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博金·博克
八月中旬,格林準備從埃及返回英國了,因為霍格沃茨的開學時間就快要到了,在愛麗兒獲得了不滅的靈魂後不久,他就回到了魔法界,而獲得了不滅的靈魂的愛麗兒,並沒有選擇回到海洋中繼續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了,而是選擇在童話大陸上遊歷,為此,愛麗兒還找了幾個老師學習各種武器的使用,當然了,她還是會回到自己的父親身邊一趟的,因為她有些想家了。
順便還想著找一找,有沒有可以學習的魔法,而格林也不是全無收穫,除了每一次都會出現的願力之外,那柄原本被紛爭女神用來栽贓愛麗兒的匕首,被格林撿了回來,這些天,格林發現這柄匕首和紛爭女神後來使用的那把還有些不一樣,大概就是,一把是精工的,一把是隨便揉吧揉吧做出來的。
區別還是很大的,而在檢查過後,格林覺得,這把匕首大概能直接摧毀魂器,他曾經用那個從金字塔里挖出來的那件被摧毀的魂器做過試驗,看起來是有些作用的,但能不能真的摧毀魂器,還是要抓一隻活的來試試。
除了這個,格林在從童話世界回來後,發現自己還多了兩種能力。
第一種很簡單,就是水下呼吸,這樣一來,格林以後若是有需要的話,也就不用再給自己變鰓出來了,這倒是省下了一些麻煩,至於另外一個,則是人魚的歌聲,在翻閱隨著能力一同出現在格林腦海中的說明書後,他知道了,這東西有兩個作用,第一個,就是可以用歌聲來安撫海洋生物,那些海洋生物在聽到歌聲後,都會變得和他親近,要是用好,格林甚至可以驅使一些海洋生物來幫助自己,嗯.....也不知道對魔法界的神奇生物的作用大不大,格林覺得可以找機會試一試。
至於第二個能力嘛..
就像是無數的民間傳說那樣,這屬於人魚的美妙絕倫的歌聲,甚至可以做到蠱惑人類。
不過,格林還無法做到這一點,而且,除非迫不得已,他也不會自己去唱的,那不是還有魔法嘛,這一天的上午時分,格林再次來到了古靈閣埃及分行。
比爾·韋斯萊已經在大廳外等候了,他依舊穿著那件打滿補丁的皮夾克,手裡還拿著一份報紙。
「要走了?」比爾問道,「再不走,麥格教授就要來抓我了。」格林笑著回應。
「這幾天在開羅玩得怎麼樣?」比爾問。
「很充實,沙海集市的駱駝奶酒味道不錯,古墓里的特產也很有意思。」
比爾也沒有多問,他將手裡的報紙遞給格林。
「看看這個,今天剛從英國送過來的《預言家日報》,霍格沃茨今年新人黑魔法防禦術教授可是很有名氣哦!」
格林接過報紙,頭版頭條上,一張占據了半個版面的動態照片極其惹眼。
照片裡,一個穿著藍色長袍、擁有一頭燦爛金髮的男巫,正對著鏡頭揮手,時不時還撩一下頭髮。
標題用加粗的黑色字體印著: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 看書首選 101 看書網,101𝖐𝖐𝖘.𝖈𝖔𝖒隨時享 】
《暢銷書作家吉德羅·洛哈特,正式出任霍格沃茨黑魔法防禦術教授!》
格林看著報紙上的照片,嘴角忍不住上揚。
穩了,鄧布利多終究還是聽從了他的「建議」,把這個雷交給了洛哈特去頂。
今年的祭品這不就有了著落了?
「這傢伙的書我媽媽全買了。」比爾在一旁吐槽,「不過我在古靈閣的同事說,這人就是個草包....
「」
「草包也有草包的用處。」格林將報紙折好,塞進口袋,「我待會就要回英國了,有什麼需要我帶給韋斯萊夫人的嗎?
正好,前兩天她們來信說,今天下午會去對角巷採購,我可以直接去那裡....」
「當然...稍等我一下..」比爾應了一聲,而後跑回自己的辦公室將早就準備好的一個小布袋放到了格林的手上說道:「這裡面是我的家信還有一些金加隆,我記得小羅恩用的還是那根舊魔杖吧?
這次可以給他買一根新的,巫師怎麼能沒有屬於自己的魔杖呢?」
「沒有問題,那我可走啦,等你回英國記得來找我喝酒!」格林接過那個小布袋後說「一言為定。」比爾揮了揮手。
格林走到古靈閣專門設立的國際門鑰匙傳送區,他拿出一把黃銅鑰匙,這是他提前申請好的,時間一到,一股強大的空間拉扯感從鑰匙上傳來。
格林的身體瞬間扭曲,消失在開羅的空氣中。
經過一陣短暫的眩暈,格林雙腳落地。
他直接來到了英國魔法部,在這裡登記了入境記錄後,他這才前往查令十字街。
走過破釜酒吧後門的磚牆,格林甚至有一些恍如隔世的感覺,他這兩個月經歷的事情不少,總感覺這個假期沒有待夠..
對角巷看起來熱鬧極了,臨近開學,新老巫師們都紛紛來到了這裡,尤其是摩金夫人長袍與麗痕書店,這兩家店裡總是擠滿了人,只不過,格林今天來這裡的第一站,卻不是對角巷中的任何一家店鋪,而是對角巷旁邊的翻倒巷,那裡和對角巷一樣,都屬於是魔法商業街,只不過,與對角巷不同的是,來這裡逛街的巫師,基本上都會隱藏自己的身份,當然了,這樣不是說,來翻倒巷的人全都是黑巫師,其中也是有正常的巫師的,只不過,陽光下的集市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而翻倒巷這個魔法界中的黑市,自然成為他們所需要的,正因如此,魔法部才沒有取締這個灰色地帶,只是會派傲羅時不時來這裡巡邏,博金—博克,就是一間位於翻倒巷的古董店,這也是格林今天的第一個目的地。
這件店鋪可不簡單,第二個黑魔王,湯姆·馬沃羅·里德爾,也就是後來的伏地魔就曾在這裡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