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走廊里迴蕩著雜亂的腳步聲。
距離蘇晴離婚案及贈與合同糾紛案二審開庭,還有不到十分鐘。
陳夜靠在長椅上,右手翻看著手裡的卷宗。
張靈溪坐在他旁邊,緊張得不停深呼吸。
不遠處,電梯門打開。
顧律師領著程立文走了出來,神色比一審時從容了許多。
走在他們身邊的,是一位穿著深色職業裝的陌生女律師。
陳夜抬起眼皮,目光在那女人身上停留了兩秒。
省城安和律所的高級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為了保住那個洗錢的空殼,還真是下了血本。
「陳律師,對方好像有備而來。」
張靈溪壓低聲音。
「意料之中。」
陳夜合上卷宗,站起身。
「走吧,進去會會他們。」
二審正式開始,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內座無虛席。
陳夜坐在原告席上,左臂的醫療固定帶被西裝外套遮了大半。
張靈溪緊挨著他坐在助理位置,手裡攥著厚厚一疊證據副本,指尖微微發白。
對面被告席上,顧律師一改一審時的疲態。
他今天換了一身全新的深藍色西裝三件套,坐姿極其放鬆,一條腿還搭在另一條腿上。
程立文坐在他身後,臉色蒼白但眼神躲閃。
林曼妮今天也到了場,濃妝艷抹,脖子上戴著條少說六位數的定製項鍊,身旁坐著的正是剛才見到的那位女律師。
陳夜掃了那女律師一眼。
來頭不小,是省城排名前三的安和律所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果然砸了重金。
審判長宣布開庭,先由上訴人陳述上訴理由。
張靈溪站起身,翻開準備好的上訴狀。
她的聲音在最初幾秒略微發顫,但很快穩住了。
「上訴人蘇晴不服一審判決第二項、第三項,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她逐條念出上訴請求:確認程立文向林曼妮轉帳的全部560萬元構成無權處分,應全額返還;確認以林曼妮名義購買的市中心公寓系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判令過戶返還;撤銷一審對五百萬虛假債務的認定。
張靈溪念完後坐下,陳夜朝她微點了下頭。
審判長轉向被上訴人一方。
顧律師不緊不慢地站起身,拿起答辯狀卻並沒有照著念。
「審判長,我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上訴人的核心訴求無非兩點:錢和房子。但這兩點,一審已經給出了公正裁判。」
他頓了頓,環視了一圈法庭,聲音不大但咬字紮實。
「關於轉帳款項,197萬的直接轉帳已判返還一半,剩餘款項上訴人至今無法證明與林曼妮收到的現金存在同一性。關於房產,林曼妮以自有資金全款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系合法財產,不應被追奪。」
張靈溪在旁邊飛快記錄著對方的答辯要點。
緊接著,趙薇然也站了起來。
她是林曼妮這次新聘請的代理人。
「審判長,我補充幾點。」
趙薇然的聲音沉穩冷靜,帶著省城大所律師特有的底氣。
「第一,上訴人提交的所謂平台後台數據,系第三方平台自行導出,未經司法鑑定機構認證其完整性與真實性,不符合電子證據的法定形式要件,我方申請排除該證據。」
陳夜眼皮跳了一下。
「第二,上訴人提交的吳建國帳戶流水,取得方式存疑。該帳戶並非本案當事人,上訴人未經法院調查令私自獲取案外人銀行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我方同樣申請排除。」
張靈溪的筆尖頓住了。
她轉頭看向陳夜,眼裡閃過一絲慌亂。
趙薇然繼續說。
「第三,關於林曼妮的購房資金來源。我方今日向法庭提交新證據……」
她從文件袋裡抽出一疊材料遞給法官。
「這是林曼妮近三年在多個短視頻平台的商務合作合同、品牌方打款記錄及對應完稅證明,總金額超過三百二十萬元。加上其正常工資與獎金積累,完全覆蓋購房支出。」
陳夜接過法官助理轉遞的證據副本,快速翻了兩頁。
合同是真的。
打款記錄也對得上。
完稅證明蓋著稅務局的紅章。
但金額對不上。
三百二十萬的商務收入,要覆蓋二百八十六萬的全款購房,帳面上剛好卡在臨界線。
這套證據準備得極其精細,是有人花了大錢請專業團隊重新包裝過的。
陳夜合上副本,靠回椅背。
「上訴人方,對被上訴人提交的新證據有無質證意見?」
審判長問。
陳夜站起來,語速不快。
「有。」
「第一組證據,即平台商務合作合同,我方對真實性不予認可。合同簽訂時間集中在近兩個月內,但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卻回溯至一年前至兩年前。也就是說,這些合同極有可能是事後補簽。」
趙薇然立刻反駁:「合同簽訂時間與實際合作時間不一致在商業實踐中極為常見,上訴人的質疑缺乏事實依據。」
「那我換個問法。」
陳夜轉向林曼妮。
「這些品牌方打給你的三百二十萬商務款,走的是對公帳戶還是私人帳戶?」
林曼妮看了一眼趙薇然,趙薇然微點頭。
「私人帳戶。」
林曼妮答。
「哪個銀行?」
「建設銀行。」
「卡號尾號多少?」
趙薇然打斷:「審判長,上訴人代理人在法庭上直接盤問我方當事人,這不符合程序。」
審判長看了陳夜一眼。
「陳律師,請圍繞證據本身進行質證。」
陳夜點頭,沒有繼續追問。
但他要的信息已經到手了。
建工銀行,私人帳戶。
而他手裡掌握的林曼妮建行流水裡,這三百二十萬的入帳根本不存在。
這批所謂的商務打款,要麼走的是一張法院尚未調取的新卡,要麼就是徹頭徹尾的偽造。
「審判長,我方需要時間核實被上訴人新提交證據的真實性,申請對相關銀行帳戶進行補充調查。」
陳夜直接提出申請。
趙薇然當即反對:「本案已進入二審程序,上訴人在一審及上訴階段均有充分時間收集證據,不應以補充調查為由拖延審理。」
審判長沉吟片刻。
「法庭將對上訴人的補充調查申請進行合議,稍後告知結果。現在繼續法庭辯論。」
陳夜坐下。
張靈溪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推過來:他們準備得比一審充分太多了。
陳夜沒看她,目光落在對面那位趙薇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