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階段開始後,馬律師明顯調整了策略。
他不再糾纏視頻真假的問題,而是另闢蹊徑.
把辯護方向徹底拉到了「孩子」兩個字上。
「審判長,我方需要強調一個核心事實。」
馬律師站起來的時候,聲音比剛才大了一截。
顯然是在給自己壯膽。
「本案的八名當事人,均為十四至十五周歲的未成年人。」
「他們心智尚未成熟,對行為後果缺乏充分的認知能力。」
「根據我國一貫以來對未成年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精神。
即便行為存在過激之處。
也應當以教育引導為先,而非一味追求嚴懲。」
馬律師說到這裡頓了頓,推了推眼鏡,底氣好像又足了不少。
「此外,在行政處罰層面,依據此前的相關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本案中大部分當事人系初次違規,依法不應被拘留。」
他說完還特地看了陳夜一眼。
大有一種「這條你總沒法反駁了吧」的意思。
被告席後排,孫甜甜聽到「不執行行政拘留」幾個字。
身體明顯放鬆了一截,翹起來的腳又開始小幅度晃動。
她爹孫國強更是直接挺直了腰杆。
朝旁邊的家長擠了個「穩了」的眼色。
旁聽席上,張靈溪的筆尖「咔」地戳破了紙。
她死死盯著馬律師,嘴唇都快咬出血了。
這套說辭她太熟悉了,之前在陳夜房間裡。
安然就用這條舊規拿來考過她。
她當時答對了。
現在這個團購律師居然還敢在法庭上翻出來用。
趙紅梅聽不懂太多法律術語。
但「不執行拘留」五個字她聽得一清二楚,整個人當場就慌了。
她扭頭看向陳夜,眼睛裡全是惶恐,嘴唇哆嗦了半天沒敢出聲。
安然在旁邊輕輕按住趙紅梅的手背,沖她搖了搖頭,示意別急。
因為她注意到,陳夜從馬律師開口到現在,連眼皮都沒抬一下。
他在翻一頁紙。
慢悠悠的,跟在自己辦公室喝茶似的。
吳法官看向原告席:
「原告代理人,針對被告方的辯論意見,是否發表意見?」
陳夜把那頁紙翻完了,站起來。
先把麥克風的角度調了調,然後才看向馬律師。
「馬律師,你剛才的辯護我聽完了,總結一下就是兩層意思。
第一,孩子小不懂事。
第二,按規定不能拘留對吧?」
馬律師點了點頭:「沒錯。」
陳夜把手裡那頁紙放下。
「那我先回應第一點。
你說他們心智不成熟,對行為後果缺乏認知。」
「但法庭剛才播放的視頻里。
孫甜甜在踩踏受害人手背的時候說了一句話。
原話是叫不叫?不叫我再踩。」
「馬律師,一個人在施暴的時候能夠用語言威脅對方做出回應。
並根據回應決定下一步行為,你告訴我這叫缺乏認知?」
馬律師張嘴想接,陳夜沒給他機會。
「拍攝者在錄像過程中說了一句。
拍清楚點,發群里讓大家看看。
這說明他們在施暴的同時,清楚地知道錄像可以傳播。
也清楚傳播會對受害者造成進一步傷害。」
「他們不是不懂,他們是太懂了。
懂到知道怎麼用視頻羞辱一個已經被打趴在地上的女孩。」
陳夜停頓了兩秒,語氣平淡的繼續開口。
「所以第一點,不成立。」
馬律師的保溫杯蓋又掉了。
「然後是第二點。」
陳夜伸手從桌上拿起一份列印件。
舉給法官看了一下,再轉向馬律師。
「馬律師剛才引用的已滿十四不滿十八初次違規不執行拘留的規定。
出自《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二十一條。」
馬律師連忙點頭:「是的,這是現行法律。」
「不好意思,打斷一下。」
陳夜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看著他。
「這是舊版。」
馬律師愣住了。
陳夜把列印件輕輕擱在桌面上。
「今年新修訂並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已對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條款作出重大調整。
