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世生在和平年代,長在紅旗底下,沒親眼見過任何超自然事件。
那些什麼749,337,507,對他而言就像是都市傳說。
跟外星人,尼斯湖水怪,麥田怪圈屬於同一類東西,聽起來刺激,但從沒當真。
可現在呢?
他本身就經歷了穿越,獲得了系統,還能意念控物,殺人於無形,已經是人們口中的超自然。
而這個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也是有超自然的。
由此反推,那麼前世那個世界呢?
會不會前世那些部門,真的存在?
只不過他們在暗處,普通百姓在明處。
他們處理著那些不能說的秘密,而普通人一輩子都不會知道?
曹筆在心裡默默對比了一下。
前世那些部門,行事隱秘,諱莫如深,許多普通人連名字都沒聽說過。
而這個世界,暗潮司雖然也神秘,但至少朝堂上下不少人都知道它的存在,說明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機構。
可眼下這撥人,蒙面,斗笠,蓑衣,站在巨坑邊緣,跟清吏司的人並肩執行任務,卻沒有任何正式的編制標識。
他們是誰?
他們隸屬於哪個衙門?
他們處理的是什麼樣的特殊案件?
坑底又傳來一聲嘶吼,比之前更近,更響。
曹筆感覺到腳下的地面劇烈地顫抖了一下,碎石順著斜坡往下滾,發出嘩啦啦的聲響。
他收回思緒,重新將目光投向坑底。
不管那些神秘人是誰,不管這個世界還有多少他不知道的秘密,有一點他很確定。
坑底那個東西,或者那些東西,絕對不是正常人能對付的。
而清吏司和那些神秘人,正在試圖做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曹筆眯起眼睛,強烈的好奇驅使著他開啟感知,欲一探究竟。
可一想到那巨型狼人的輕蔑眼神,他又硬生生止住了。
那種你在我眼裡連螻蟻都不如的感覺,讓他對一切看起來不對勁的東西都產生了本能的後怕。
萬一神秘部門或者底下的那些玩意兒也能反向感知呢?
萬一他們或者它們順著他的感知摸上來呢?
吃瓜,就要有吃瓜的覺悟。
老老實實用眼睛看,用耳朵聽,不能因為好奇就將自己危險中。
內心權衡一番後,曹筆還是決定當個傳統看客。
「嗯?」
突然,坑底的洞口爆出一陣刺眼的光,一閃而逝,照亮了夜空。
「吼!吼吼吼!!!」
緊接著,下方傳出急躁而暴怒的吼聲,引發了餘震。
「下方是斗得有多激烈?連光都打出來了。」
曹筆睜大眼睛,興致盎然,對坑洞下方正在發生的事情,充滿了好奇。
一炷香後。
坑底的洞中,突然爬出來三個身穿蓑衣的神秘人。
其中兩個,腳步踉蹌,剛走幾步,便突然噴血,倒地不起。
剩下的那個,支撐著走了十幾步,也一頭栽倒,沒了動靜。
清吏司的人,見狀,趕緊上前,從懷裡掏出各種小罐子,小瓶子,從裡面倒出不知名的東西,往那三人嘴裡灌。
那些原本站在坑邊的神秘人,沒有言語,沒有猶豫,不約而同地跳入其中,只留了兩個留在地面。
那兩個留下的神秘人,似乎沒有看見那三個從下面爬上來的同伴一般,從始至終,都未曾移動分毫,甚至不曾看他們一眼。
全程都是清吏司的人在忙前忙後,餵藥,餵水,背起來,往外走。
「冷漠!無情!」
目睹這一切的曹筆微微挑了挑眉,對這個神秘部門,第一次有了直觀的感覺。
「不愧是敢接手處理這種事件的部門,牛逼!」
曹筆不知道下方有什麼,具體是個什麼情況,在自己來之前,進去了多少人,已經交鋒多久了。
但他知道,這種冷漠無情,才配與這個世界的超自然力量抗衡。
「臥槽!!」
就在曹筆腦補間,坑底的洞裡突然冒出一陣強烈的金光。
金光中,有一道人影倒飛了出來,口吐鮮血,下半身直接在空中的光柱里炸開。
那顯目的場景,連腸子內臟那些東西飛濺都看得清。
曹筆瞳孔猛地一縮,下意識往後縮了半寸,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電影特效,不是遊戲畫面,是實實在在的血肉橫飛。
那半截身子在金光中翻滾了兩圈,腸子甩出來,掛在空中,像一根被扯斷的繩子。
「該死!!」
坑洞邊,原本對三個同伴無動於衷的那個神秘人,突然含怒低罵,竟然凌空一躍而起。
沒有繩索,沒有借力,就那麼踩著空氣,像踩樓梯一樣噔噔噔地往上跑,在半空中接住了那個炸開半邊身子的人。
曹筆的目不轉睛地注視著這一切,暗道:「梯雲縱?輕功?還是這個世界也有什麼踏空而行的法門?」
來不及多想,他的耳朵捕捉到了那個被接住的人最後的聲音。
那人的嘴巴張了合,合了張,聲音斷斷續續,像一台快沒電的收音機。
「鎮……鎮不……不住了,快……快去請……」
話沒說完,頭一歪,沒了聲息。
曹筆定睛望去,那人面容頗為英俊,年輕,二十出頭的樣子,身上穿著金燦燦的蟒袍。
只是此刻臉上全是血污,下半身從腰往下空空蕩蕩,只剩下幾根白森森的骨茬子露在外面,被金光照得發亮。
蟒袍?
曹筆眯起了眼睛。
穿越這麼久,他當然知道蟒袍意味著什麼。
那是皇子,親王,郡王一級的人物才能穿的。
「皇家的人?皇家的人這麼拼?」
曹筆回想起之前的所見所聞,感覺有些矛盾。
在此之前,這亂世給他的感覺,就像前世看的那些小說一樣。
感覺是由皇家,由各大世家貴族,鄉土豪紳,以及相關的封建制度造成的。
在他的認知里,封建王朝的皇族,尤其是皇子王爺,應該是這樣的:住的是雕樑畫棟的王府,出門前呼後擁,走路都怕踩死螞蟻。
每天琢磨的不是爭權奪利,就是吃喝玩樂。
前線打仗,他們在後方享福。
百姓餓肚子,他們滿漢全席。
就算偶爾有幾個賢王明君,那也是坐在金鑾殿上發號施令,動動嘴皮子,讓別人去送死。
他見過電視上演的王爺親征,那是坐在高頭大馬上,穿著亮銀盔甲,身後跟著幾百個護衛。
拿著長矛大刀,擺拍個造型,讓畫師畫下來,就算身先士卒了。
打死一兩個小兵,就吹成勇冠三軍。
哪怕到了生死關頭,最後也有忠心的護衛替他擋刀,替他死。
總之,皇家的命,金貴得很。
普通百姓的命,賤如草芥。
他見過潰兵欺壓百姓,見過鄉紳強占民田,見過縣官草菅人命。
這一切,都不斷加深他的刻板印象。
這個世界,和前世歷史上的任何一個封建王朝一樣,上層吸血,下層賣命,皇族高高在上,不把人當人。
可現在,一個穿蟒袍的年輕人。
一個明顯擁有非人力量的,可能還是超自然部門核心戰力之一的皇子或王爺,沒有護衛在身旁,沒有替死鬼在前面擋著。
就那麼沖在最前面,跟坑底的怪物正面硬剛,然後被轟了出來,炸成兩截。
死得如此慘烈。
「這科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