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夜哼著小曲兒邁進君誠律所的大門。
心情不錯。
雖然早上的「晨練」沒做成。
但那隻受到驚嚇的小兔子就住在樓下。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陳律師早!」
前台小妹打招呼的聲音都比平時甜了幾度。
陳夜揮揮手,剛要往自己的工位走。
一道紅色的身影帶著香風沖了過來。
秦可馨把陳夜堵在走廊拐角。
那張平時總是帶著嫵媚笑意的臉。
這會兒白得嚇人。
「昨晚你幹什麼去了?」
沒頭沒尾的一句。
陳夜挑眉。
還沒等他編個理由糊弄過去。
身後傳來一陣沉穩有力的腳步聲。
「陳夜?」
兩個穿著制服的民警站在律所門口。
手裡拿著執法記錄儀。
全律所的空氣瞬間凝固。
鍵盤敲擊聲停了,打電話的聲音斷了。
所有人齊刷刷地看過來。
帶頭的民警亮出證件,公事公辦。
「我們接到報警。
說你涉嫌一起故意傷害案。
現在依法傳喚你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跟我們走一趟吧。」
陳夜臉上的表情沒變。
甚至還伸手理了理被秦可馨抓皺的西裝領口。
意料之中。
昨晚在那種場子開了瓢,不報警才見鬼。
「哪邊的派出所?」
陳夜問了一句。
「城南派出所。」
陳夜點頭。
「行,我跟你們走。」
「不行!」
秦可馨猛地擋在陳夜面前。
像只護食的母獅子。
那雙桃花眼裡全是慌亂。
她掏出手機,手指在屏幕上飛快點擊。
「誰准你們隨便抓人的?」
「只有傳喚證沒有拘留證,憑什麼帶人走?」
「我現在就給趙局打電話……」
那兩個民警臉色一變。
陳夜伸手按住她的手腕。
掌心乾燥溫熱。
秦可馨愣住,抬頭看他。
「別鬧。」
陳夜把她的手機按回包里。
「咱們是律師。」
「既然人家走了程序,咱就得配合。」
「我去去就回。
幫我把桌上的咖啡喝了,別浪費,乖聽話。」
說完,陳夜拍了拍她的肩膀。
轉身走向門口那兩個民警。
「警官,走著?」
警車呼嘯而去。
秦可馨站在原地,牙齒咬著下唇。
剛才陳夜那副雲淡風輕的樣子。
不僅沒讓她安心,反而讓她更慌。
她重新掏出手機,撥通了那個置頂的號碼。
「喂,趙叔。」
「我是可馨。」
「對,城南派出所,現在就要結果。」
總裁辦公室。
柳歡靠在真皮老闆椅上,黑絲長腿搭在辦公桌上。
聽完秘書的匯報,她手裡轉著的鋼筆停了。
「被帶走了?」
「是。」
「聽說是因為昨晚在酒吧打了架。」
柳歡沒說話。
拿起桌上的座機,撥了個號。
「幫我查個事。」
「昨晚夜色酒吧,被打的那兩個是什麼路子。」
三分鐘後。
電話回撥過來。
「查清楚了,領頭的那個叫畢建,家裡開建材城的。」
「重點是,他親叔叔是城南派出所的所長畢國棟。」
「怪不得。」
柳歡嗤笑一聲。
把話筒扔回座機上。
「這就敢動我的人?」
「也不去打聽打聽,陳夜那兩條腿是誰預定的。」
柳歡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
俯瞰著腳下的車水馬龍。
拿出一支女士香菸點燃。
煙霧繚繞中,那個霸氣的女魔頭又回來了。
拿起手機,翻出一個存了很久都沒打過的號碼。
備註只有一個字:省。
「喂,王廳。」
「好久不見。」
「中午有空嗎?請您喝個茶。」
城南派出所。
審訊室里的燈光白得刺眼。
陳夜坐在特製的鐵椅子上,沒戴手銬。
這點面子還是要給的。
對面坐著一老一少兩個民警。
那個年長的,正是帶他回來的老警察。
旁邊那個年輕的,一直低頭玩著筆。
時不時的掃陳夜一眼。
「姓名。」
「陳夜。」
「職業。」
「律師。」
聽到這兩個字,年輕警察手裡的筆停了一下。
「律師啊?」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陳夜沒接話。
門被推開。
剛才那個老警察走了進來,手裡拿著幾張X光片。
後面跟著兩個頭上纏著紗布的男人。
正是昨晚那兩個花襯衫。
那個被爆頭的,紗布上還滲著血,看起來挺慘。
另一個捂著肚子,走路還在哎喲哎喲地叫喚。
「畢建,坐。」
那個年輕警察立刻站起來。
還殷勤地拉開了椅子。
這態度。
瞎子都能看出來屁股坐在哪邊。
叫張少的花襯衫一坐下,就惡狠狠地盯著陳夜。
「小子,狂啊?」
「昨晚不是挺能打嗎?」
「現在怎麼不跳了?」
陳夜眼皮都沒抬一下。
「警官,這是審訊室還是茶話會?」
「報案人直接跟嫌疑人面對面,這是哪門子的規矩?」
老警察咳嗽了一聲,瞪了年輕警察一眼。
「這是調解程序。」
「陳律師也是行內人,應該懂。」
「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只要你們雙方達成和解,簽個字就能走。」
