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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成萬華舉報文國良

2026-10-15 09:44:12 作者: 作家7RFrmN

  第106章 成萬華舉報文國良

  開發區派出所,審訊室。

  成萬華被帶進審訊室的時候,已經不喊了。

  他知道喊也沒用。

  但他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什麼。

  那兩百萬,確實是王冠希主動給他的,他沒有強迫,沒有威脅,沒有使用任何暴力手段。

  這在法律上,怎麼能算敲詐勒索?

  成萬華覺得自己有理,所以他不怕。

  審訊室里坐著一個中年警察,表情嚴肅,面前攤著一沓文件。

  成萬華坐在對面,雙手放在桌上,手心裡全是汗。

  「你叫什麼名字?」

  「成萬華。」

  「身份證號多少?」

  「xxxxxxxxxxxxxxxxxx"

  「你認識王冠希嗎?」警察問。

  「認——認識,他是我繼子。」成萬華說。

  「王冠希說你敲詐勒索他兩百萬,有沒有這回事?」

  「沒有!絕對沒有!」成萬華激動地喊了起來,「那兩百萬是王冠希主動給我的,是他讓我拍視頻黑文國良,然後給我的報酬。」

  警察抬起頭,看了他一眼,然後把一支錄音筆推到他面前。

  「你聽聽這個。」

  錄音筆裡面,是他跟洪森的對話:「我就是為了從王冠希手裡訛一筆錢」」

  「錢要先到帳,到了帳,我馬上發視頻澄清每一句,都是他自己說的話。

  成萬華的臉色變了。

  

  「這......這有什麼問題?這就是正常談合作的對話啊。」

  中年警察沒理他,又拿出一段視頻證據。

  視頻里,成萬華對著鏡頭說:「我就是為了從王冠希手裡訛一筆錢。」

  成萬華的臉徹底白了。

  「那不是......那是我照著稿子念的!那不是我的本意!」

  中年警察看著他,語氣不緊不慢。

  「成萬華,你通過發布虛假視頻的方式,對王冠希進行威脅、要挾,迫使他向你支付兩百萬。這在法律上,就叫敲詐勒索。」

  他頓了頓,補了一句。

  「轉帳記錄、聊天記錄、視頻,證據確鑿。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成萬華的嘴巴張了張,又合上了。

  他張了好幾次嘴,一個字都沒說出來。

  他想說「那是王冠希讓我拍的」,但他說不出口。

  因為視頻里,他親口說了「我就是為了訛一筆錢」。

  那句話,是他自己說的,沒有人逼他。

  成萬華的額頭上開始冒汗。

  他知道,自己掉進了一個坑裡。

  王冠希給他那兩百萬,不是真的給他。

  是在給他下套。

  他拿了錢,拍了視頻,說了那些話,證據就全了。

  成萬華越想越害怕,身體開始發抖。

  他不想坐牢。

  他絕對不能坐牢。

  「警察同志,我......我有個情況要反映!」

  中年警察抬起頭,看著他。

  「說。」

  「我是被人指使的!是文國良讓我乾的!」

  「他給了我五萬塊錢,讓我拍視頻黑王冠希!說只要把重曦搞臭,以後還有更多好處!他才是主謀!我就是被他利用的!」

  成萬華的語速很快,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我要戴罪立功!我要舉報文國良!是他主使的!一切都是他幹的!」

  中年警察看了他一眼,在筆記本上記了幾筆。

  「你說的情況,我們會核實。」

  文國良接到派出所電話的時候,正在美威總部的辦公室里喝茶。

  他的第一反應不是慌張,而是憤怒。


  成萬華這個狗東西,反水就算了,還敢咬他?

  他掛了電話,靠在椅背上,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他拿起手機,撥了律師的號碼。

  「老孫,你來一下。江城開發區派出所那邊有點事,需要你跟我去一趟。」

  下午三點,開發區派出所。

  文國良到的時候,他的律師已經等在門口了。

  孫律師,五十多歲,是江州市一個頂級紅所律師。

  「文總,情況我大概了解了。成萬華舉報您指使他敲詐勒索。」

  「我沒有。」文國良的語氣很平靜,「我只是給了他五萬塊錢,讓他幫我做個調研。

  至於他拿我的錢去幹了什麼,我不知道。」

  孫律師點了點頭。

  「文總,您記住,不管對方問什麼,您都堅持這個說法。其他的,交給我來處理。」

  兩個人走進派出所。

  審訊室里,文國良被問了將近兩個小時。

  問題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

  「你跟成萬華是什麼關係?」

  「你有沒有給成萬華轉過錢?」

  「你知不知道他用那筆錢去做了什麼?」

  文國良的回答滴水不漏。

  「我跟成萬華認識,以前有過業務往來。」

  「轉過,五萬塊錢,備註寫的是合作費」。

  「不知道。我給他的錢是讓他幫我做個市場調研,至於他拿那筆錢去幹了什麼,我不清楚。」

  孫律師在旁邊時不時補充幾句。

  「我的當事人跟成萬華之間,是正常的商業合作關係。」

  「成萬華自己做的事情,跟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你們不能對我的當事人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兩個小時後,文國良走出了派出所大門。

  他站在台階上,整了整領帶,深吸了一口氣。

  他的表情看不出一絲波瀾。

  孫律師跟在後面,低聲說了一句。

  「文總,成萬華那邊沒有確鑿證據,光憑他一張嘴,翻不出什麼浪花。您放心。

  文國良「嗯」了一聲,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車子發動,駛出了派出所大院。

  成萬華就沒那麼好運了。

  他被關在審訊室里,等著他的是另一份文件。

  「成萬華,你涉嫌敲詐勒索,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成萬華的臉白得像紙。

  「十年......十年?!」

  他的手開始抖,整個人癱在椅子上,像一攤爛泥。

  「我不是......我沒有......是文國良指使我的...

  沒人理他。

  兩個警察走過來,把他從椅子上架起來,往拘留室的方向走。

  成萬華的雙腿發軟,幾乎是被拖著走的。

  他嘴裡還在念叨。

  「我要見律師......我要見我老婆...

  」

  「我老婆是王冠希的親媽......他不會不管我的...

  」

  「他不會不管我的...

  」

  拘留室的門關上了。

  鐵門撞擊門框的聲音,在走廊里迴蕩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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