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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0029【殺人動機!】

2026-09-10 01:25:24 作者: 愛吃安格斯皇堡

  潘毅恆身手極好,二米多的圍牆不需要墊腳甚至助跑都不需要,一個蹬步就翻進來了。

  南方的房屋一般設有圍牆,通常就不會再裝一扇門,但北方不同,何廣寬的主副兩屋都掛著鎖。

  潘毅恆從兜里掏出一根鐵絲,往鎖孔里一捅再一轉,啪嗒一聲,主屋的掛鎖應聲而開。

  偷……借過縣局倉庫的汪正心驚,還好潘毅恆當了警察,如果成了飛賊怕是能讓警察頭疼好半天。

  「潘局,我們從哪開始?」汪正轉頭問道。

  潘毅恆看了看四周,開口道:「先抓重點吧,劉小花擺那攤估摸著就是做做樣子的,隨時都可能會回來。」

  偷偷潛入取證,其實就和現場勘察的道理相同。

  首先需要判斷哪裡可能會有證據,會有什麼樣的證據,再選擇對應的方法去提取證物,這就非常考驗現場勘查警員的經驗了。

  就例如原先勘查徐家父子老宅的地窖,老田認為地窖里可能會存有血跡,罪犯會清除現場痕跡且時間過去了這麼久,現場痕跡極為不明顯,所以選擇了魯米諾試劑將其顯形。

  如果何廣寬的家就是殺人分屍的現場,那麼現場難免會有大量的血跡,汪正想要復刻老田的手法,便從背著的勘察箱裡拿出魯米諾粉調配試劑。

  

  可剛一進屋,一股異味撲面而來,汪正的手也因此停了下來。

  「這個劉小花果然他媽的有問題。」潘毅恆面色陰沉地望著屋內的環境,忍不住啐罵了一口。

  主屋的面積並不大,估計在八十個平方,格局是一廳左右各一室,最引人注目的是四周的牆壁,都是膩子新鮮粉刷過的痕跡。

  「這屋裡里里外外都被新膩子蓋了一層,用魯米諾真的還有用嗎......」汪正下意識脫口而出,可惜老田不在場無法回答他,不過他心裡也清楚這一招完全失效。

  「去側屋看看。」

  潘毅恆轉身移步,一如剛剛撬鎖開門,副屋面積更小,裡面倒是沒有被刷上新膩子,可滿屋堆滿了大大小小的雜物,還有那落滿的灰塵無不在證明這屋很久沒人居住過,也同樣證明副屋與案件無關。

  將副屋的門重新鎖好,潘毅恆還是將重心放在主屋:「這屋都是新刷的膩子,越是這樣越是證明劉小花做賊心虛。這殺人分屍估摸著血濺的到處都是,總會有些邊邊角角是沒注意到的。」

  時間有限,他們得在劉小花收攤回來之前,找到能證明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所以犯罪現場的認定就很重要了。

  首先得確定殺人和分屍的房間在哪,是否在一個房間。

  主屋兩室一廳,首先可以排除是在客廳殺人分屍,因為這屋子外面是用掛鎖,裡面是用門栓,一下沒弄死,死者就很可能直接逃脫將動靜鬧大。

  而兩間臥室的房門都裝有彈子鎖,可以從內部反鎖,雖然內部也方便打開,但總歸比客廳要保險,畢竟逃出去你還得開客廳的門。

  剛剛發現保險套的房間是在右側的房間,這裡估摸著就是何廣寬生前和劉小花居住的主臥。

  至於左側的是何年的房間,作為一個年僅八歲的痴傻兒,參與案件的可能性較小。

  所以案發地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主臥。

  潘毅恆和汪正進入主臥,先記住所有物品的大致擺放位置以便事後還原,這才開始翻箱倒櫃地搜查起來。

  主臥的陳設非常簡單,一張床,一個衣櫃和一張書桌還有一個縫紉機。

  陳設簡單,但並不代表著劉小花的生活樸素。

  縫紉機是新的,用的還是牌子貨燕牌,這可是首都的品牌,汪正可記得,自己老媽李麗英同志,心心念念想要一台縫紉機,帶著小汪去過供銷社看過,他清清楚楚記得這燕牌縫紉機可得150塊錢。

  在月薪平均三十多塊的年代,一台縫紉機就得要普通工人五個月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這可是妥妥的奢侈品。