張少往椅子上一靠,二郎腿翹得老高。
「和解?」
「行啊。」
「老子頭縫了六針,這哥們肋骨裂了一根。」
「你給老子跪下磕三個響頭。」
「再賠償二十萬醫藥費精神損失費。」
「這事兒就算翻篇。」
陳夜笑了。
被這傻逼給氣樂了。
「二十萬?」
「你這腦袋是金子做的還是裡面裝了大便?」
畢建臉一黑,猛地拍桌子。
「操!」
「給臉不要臉是吧?」
「不想私了?」
「行!」
他轉頭看向那個年輕警察。
「王哥……咳,王警官。」
「這小子不想和解,那就走公事公辦。」
「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年輕警察心領神會。
立刻板起臉,拿出一本厚厚的法條書往桌上一拍。
「陳夜,我現在正式通知你。」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報告和現場監控錄像。」
「你涉嫌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他翻開書,指著其中一條。
念得抑揚頓挫。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還有。」
他又翻了一頁。
「受害人傷勢嚴重。」
「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要是鑑定出重傷,哪怕是輕傷。
你也得進去蹲個三年五載。」
「陳律師。」
「你是懂法的。」
「一旦有了案底,你的律師證會被吊銷。」
「這輩子就算毀了。」
「我勸你識相點。」
「畢建這條件,不過分。」
陳夜看著對面這一唱一和的三個人。
慢慢坐直身體。
「背得挺熟啊。」
陳夜開口。
「看來平時沒少拿這一套嚇唬人。」
「不過。」
「在關公面前耍大刀,是不是有點不自量力了?」
陳夜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尋釁滋事?」
「構成要件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昨晚的事發經過,監控應該拍得很清楚。」
「是這兩位想對我前妻實施猥褻行為。
我為了制止違法犯罪才動的手。」
「這叫見義勇為,或者正當防衛。」
「跟尋釁滋事八竿子打不著。」
畢建急了。
「誰猥褻了?老子就是想跟她交個朋友!」
陳夜沒理他,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故意傷害?」
「你說輕傷就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哪怕是最輕微的頭皮創口。
也要達到8厘米以上才算輕傷。」
「我看這位的腦袋,就算縫成了蜘蛛網,也不夠8厘米吧?」
陳夜指了指畢建那個裹著紗布的腦袋。
「頂多算個輕微傷。」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陳夜頓了頓,臉上露出一抹戲謔。
「至於那二十萬。」
「那是敲詐勒索。」
「數額特別巨大。」
「起步就是十年。」
年輕警察的臉綠了。
他沒想到這個看起來吊兒郎當的律師。
嘴這麼毒,腦子這麼清醒。
「你……你少在這強詞奪理!」
年輕警察有些惱羞成怒。
「那是你的一面之詞!」
「監控只拍到你打人,沒拍到他們動手!」
「那就是互毆!」
「互毆?」
陳夜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
「我不光要告他敲詐勒索。」
「我還要報案。」
陳夜指著畢建,聲音陡然拔高。
「我控告這兩個人。」
「昨晚在夜色酒吧。
對失去反抗能力的女性實施猥褻。」
「甚至可以說是,強姦未遂。」
「你放屁!」
畢建嚇得直接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臉色煞白。
「我們沒幹!那就是喝多了搭訕……」
「搭訕需要兩個人把人往角落裡拖?」
「搭訕需要動手動腳去脫人家的衣服?」
陳夜步步緊逼。
「酒吧二樓那個角落是有死角。」
「但我去了之後,你們的手放在哪。
我想你們心裡很清楚。」
「還有。」
陳夜轉頭看向那個老警察。
「我想申請對昨晚那瓶酒做毒理檢測。」
「我懷疑他們在酒里下了藥。」
「一旦查出來那是迷藥……」
陳夜冷笑一聲。
「強姦罪未遂。」
「再加上下藥的情節。」
畢建渾身發抖。
那種恐懼是從骨子裡滲出來的。
如果只是打架鬥毆,頂多拘留幾天賠點錢。
但這要是扯上強姦和下藥。
他那個所長叔叔也保不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