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厭落網是在兩個月後。
準確來說,是六十三天。
謝言帶著刑偵支隊,在一家不需要身份證登記的酒店裡找到了他。
他身旁放著一個帆布包,包里裝著三套假身份證和五萬現金,以及一張列印下來的林蘇照片。
沈厭沒有反抗,甚至在看到謝言的時候笑了一下,主動伸出雙手。
他看著謝言,嘴唇翕動了幾下,說了一句他想了很久的話。
「她是不是討厭我了。」
謝言沒有回答。
只上前一步,手銬咔噠一聲扣上他的手腕。
案件偵結之後,林蘇才知道沈厭在逃期間還去過她原來住的地方。
他在那棟樓的樓道里蹲了一整夜,被鄰居發現報了警,趕在警察到之前翻牆跑了。
庭審是在三個月後。
林蘇作為受害人之一出庭作證,坐在證人席上,陳述了自己被非法拘禁的全部經過。
沈厭坐在被告席上,戴著手銬,穿著看守所的灰色馬甲,從頭到尾沒有看她。
他沒有資格看她。
他低著頭,肩膀微微弓著,那張曾經在她膝蓋上蹭來蹭去的臉此刻沒有一絲表情。
受害者們的家人情緒激動地哭訴著。
陪審團只討論了一個小時。
死刑,立即執行。
宣判的那一刻,席上有人哭出了聲。
是受害人家屬們。
林蘇轉過頭看了一眼。
其中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穿著黑色外套,頭髮用一根向日葵髮夾別在耳後,眼眶紅透了,但眼淚沒有掉下來。
她只是緊緊地攥著前排座椅的靠背,指節因為用力犯白。
林蘇認出了她,是另外一個案子的受害者的姐姐,在新聞上見過。
沈厭被押走的時候,經過證人席。
他腳步在走到與她平行的那一刻微微一滯。
他的背影消失在法庭側門後面的時候,林蘇聽到了一聲很輕的金屬碰撞,那是手銬鏈條在走路時晃動的聲音。
行刑前的最後一場探視,他拒絕了所有人。
看守把記錄拿給謝言看的時候,上面只有一行字:拒絕探視,無遺言,無遺物交接。
行刑的日子是個陰天。
林蘇沒有去現場。
她待在謝言家的客廳里,抱著芝麻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雲一層一層往下壓,灰壓壓的一片,像是要下雨了。
謝言在警局加班,手機每隔十分鐘震一下,她在微信上給林蘇發消息,匯報進度。
林蘇挨條挨條回,隨後把臉埋進芝麻的毛里。
她沒有為沈厭難過。
但有一點為受害人們難過。
她只是倖存下來的她們。
行刑不到八小時時,消息傳回來。
沈厭在行刑前消失了。
看守所的全部監控被覆蓋了整整十二分鐘,畫面變成了藍底白字的無信號。
沒有人知道他是怎麼逃出去的。
整個看守所翻了個底朝天,方圓十公里的監控全部調取,連一隻貓在圍牆上蹲過都查了,卻硬生生沒查到沈厭這麼一個大活人。
警局的會議開了一整夜。
三天後。
謝言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三點,眼圈紅透,端著茶杯的手都在發抖。
林蘇看著她。
謝言把茶杯放在茶几上,兩隻手撐在膝蓋上,深吸了一口氣。
她把手機屏幕轉到林蘇這邊。
屏幕上是一張剛上傳的法醫鑑定報告,死者身份被證實是沈厭。
死因和他曾經的作案手法描述的完全一致。
發現地點是一間廢棄的地下室,位置在城北,距看守所不到五公里。
嫌疑人當場自首。
是那個在庭審旁聽席上緊緊攥著座椅靠背的女人。
她研究了他每一個案子。
每一個。
那些案卷在警局的檔案室里積了灰,受害人家屬去調的記錄顯示,她在三年前就開始複印摘抄並分類整理。
她把他方案用的的每一刀,每一次入室手法全部拆解成步驟,寫在活頁本上,畫成圖表,貼在牆上,每天對著那張牆看到深夜。
那些案子對別人來說是新聞標題,是茶餘飯後的談資,是幾年之後就被忘記的社會熱點。
對她來說,每一天都是案發的第一天。
每一個傷口都在她親人的屍體上反覆劃開,每一刀她都在腦子裡重新挨了一遍。
她研究了那麼久,就為了這一天。
在沈厭被判死刑,從看守所被押出,準備押送轉移的空當,她等到了機會。
他用過的手法,她全部用回了他身上。
甚至就連拋屍的地點,都選在他第一次作案時留下的現場附近。
她在審訊室里對所有事實供認不諱。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表情很平靜,甚至帶著笑意和解脫的快意。
這樁案中案在社會上引發了空前的討論。
從央媒到地方,從報紙到論壇,每一家都發了報導。
輿論呈一邊倒的態勢。
沈厭的受害者家屬聯名簽署了請願書,措辭只有一句話:「請從輕判罰,她是替我們所有人做的。」
法院決定從輕判決,十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考慮到自首情節、案件的特殊背景以及全社會的正面輿論,預計五年後即可獲得假釋。
宣判那天,旁聽席上坐滿了人。
受害者的家人、朋友,認識的不認識的,都在,還有人的手裡舉著幾十張照片。
那是所有在沈厭手下喪生的人,十幾張臉,在法庭灰白色的燈光下安靜地看著同一個方向。
林蘇沒有去旁聽。
她把之前的直播收入全部轉入受害者家屬發起的基金會帳戶,然後在直播間背景上加了一朵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