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紅梅這邊一被突破,便等於完善了整個事件中,最要緊的一塊拼圖。
加上治安所郭鎮海,看守所章友德、林宇、朱松傑........等人的一一坦白,縣治安局刑偵大隊其他人的輔證。
尤其是執行過『跟蹤命令』的陸成和白明郎,矛頭更是直指侯亮這位大隊長。
所有證據、資料的匯總、整合、交叉印證.......
侯亮自然頂不住。
在市局兩個審訊高手的細細追問下,更是把唐秉坤這位局長給拉進了旋渦。
他也是雞賊。
私底下和於澈、唐秉坤的見面、交談,全都偷偷錄了音。
想著事後能給自己留一手。
沒想到,眼下正好便宜專案小組......省了大功夫。
雖然裡面沒有於成陽這位縣委副書記、ZFW書記的直接罪證。
但這次搞出的事,要說沒有他默許,唐秉坤作為縣治安局局長,又怎麼可能為了一個十幾萬金額的小案子下場幫忙擦屁股。
想想都不現實。
晚上8點半,市局刑偵支隊出動,直奔於澈所居住的商品房,把人給帶了回來。
花大半個小時錄完口供後,專案小組又上報給幾位領導,以及市紀委監委。
最後連夜研究決定,於成陽的事情,會交由縣紀委自行處理,但市紀委會派人全程監督、指導。
想想看.....你上級直接動手處理,算什麼意思。
擺明了是不相信底下的同志。
這以後還怎麼開展工作。
不利於團結啊!
至於治安、檢察署這兩個部門,同樣會由內部消化、處理。
沒涉及刑事犯罪的,那就處分、降職降銜、調離、撤職、開除.....
符合構成要件的,便上強制措施,進入『公訴』流程。
..........
東湖酒店。
金勝和劉少波的事情結束,不到5點就被人給『趕』了出來。
用的時候喊小甜甜,用完了就叫牛夫人。
這個道理在哪兒都適用。
兩人解決掉晚飯後,便再次來到了這裡辦理入住。
做生不如做熟。
在酒店前台的時候,季航這位用監控視頻,賺了金勝3500塊現金的經理,笑的那叫一個熱情。
都不用開口,便主動安排了510、511兩個『老』房間。
「劉律,牛犇那邊接下來會配合專案組做一些傷情鑑定、指證...之類的工作。」
「等後面給那幫人定罪的時候,會用到。」
「還有他自己身上的案子,算算時間,起碼也得到下個星期才能弄完。」
「後續由你來負責跟進,沒問題吧!」
一進入電梯,金勝看沒人,便直接開口對劉少波囑咐道。
事情基本搞定,剩下就是收尾工作了。
很多小夥伴會疑惑,明明證據不足,程序違法,刑訊逼供,冤假錯案,連主辦警官都被查處了,為什麼牛犇這個當事人還不立即放出來。
這是因為.....追責和糾錯,是兩個獨立的司法程序。
追責:針對的是蜀黍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由紀檢監察或檢察機關立案調查,目的是懲處違法人員。
糾錯:針對的是整個案件的實體公正,即......當事人是否被錯誤定罪、羈押。
需要再次對案件所有事實、證據,進行梳理、審查,才決定是否撤銷案件、解除強制措施。
再一個,還涉及到了相應賠償問題。
除了關錯人之外,還有身體損害,精神損害....等等。
法律依據不同、處理方式也就不同。
不過牛犇現在日子舒服了。
出了這一檔子事,他在看守所就是個『刺蝟』。
不僅睡著單獨的小房間,更是餐餐有肉有水果,外加飯後一根煙。
牛馬看到都得眼紅。
劉少波立即應道:「金律你就放心吧!我知道該怎麼做。」
「另外....姜女士下午也聯繫我了。」
「明天她就會從魔都趕過來。」
「之前那個開口要50萬,表示能把牛先生弄出來的人。」
「我們把錄音一起交給檢察署後,市局那邊接手了,說會進行立案追查。」
「需要姜女士本人來做一份筆錄。」
「正好,她也能順便等牛先生出來,夫妻雙雙把家還。」
金勝笑了笑道:「行,那你看著弄吧!我明天可能直接去鵬城了,那邊還有個案子等我過去處理。」
此時電梯正好到達樓層。
劉少波一邊跟著金勝出來,一邊開口道:「好的....我知道了。」
「對了金律,你覺得這幫人後面會被怎麼處理啊!」
看似在請教,實則語氣中多少帶著點『幸災樂禍』。
金勝好笑的瞥了他一眼。
這孩子報復心有點重啊!
