序。」
「否則出了任何事情,檢察署同樣也屬於『失職』。」
「記住,態度一定要急切,軟中帶硬。」
劉少波立即應道:「好的金律,我知道了。」
「不過.....治安局那邊我要不要過去一趟?」
金勝有些無語道:「你過去幹嘛?」
「了解案情、還是打算問那個許新手裡有什麼證據,有意義嗎?」
「他會跟你說『實話』嗎?」
「別以為那個侯隊長過來遞了個台階,就表示人家服軟了。」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像治安這種手握大權的部門,心裡頭全都『傲』著呢?」
「除了上級領導,他們誰都不放在眼裡。」
「再說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階段的核心原則之一,是偵查不公開。」
「這一原則對所有非必要知悉人員均適用,其中就包括了咱們律師。」
「與其過去看『虛情假意』,還不如干點實際的。」
「.........」
掛斷電話後,金勝不由得搖了搖頭。
這個劉少波,執業時間雖然不短,可大部分思維還停留在一板一眼的程序上。
遇到這種不講規矩的複雜案件,手段不夠堅決、果斷。
還得練!
看了一眼時間,馬上快6點了。
金勝把桌面上散落的資料收拾了一下。
明天要用的則裝進包里,這才起身走人。
到點不下班,思想有問題。
辦公室外間,除了在外奔波的幾個牛馬屬下之外,只有大管家張琴、專業文書施磊、大小姐蔣夢瑤三人在。
「張律,明天上午8點半,準時在我家小區樓下的早餐店碰面。」
「好的,我已經定好時間了。」
張琴抬手示意了一下。
金勝見狀道:「嗯....那我先走了,你們也早點回去。」
「金律慢走.....」
大小姐反應最積極。
電梯口,此時有兩個30來歲的男人已經在等著了。
金勝看到『向下』的按鍵亮著,便默默站在了後面。
「老許,別在糾結什麼狗屁『愛情』了,那女的就是一個騙子。」
「我告訴你,把錢拿回來才最重要。」
聽到左邊男人說的話後,金勝頓時明白了兩人身份。
這是來律所送業務的。
「老張,我明白你的意思,不然今天也不會來這裡了。」
「可我就是想不通......」
「在一起3年多了,你說我那一點做的不夠好。」
「我一個手機用了4年沒換,卻每年都給她,買新手機。」
「首飾、衣服、鞋子、包包......」
「只要提出來了,我哪怕自己啃方便麵都會湊錢滿足她。」
「結果她卻嫌我窮,一轉頭就跟了別人。」
「就連分手,也只是發了個信息通知一聲。」
看著滿臉苦澀的老許,一旁的老張拍了拍他的肩膀。
「兄弟,你應該慶幸,現在還有機會及時止損。」
「要是結了婚,那可就真的一無所有了。」
「剛才律師說的話,你應該也聽到了。」
「無論婚前你給人家轉了多少錢,買了多少東西,只要沒有特殊約定,等你們一結婚,過一段時間再離婚,那你這些東西基本上不可能再追回來。」
「再加上彩禮、金器.....等等。」
「估計連個褲衩子都留不下,還得背上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