  更別說,書桌上還擺有美加淨、郁美淨、皇后珍珠膏等一些汪正聽都沒聽說過的護膚品,還都是整瓶的。

  李麗英同志也就冬天用點雪花膏,還是拿著空瓶去供銷社【零拷】(散裝挑秤賣,一二毛錢打一瓶能用一冬)。

  「難怪何廣寬要去投機倒把,如果不那麼干怎麼供得起劉小花這麼花錢啊。」汪正一邊拍照,一邊感嘆道。


  潘毅恆趴下身子看了一眼書桌底,沒有血跡,之後又拉開抽屜,翻出一張紙條,是一張取貨憑證:

  「7月2日,白絮彈花社,彈棉套,規格5x3.5,李莉......這劉小花是化名李莉在案發第二天去白絮彈花社彈了副棉套還沒取啊,小汪過來拍照。」

  黃土高原受東亞季風的影響很大,七月是全年溫度最高的月份,約25度左右。

  這並不是一個適合彈棉套的季節,聯想起裹屍袋裡填充的棉花……

  潘毅恆翻開了衣櫃,又摸了摸床鋪的床板,頭腦風暴開始運行:

  「衣櫃裡沒有......木板床也沒墊東西......果然何廣寬家中沒有棉套,這裡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

  棉花除了是為了填充裹屍袋避免暴露外......很有可能劉小花就是在床上動手殺了何廣寬......

  小汪,過來幫個忙,一起把床板給翻出來。」

  查案就是如此,有時候一個小小的物證,在調查越發深入後,總會衍生出不同的推理。

  汪正聞言立刻上前,兩人一人抬一頭,合力將那張厚重的木板床掀了起來,斜靠在牆邊。

  床板背面朝上,灰撲撲的木頭布滿了裂紋。

  汪正從勘查箱裡掏出手電筒,彎腰貼近床板,光束沿著木板的縫隙一寸一寸地掃過去。

  忽然,他的手停了下來。

  「有了,潘局,發現疑似血跡。」

  在手電筒的光束照射下,木板與木板之間的那道窄縫裡,隱約可見幾滴深褐色的痕跡,形狀呈水滴狀,已經乾涸發黑,不仔細看幾乎與木紋融為一體。

  汪正立刻示意潘毅恆過來查看。

  隨後取下相機遞給潘毅恆,打開勘查箱,熟練地取出一瓶試劑和一把鑷子。

  他用鑷子夾起一小塊棉花,蘸取少量試劑,輕輕按在其中一滴褐色痕跡上,開始軟化痕跡。

  像這種浸在木頭裡的血跡,不做軟化是很難提取的,像是常見的魯米諾其實也是軟化血跡的一種辦法。

  試劑接觸到痕跡的瞬間,原本乾涸的褐色慢慢軟化開來,顏色變得更深更濕潤。

  汪正隨即換了一根乾淨的棉簽,蘸上少許蒸餾水,小心翼翼地在軟化的血跡上滾動擦拭,將血跡轉移到棉簽頭上。

  他又重複了一次,確保提取量足夠用作檢查。

  整個過程他一氣呵成,手法乾淨利落。

  而潘毅恆早已接過相機舉起,半跪在地面上,調整好焦距和角度。

  潘毅恆將汪正取材的過程整個拍攝了下來。

  「好了,再看看附近哪裡還有什麼其他線索。」

  潘毅恆放下相機,看著汪正把棉簽小心地放進物證袋裡,貼上標籤,寫上編號和時間。

  「潘叔,這血跡位置太隱蔽了,要不是你把床板翻出來,根本發現不了。」

  汪正拍了拍手上的灰塵。

  潘毅恆嘴角微微一勾:「兇手以為自己擦乾淨了就萬事大吉,可惜,總會遺漏點什麼。」

  汪正和潘毅恆又將床鋪給還原了回去,汪正看著這張床,脊背發涼,毛骨悚然,天天睡在一張床上的夫妻,同床共枕這麼多年,一個在夢中期盼未來過上好日子,一個卻在這張床上下如此狠手,殺人分屍。

  夫妻之間,本應是這世上最親密的關係,可一旦生了嫌隙,起了歹念,枕邊人就成了最危險的敵人。

  她知道你幾點睡覺,知道你打呼嚕的習慣,知道你翻身時不會醒。

  這些日常里的瑣碎,到了某些人手裡,就成了要命的手段。

  同床異夢,千防萬防,家賊難防。

  「你說……劉小花每天晚上躺在這上面的時候,心裡在想什麼?」汪正問道。

  潘毅恆目光沉沉地看著那鋪好的床單:「也許她什麼都沒想。有些人做了虧心事之後,反而睡得比誰都安穩。」

  他頓了頓,又說:「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她從那天晚上開始,就再也沒有睡過一個好覺了。」

  汪正沉默了一會兒,搖了搖頭:「不管怎麼說,這事兒要是真的,那可太讓人心寒了。兩口子過日子,過的到底是什麼日子啊……」


  正當潘毅恆和汪正準備繼續搜尋現場的線索時,屋外忽然傳來幾聲怪異的貓叫。

  喵~!