哪像自己心胸這麼寬廣、性格大氣、又不記仇。
不過既然都開口問了,那配合一下也未嘗不可。
「童小路,我認為是敲詐勒索罪。」
「雖然他的行為更偏向於『騙』,而非『脅迫』,但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故意設局,利用自身原有損傷進行『碰瓷』索財,多數情況下,會被認定為敲詐勒索。」
「原因....是這種行為,往往伴隨著隱性的威脅和要挾。」
「量刑上,會是3年以上,10年以下。」
「另外,他還屬於累犯,有加重情節。」
「郭鎮海,屬於濫用職權。」
「主觀方面:存在徇私、徇情的故意,即因受同事請託而違背法定職責。」
「客觀方面:實施了包庇、隱瞞、不立案、壓案、枉法裁判等行為。」
「再一個,還違反了《人民蜀黍法》第22條。」
「隱瞞案情、不依法取證、選擇性執法。」
「我猜測.....哪怕最後不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會被開除公職。」
「許新,那涉及的罪名可就多了。」
「第一個,違法立案,屬於濫用職權範疇。」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在『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才能立案。」
「若明顯缺乏證據、或數額未達標準,仍強行立案,即構成程序違法。」
「而許新,在明知於澈的案子,並不符合立案條件,卻因為其身份特殊,選擇故意違法立案,屬於超越職權、違法處理事務,構成濫用職權罪。」
「之後的『遠洋捕撈』行為,同屬此罪。」
「第二個,指使童小路去碰瓷,並敲詐勒索3.5萬元。」
「即使他沒有獲得實際金錢利益,仍構成『教唆』犯罪。」
「《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進行處罰。」
「而許新....作為組織、指揮者,起到主要作用,應被認定為主犯,承擔該罪名的全部刑事責任。」
聽著金勝的梳理、剖析,劉少波原本有些『笑嘻嘻』的表情,早已轉變成了認真。
就連到了房門口都不走,還跟著自己一起進了511號房間。
金勝也沒在意,之前小組內的其他小夥伴們,基本上都被開過『小灶』。
這次就當是補上了。
隨手把行李丟在床上,嘴上則是繼續說道:「第三個,刑訊逼供罪。」
「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點。」
「特殊主體:行為主體必須是司法工作人員,即負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特定對象:行為對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這裡的『犯罪嫌疑人』,並不局限於已被正式立案者。」
「特定行為:必須實施了肉刑、或變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為。」
「在牛犇這個案子中,採取了凍、餓、不准睡覺等三種變相肉刑,逼迫他做出有罪供述。」
「主觀故意:責任形式為故意,無論動機是『為公』還是『為私』,均不影響定罪。」
「根據《刑法》第247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了許新之外,縣治安局刑偵大隊中,參與審訊的幾人,同樣涉嫌此罪。」
「第四個,虐待被監管人罪。」
「根據《刑法》第248條,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體罰或虐待。」
「本案中,許新、侯亮兩人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了逼取口供、迫使嫌疑人認罪認罰,指使看守所人員(或同監室其他被監管人)對牛犇實施暴力。」
「屬於典型的『指使他人實施虐待』情形,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只要毆打行為,造成了被監管人身體傷害、精神創傷,或存在多次、指使多人實施等情形,即達到『情節嚴重』標準。」
「看守所所長章友德、葛東、以及監舍管教民警,同屬於此罪。」
「至於侯亮這位大隊長。」
「完全可以說.....但凡許新涉及的罪名,他必有一份。」
「甚至最後受的處罰還會更加嚴重。」
「因為在法律意義上來說,他才是那個發號施令之人,屬於主謀範疇。」
「還有那位唐秉坤局長。」
「在沒看到詳細卷宗之前,我無法做出準確判斷。」
「但有一點,他怎麼都避不開。」
「那就是.......幫助下屬侯亮、許新,去掩蓋程序違法的事實。」
「這就很有可能會構成『包庇罪』了。」
「行了......治安方面差不多就這樣,咱們隨便討論一下得了。」
金勝拿起一瓶房間送的礦泉水,擰開喝了兩口。
說這麼多,嘴巴有點干。
劉少波內心稍稍消化了一下,緊接著問道:「金律,還有檢察署這邊呢?」
「羅紅梅我知道,受侯亮的人情委託,對我反映、控告的違法犯罪情形,故意拖延、包庇、不予監督糾正,屬於徇私枉法。」
「那兩個駐所的檢察官呢?」
「他們具體會涉及什麼犯罪?」
金勝坐到沙發上,翹起二郎腿,笑著舉起一根手指搖了搖道:「羅紅梅徇私枉法是沒錯,但你說的......不夠全面。」
「據我所知,侯亮準備對牛犇動手的時候,曾經打過一個電話給她。」
「希望能幫忙囑咐一下兩個駐所檢察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不知道裡面具體說了什麼,但羅紅梅顯然也是答應了下來。」
「事前通謀、事後幫助掩蓋罪行、提供便利......」
「妥妥構成了『刑訊逼供罪』的共犯。」
「最高檢察署也出過一份『意見』,若有縱容、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或明知仍不予制止、掩蓋事實的.....便可認定為共犯。 」
「至於那兩個駐所檢察官,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這一點,有待考量。」
「我個人比較傾向於違紀和失職。」
「古語有云.....官大一級壓死人。」
「他們雖負有法定監督職責,對看守所內部的違法行為,具有發現、報告、制止和追責的義務。」
「可羅紅梅怎麼說,都是他們的頂頭上司。」
「有些事情你懂的......」
「所以說,僅僅是單純的『無視』或『不作為』,並無主觀故意或未造成法定後果,則不必然構成犯罪。」
「但是,面對領導明顯『違法』的指令,他們其實可以拒絕,並向本院檢察長或檢務督察部門進行報告,或者向同級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舉報。」
「只可惜,他們沒有這麼做。」
「這也導致了被波及自身。」
劉少波緩緩點了點頭,非常同意金勝的觀點。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特別在公家職場中。
隨波逐流才是大勢。
那些敢於提出質疑的,或者違反命令的,偷偷找上級舉報的,基本上沒什麼好後果。
最直觀的例子.......安欣。
他的資源不好嗎?
青梅竹馬不夠漂亮嗎?
那為什麼還會蹉跎多年,從一個意氣風發的青年蜀黍變成了滿頭白髮、沉默孤寂的中年人。
要不是為了『過審』,信不信最後結局更悽慘,一個人孤獨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