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無親軍」告示掛出後,永安城裡出現了更多沈安親軍。
阿六跑回來報信時,氣都喘不勻。
「公子。」
「嗯。」
「東市三十七個。」
「西市二十一個。」
「城北還有一支。」
「多少?」
「不知道。」
「他們賣東西。」
我一時沒聽懂。
「賣什麼?」
「沈安親軍護身符。」
告示剛掛半日。
東市便有人做出木牌。
正面刻:
沈安無親軍。
背面刻:
所以人人皆親軍。
一塊五文。
買兩塊送紅繩。
阿六買了一塊。
我扣了他十文。
「為何扣十文?」
「五文買假牌。」
「五文交學費。」
他覺得很貴。
白芷把木牌翻來覆去看。
「做牌的人識字。」
「還會改話。」
「查了嗎?」
「攤主說從城北批貨。」
「城北說青州商人帶來。」
「青州商人呢?」
「跑了。」
不一定是周定同黨。
也可能只是商人覺得有錢賺。
人對大義未必敏感。
對五文錢通常很敏感。
但「人人皆親軍」很危險。
它把我的否認重新翻過來。
沒有正式親軍。
所以任何人都能自稱。
不領軍餉。
不入營冊。
更不必聽我。
只需要借我的名。
我讓林桓查牌坊。
不禁賣。
先讓所有攤主報進貨人。
已經買走的也不抓。
只在告示旁再加一行:
持此木牌者不是沈安親軍。
五文錢不退。
阿六看見最後一句。
「為何不退?」
「我沒收。」
「可百姓被騙。」
「找賣牌的人退。」
「若跑了?」
「記債。」
白芷贊同。
她最喜歡記債。
東市攤主很快供出刻牌作坊。
永安城北一家棺材鋪。
老闆叫孫有財。
沒有死人身份。
戶籍也真。
問為何做牌。
他說:
「有人給了二兩銀。」
「讓我照樣刻。」
「誰?」
「一個瘸腿男人。」
顧十三也瘸。
所有人第一時間想到他。
這便是借特徵。
顧十三如今已回西南查杜橫軍陵。
不在永安。
可只要說瘸腿。
懷疑便會先落到他身上。
「長什麼樣?」
「蒙臉。」
「哪條腿瘸?」
「左腿。」
顧十三瘸右腿。
至少不是完全照著他造。
「說什麼口音?」
「西南。」
「給的銀哪裡鑄?」
白芷驗過。
不是西南軍銀。
是京城內庫舊賞銀。
年份為承熙十四年。
又有人在用舊銀講新故事。
孫有財只刻牌。
沒參與殺人。
先扣剩餘貨。
留銀作證。
不關人。
關了以後,城裡只會說皇帝因五文木牌抓百姓。
刻牌人之外,城北還出現一張新榜。
榜上寫:
少主無軍。
是因朝廷懼軍。
少主拒父命。
是因公主挾母。
少主身在永安。
不得說真。
今後見少主。
只問一句:
可還記得青峽點兵?
若答記得。
便是求援。
若答不記得。
便是被藥控制。
我看完。
「這個辦法比握拳更省事。」
無論我答什麼。
都是求援。
阿六問:
「那您不答呢?」
「心虛。」
「罵人呢?」
「受制。」
「跑呢?」
「被追。」
「笑呢?」
「強顏歡笑。」
他想了一會兒。
「公子。」
「您如今做什麼都不對。」
「平時也差不多。」
製造這種話的人,不需要證明我被控制。
只要讓別人相信,所有反證都是控制的一部分。
這是鎖夢藥的另一種用法。
不下在人身上。
下在人群里。
我問周定。
榜是不是他準備的。
他說不是。
「但寫得不錯。」
「哪裡不錯?」
「不給你解釋的路。」
「誰寫的?」
「不知道。」
「你認識瘸腿人?」
「西南瘸腿的很多。」
「內庫舊銀呢?」
「京城也很多。」
周定很放鬆。
他大概真不知道。
這讓事情更壞。
一種辦法已經傳開。
不是一個組織在下令。
誰都能學。
母親看完新榜後道:
「封兩個字。」
「什麼?」
「少主。」
父親皺眉。
「如何封?」
「不許用?」
「禁不住。」
母親道:「不是封嘴。」
「封手續。」
所有公開文書、軍令、驛信與告示中。
「少主」二字暫時停止作為身份使用。
必須寫沈安。
若指沈烈之子。
寫沈烈之子沈安。
若指監察御史。
寫監察御史沈安。
若指駙馬。
寫昭寧駙馬沈安。
若指青峽點兵對象。
寫當日被假軍跪迎之沈安。
不能只寫少主。
父親道:「西南軍中一直這樣稱。」
「所以才好借。」
「軍中知道是誰。」
「周定也知道。」
父親沉默。
少主不是名字。
也不是官職。
更像一個空位。
誰想讓人奉命。
便往裡面塞自己理解的沈安。
「封多久?」父親問。
「封到沒人拿它殺人。」
「那可能很久。」
「便久。」
皇帝道:「朕贊成。」
父親看他。