新規明確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
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作出處罰決定。」
「也就是說,你引用的那一條已經改了。」
法庭里突然變得很安靜。
安然在旁邊差點沒憋住笑,用案卷擋著臉拼命壓嘴角。
她就知道,陳夜在等這一刀。
等了整整一個辯論階段,就是要讓馬律師先把舊法條搬出來。
再當著法官和所有人的面,把這條舊棍子敲碎在他腦袋上。
馬律師的臉從紅變白,又從白變青。
他飛快地翻自己的材料,翻了三遍,汗從額頭一路滑到下巴。
他準備的答辯資料里,確實只有舊版法條。
新修訂的內容他根本沒來得及更新。
準確地說,八家湊份子請的這個律師,壓根就沒研究過新法。
吳法官抬了一下眉毛,目光從馬律師的資料上掃過去。
什麼都沒說,但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陳夜沒有窮追猛打馬律師的專業漏洞。
而是把話頭拉回了案件本身。
「新法之所以修改這一條。
就是因為近年來未成年人惡性暴力事件頻發。
立法機關已經意識到。
一刀切的'低齡免罰'不僅無法保護受害者。
反而成了施暴者的免死金牌。」
「本案中,八名被告對同班同學實施長達二十餘分鐘的集體暴力毆打。
造成對方輕微傷及中度抑鬱。
施暴過程全程錄像並主動上傳網絡,傳播量超過十二萬次。」
「這種行為的性質、手段、後果和社會危害程度。
已經遠遠超出了鬧著玩的範疇。」
「按照新規,即便是初次違反。
只要行為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嚴重。
公安機關就應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此前只給口頭訓誡的處理方式明顯不當。
受害者有權申請行政複議。」
「所以馬律師那條不能拘留的說辭。
在今天這間法庭里,一點用都沒有。」
陳夜說完,不緊不慢地坐下了。
孫國強的臉已經掛不住任何表情了。
他渾身僵在椅子上,兩隻手不知道該放哪。
最後攥成拳頭擱在膝蓋上使勁搓。
他旁邊那個胖女人嘴巴還張著,半天沒合上。
剛才那股子「我家寶寶最無辜」的陰陽勁,一點渣都不剩了。
馬律師把眼鏡摘下來又戴上,摘下來又戴上。
他看了一眼孫國強,又看了一眼法官。
手裡的材料翻到最後一頁,後面是白紙,什麼也沒有。
他現在終於明白了。
為什麼這個案子對面只來了一個外地的年輕律師。
一個助理,就敢跟八個家庭硬剛。
因為人家的功課做到了每一個字。
而他拿的那份舊法條。
吳法官看向被告席。
「被告代理人,是否還有補充辯論意見?」
整個法庭里幾十雙眼睛盯著馬律師。
他站了起來,最後只說出一句:
「審判長……被告方暫時沒有補充。」
這句話說完,後排八個孩子裡。
那個扎辮子的女生終於哭出了聲。
孫甜甜坐在正中間,周圍空出了一大片。
沒人再看她,沒人再跟她說悄悄話。
十五歲的大姐大低著頭,終於不笑了。
旁聽席前排,張靈溪把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手還在抖。
她低頭寫了一行字:「新法條贏了,是我發現的。」
「陳夜今天穿律師袍的樣子,帥得不像話。」
寫完趕緊用胳膊肘把那行字蓋住,心跳到了嗓子眼。
法庭里,吳法官翻過案卷,開始宣布下一個辯論程序。
安然湊過來,壓著嗓子說了一句:
「那個團購律師的臉色,值八百塊一張的表情圖。」
陳夜拿筆帽敲了她腦門一下:「專心。」
安然縮回去,忍著笑翻開下一份材料。
這場法庭辯論遠沒有結束。
但天平已經在所有人看得見的地方,傾向了原告這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