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悅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下班回家的路上。
不是因為可以卸妝換衣服,不是因為可以躺在床上刷手機。
是因為那裡,有一個一直在等她回家的人。
她從來都沒有過這種感覺。
無論是小學、初中還是高中,她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
放學了,別的同學有人接,她一個人走。
開家長會了,別的家長都來了,她的位置空著。
過年了,別人家熱熱鬧鬧,她家冷冷清清。
父母有時候不在家,要麼媽媽不在,要么爸爸不在。
兩個人如果同時在家,那一定是要打架和爭吵了。
盤子摔在地上,碎了一地。
她蹲在房間裡,捂著耳朵,等聲音停了,再出來收拾。
她從小就沒體會過愛的感覺。
所以她真的很希望,有一個人能夠一直等她回家。
巷口的路燈亮著,昏黃的光鋪在地上。
她遠遠地就看到了那個身影。
傻傻的,呆頭呆腦的,站在路燈下面,手裡拎著一個保溫盒,像一尊雕像。
她忍不住噗嗤一笑,快步走了過去。
高跟鞋嗒嗒嗒的,踩在石板路上,節奏輕快。
聽到身後傳來高跟鞋的聲音,宋歡立馬轉過身。
他看到林悅走過來,穿著那條銀色的亮片裙,頭髮捲成大波浪,臉上化著妝,嘴唇塗得紅紅的。
他舉起手裡的保溫盒,像獻寶一樣。
「你回來了。」
林悅走到他面前,低頭看著那個保溫盒。
「這是什麼?」
「飯……」
宋歡把保溫盒舉高了一點,「我給你準備的夜宵。」
林悅忍不住笑了,「我見過給女生送花的,送錢的,就是沒見過給女生送飯的。」
宋歡有些緊張了,「你不喜歡嗎?」
他不懂這些,只知道把自己能給的都給出來。
林悅白了他一眼,把保溫盒拿過來,打開蓋子。
裡面躺著一條清蒸鱸魚,蔥薑絲鋪在上面,醬油淋得均勻,熱氣從魚身上冒起來,白蒙蒙的。
她怔了一下。
是她最喜歡的那道菜。
她蓋上蓋子,「你學校有做飯的地方?」
宋歡搖了搖頭,「沒有。」
「那你上哪做的飯?」
宋歡老實回答,「我們學校旁邊有家飯店,我給老闆掃了半天地,他同意借我廚房用一下。」
林悅看著他。
他站在路燈下,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T恤,頭髮有點亂,臉上帶著憨憨的笑。
她忽然覺得鼻子有點酸,「你是不是傻呀?你可以來我家呀。」
宋歡撓了撓頭,「可是你不是說沒追到你之前不能去你家嗎?」
「是哦。」林悅想了想,眼睛亮了一下,「那這樣吧,你也幫我掃地,我就把廚房借給你用!」
宋歡覺得這個主意不錯,用力地點了點頭。
接下來幾天,宋歡每天都來。
晚上九點,巷口的路燈下面,他準時出現,手裡拎著保溫盒。
紅燒排骨、糖醋裡脊、清炒時蔬、番茄炒蛋,每天換一個花樣。
林悅習慣了這種每天下班都有一口熱乎飯的生活。
有時候她回來早了,就站在巷口等他。
遠遠地看到他走過來,手裡拎著保溫盒,腳步匆匆。
她站在那裡,看著他走近,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
她忽然覺得,這樣的日子,好像也不錯。
宋歡雖然傻傻的,但她覺得,他可比外面的男人好多了。
……
這天凌晨,林悅在睡夢中突然驚醒。
小腹一陣絞痛,像有什麼東西在裡面擰。
她捂著肚子,臉色發白,連滾帶爬地衝進廁所。
出來的時候,腿都軟了。
她扶著牆,慢慢走到床邊,坐下來,臉色難看。
她拿起手機,第一時間給宋歡發了條消息。
「我肚子疼。」
等了一會兒,沒回。
他應該是沒醒。
她心裡煩得很,直接撥了過去。
電話響了好幾聲,接了。
那頭有風聲,呼呼的。
宋歡應該是跑到陽台去接了。
「餵?怎麼了?」
他的聲音還有點啞,沒睡醒的樣子。
林悅愣了一下。
自己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自己肚子痛,關他什麼事?
可她就是難受。
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
她張了張嘴,想說沒事,說出來的卻是,「我肚子疼。」
聲音很小,帶著委屈。
那頭很快說:「好,你等我。」
電話掛了。
林悅放下手機,靠在床頭,把被子拉到下巴。
肚子還在疼,一抽一抽的。
她閉上眼睛,等著。
不知道為什麼,心裡忽然很安心。
好像他在電話里說了「等我」,她就真的不慌了。
門被敲響的時候,她差點睡著了。
她從床上爬起來,走過去,拉開門。
宋歡站在門口,穿著一件薄外套,頭髮翹著,眼睛還有點紅。
他手裡拎著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藥盒。
他看到她的時候,愣住了。
她穿著睡衣,頭髮散著,臉白得像紙,嘴唇也沒什麼血色。
她站在門口,看著他,眼睛紅了。
「肚子疼。」她說,聲音啞啞的。
宋歡知道她是來月經了。
他見過她疼過一次,那時候她還硬撐著說沒事。
這回撐不住了。
他走進來,扶著她坐到沙發上,從塑膠袋裡拿出布洛芬,拆開包裝,把藥片遞給她。
林悅接過來,看了一眼,有點擔心,「這藥能吃嗎?會不會有副作用?」
宋歡又從塑膠袋裡掏出一張紙條,展開。
紙是皺的,邊角捲起來了,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
他清了清嗓子,開始念。
「問:痛經可以吃布洛芬嗎?醫生答:可以。布洛芬是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能有效緩解痛經。建議在疼痛剛開始時服用,飯後服用可減少胃部不適。常規劑量為一次兩百到四百毫克,一日不超過一千二百毫克。」
他念得很慢,一個字一個字地念,像在念課文。
念完了,他抬起頭,有點不好意思。
「我也不懂,但怕忘了,就記下來了。」
林悅看著他手裡的那張紙條,看著他因為跑得太急而翹起來的頭髮,看著他眼睛下面那一圈青灰。
她的眼眶濕了。
眼淚掉下來了,一滴一滴的,砸在手背上。
她趕緊用手背擦了一下,又擦了一下。
但擦不乾淨。
她接過藥片,放進嘴裡,就著他遞過來的水咽下去了。
然後她靠在他肩膀上,把臉埋在他衣服里,哭了。
宋歡不知道她為什麼哭,手懸在半空,不知道該放哪。
最後輕輕放在她背上,拍了兩下,「還疼嗎?」
她搖了搖頭。
又點了點頭。
又搖了搖頭。
他不懂。
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從那一刻起,她已經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他。
這個傻傻的、笨笨的、會在凌晨跑過來給她送藥、還會把醫生的話記在紙條上的男人。
這個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她以前不知道什麼叫愛。
現在她知道了。
愛就是,你肚子疼的時候,有一個人,不管幾點,不管多遠,都會跑到你身邊。
帶著藥,帶著紙條,帶著他那顆笨拙的、滾燙的心。
窗外的天快亮了,灰濛濛的。
路燈還亮著,照著空蕩蕩的巷口。
那盞燈,他每天都會經過。
她也每天都會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