「陛下當然贊成。」
「少主二字封了。」
「西南少一面旗。」
皇帝道:「你的旗太多。」
「總比宮裡魏直多好。」
母親敲桌。
「寫附頁。」
兩個人安靜。
少主停用告示由我親自署名。
內容卻不是說百姓不能叫。
日常稱呼不罰。
唱戲不罰。
罵人也不罰。
只規定:
凡以「少主」作為傳令來源、募兵名義、籌糧名義、殺人理由者,文書無效。
必須補真實姓名與明確命令。
缺者按借名。
這個範圍很窄。
正好堵住做事的人。
不去抓說話的人。
告示掛出時,東市賣護身牌的攤主問:
「那我還能賣嗎?」
林桓道:「能。」
「背面人人皆親軍呢?」
「也能刻。」
「真不抓?」
「不抓。」
攤主鬆了一口氣。
林桓補道:
「有人拿你的牌殺人。」
「先來問你銀從哪裡收。」
攤主立刻把牌收了。
不是怕大義。
是怕帳。
當日傍晚,城裡木牌少了一半。
不是命令有效。
是所有賣牌人都開始要求進貨人留名。
瘸腿人沒再出現。
青州商人也找不到。
沒人願意替無名人承擔五文錢之外的事。
岳達等六人看過少主停用告示。
岳達問:
「以後不能叫少主?」
「可以叫。」
「那有何區別?」
「叫我不會讓你有罪。」
「用這兩個字讓你殺人。」
「命令無效。」
「若真是您讓?」
「我會寫沈安。」
岳達想了想。
「若有人仿您的字?」
「還要驗印、時辰與見證。」
「這麼麻煩?」
「殺人應該麻煩。」
他點頭。
這一次,像真聽懂了一點。
趙石仍不服。
「父命是真的。」
「沈將軍也想殺皇帝。」
「為何我們不能做?」
父親親自問他:
「你入過西南軍嗎?」
「待募營。」
「待募不是兵。」
「我願意。」
「願意也不是。」
趙石臉色發紅。
「那要如何才算?」
「報名字。」
「驗身。」
「練兵。」
「入冊。」
「領餉。」
「宣誓。」
「再接明確軍令。」
父親道:「少一步。」
「都不能替西南軍殺人。」
趙石問:
「若敵人已經到面前?」
「自衛可以。」
「今日皇帝是敵人嗎?」
父親看向皇帝。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父親道:
「是我的仇人。」
「不是你今日面前的敵軍。」
皇帝也看著他。
這句話沒有撤弒君理由。
卻把私人仇與軍令分開。
父親終於承認。
他想殺皇帝。
不等於西南軍正在與皇帝開戰。
趙石低下頭。
沒有認錯。
至少不再喊西南。
周定聽見父親這句話後,第一次主動要求見我。
「你們準備把所有話都寫長?」
「是。」
「百姓記不住。」
「記不住便問。」
「軍中來不及問。」
「殺人前總來得及知道殺誰。」
周定冷笑。
「天下不是帳房。」
「我知道。」
「那你為何總想讓人寫?」
「因為刀太快。」
我道:「字慢一點。」
「至少能讓岳達把刀放下。」
周定看向窗外。
岳達正在院中重新寫自己的名字。
第一次寫在報募書。
第二次寫在弒君案口供。
第三次寫在拒絕少主代奉頁。
每次都是岳達。
沒有甲八十一。
也沒有沈安親軍。
周定問:
「你真覺得這樣能贏?」
「贏誰?」
「所有想殺皇帝的人。」
「不能。」
「所有借你名字的人?」
「也不能。」
「那你做這些有何用?」
我想了想。
「讓下一把刀。」
「至少知道自己握在誰手裡。」
周定不說話了。
夜裡,京城急報送到。
宗正寺未來死訊被人揭走。
旁邊「陛下今日仍活」的記錄也被撕了一半。
原處新貼一張紙。
沒有印。
沒有名字。
只有四句話:
皇帝出京。
沈烈過峽。
顧青禾坐中。
沈安封名。
最後一行:
四人同在永安。
舊帳當一夜清。
我看完,先問:
「京城誰貼?」
急報回:
沒有看清。
只見一名左腿微瘸的男人。
又是瘸腿。
不是為了讓我們找到一個人。
是為了讓所有瘸腿人都變得可疑。
顧十三。
青峽傷兵。
江北河工。
甚至街邊跛腳老人。
只要抓錯一個。
新榜便能繼續寫:
沈安為封名。
濫捕傷民。
母親把紙放下。
「他們不急著藏了。」
父親問:「想做什麼?」
皇帝看向永安舊倉外三塊糧債牌。
我也明白。
少主二字被封。
代奉被堵。
弒君令有拒奉。
周定被抓。
他們需要一件更大的事。
大到所有附頁、驗身、留名都來不及。
四個人同在永安。
一夜清帳。
不是殺皇帝一個。
是想讓皇帝、沈烈、顧青禾與我。
一起死在這本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