  喵~!

  這是事先和穆正風敲定好的暗號。

  潘毅恆心頭猛地一緊,下意識抬眼看向牆上的掛鍾。

  下午六點整。

  「這他媽的才六點!」

  他壓低聲音罵了一句,

  「哪有人出門擺攤一個小時就回來的?

  果然他媽的是做做樣子!

  趕緊,小汪,把現場還原回去,我們撤!」

  兩人二話不說,手腳麻利地將床板歸位、床單鋪平、勘查箱合上,所有動過的東西一一恢復原樣。

  潘毅恆快步走到主屋門前,將門鎖好,確認無誤後沖汪正一揚下巴。

  汪正心領神會,兩人一前一後繞到後院,踩著牆根的磚垛翻過矮牆,落地無聲,轉眼便消失在黃昏之中。

  身後,何廣寬家外,一串腳步聲由遠及近。

  ...

  ...

  劉小花交由穆正風帶人繼續進行監視,潘毅恆和汪正則是開車前往陽林市局,提交最新的證物進行檢驗。

  汪正忽然開口道:「潘局,我有個問題想不通,你說劉小花這生活水平也挺高的,但她現在賣針頭線腦只是做做樣子,應該完全供不起原先的生活水平吧,更別說還要養個傻兒子,你說到底發生了什麼,她才要殺害何廣寬呢?」

  潘毅恆開著車,眉頭緊鎖:「確實,現有的調查還不夠徹底,我們還沒找到劉小花的殺人動機。不過我估摸著,和男人有關,而且就是昨晚和劉小花用保險套的那男的。」

  汪正點了點頭,順著潘毅恆的分析繼續思索道:

  「也就是說在何廣寬入獄的時候,劉小花在外面認識了個情夫勾搭在了一起。

  之後被何廣寬發現,暴起之下和那男的在床上纏鬥了起來,之後被劉小花和情夫聯合殺死?

  可不對啊,我和師父屍檢的時候沒有在何廣寬的屍體上發現搏鬥傷啊?

  我之前上法醫培訓班的時候,老師講過,身上沒有搏鬥傷,激情殺人的可能性很小,謀殺的可能性大。

  難道是,何廣寬還沒有發現劉小花與人偷情,劉小花就已經夥同情夫準備殺害何廣寬?」

  汪正這番話說得有條有理,潘毅恆不由得側頭看了他一眼,眼中滿是讚許的神色。

  就這思維能力還有動手能力,你要說汪正是個從業幾十年的老警察,他都信。

  現在控制著潘毅恆的是一種名為道德的約束力。

  如果小汪不是老田的徒弟,如果不是老田對他有恩,或許現在已經想方設法把小汪給牛走了。

  「不錯,你小子沒白上那個培訓班,推理到點子上了。

  你不妨再想想看在桌子上發現的那一堆化妝品。

  劉小花的生活非常奢侈,可以說是非常愛財的。

  何廣寬想要踏踏實實過好日子,那肯定無法像原來一樣賺大錢。

  古人都說了,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何廣寬想過的日子不是劉小花想過的日子,我估摸著劉小花的那個情夫肯定是很有錢的,劉小花和何廣寬想要離婚,但是何廣寬不願意,所以這可能就是她的殺人動機」

  汪正聽著潘毅恆的推理,不寒而慄,如果真如他所說。

  那麼這不是仇殺,不是情殺,甚至不是一時衝動。

  何廣寬是個剛出獄的人。

  他坐了半年牢,好不容易熬到刑滿釋放,揣著一顆重新做人的心回到家裡。

  他以為迎接他的是妻子的熱飯、繼子的笑臉、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他可能已經在心裡盤算好了,把這個攤位干好,踏踏實實掙錢,把虧欠老婆孩子的補回來。

  可他不知道,他老婆在他坐牢的時候,已經給自己找好了下家。

  他更不知道,他回家的那一刻,就已經踏進了別人給他挖好的墳坑。

  他睡在自己家的床上,躺在自己老婆身邊,以為那是安全的港灣。


  結果呢?

  被最親密的人夥同外人殺害,粉身碎骨,身首異處。

  有人把別人對生活的全部期待,當成了一塊絆腳石,一腳踢開,眼睛都不眨一下。

  劉小花不僅僅是在殺人,她是在殺一個毫無防備、真心信任她的人。

  而那個情夫,更是心安理得地走進別人的家,睡別人的老婆,還要了別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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