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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4章 原件交給律師,電子版至少保存三份

2026-08-26 22:28:10 作者: 幽幽子

  蘇雲說道:「這份東西保存好。」

  「原件交給律師,電子版至少保存三份。」

  「不要只存在聊天軟體里,也不要只拍一張照片。」

  「存儲卡、移動硬碟和雲端各留一份。」

  江小曼立即在直播畫面旁邊列出了證據清單。

  監控原始文件。

  急救電話記錄。

  現場證人聯繫方式。

  醫院急診和死亡證明。

  派出所接處警記錄。

  司法所調解筆錄。

  付款憑證和轉帳備註。

  「這份清單不是讓大家遇到老人去世就先懷疑家屬。」蘇雲說道。

  「而是提醒你,事實必須依靠證據保存。」

  「你救人時沒有惡意,不代表事後不會有人用錯誤敘事改變公眾判斷。」

  孟知衡又補充了一點。

  「店家還要注意,公開視頻時不能隨意傳播死者隱私和病歷全文。」

  「可以證明救助過程,但應當對姓名、住址、病歷編號等內容做必要處理。」

  「也不要對家屬作侮辱性評價。」

  「否則無責任的一方,也可能因為過激表達產生新的糾紛。」

  蘇雲看向羅啟安。

  「你聽見了嗎?」

  

  「以後任何回應先讓律師看。」

  羅啟安苦笑道:「我以前只會做生意,哪懂這些。」

  「所以你才要儘早求助。」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懂完整法律,但至少要知道什麼時候不能只靠忍。」

  這時,直播間突然出現了一個新帳號。

  帳號名叫顧家親屬發言人。

  對方發來一段長文字,指責羅啟安夫妻冷血,還說他們為了逃避責任才公開監控。

  江小曼問道:「要不要直接拉黑?」

  「先截圖留證。」蘇雲說道,「然後看內容有沒有侵犯隱私或者持續造謠。」

  那帳號很快申請連麥。

  蘇雲沒有接通,只回復了一句。

  「你們可以通過律師提交異議,也可以向法院主張權利。」

  「如果要公開回應,請提供完整證據。」

  「不要在這裡繼續要求店家承認不存在的責任。」

  帳號沒有繼續申請,很快退出了直播間。

  彈幕里有人說蘇雲太不給家屬面子。

  蘇雲抬眼看向鏡頭。

  「面子不是法律責任。」

  「一個人失去親人,值得同情。」

  「但被同情的人,也不能因此獲得傷害無關者的資格。」

  「店主願意給一萬九,是善意。」

  「家屬收下以後,更沒有理由把這筆善意改寫成店主認罪。」

  唐素梅輕聲問道:「那我們還能繼續開店嗎?」

  「當然能。」

  「你們沒有被認定有過錯,也沒有受到停業處罰。」

  「把店開回去,把帳算清楚,把監控保管好。」

  「不要因為別人製造的恐懼,主動判自己一輩子不能幫助別人。」

  唐素梅看著丈夫。

  羅啟安重重地點了點頭。

  「明天開門。」

  「先開半天。」

  「生意慢慢恢復,安全措施也補上。」

  「門口裝一個更清晰的攝像頭,再準備一張急救聯繫卡。」

  「可以,但不要把這些寫成拒絕老人休息的告示。」

  「你們能提供椅子,就繼續提供椅子。」

  「遇到身體不適的人,還是先問情況,必要時打急救電話。」

  「只是在救助之前和之後,都要讓流程更清楚。」


  羅啟安在紙上記下了幾項安排。

  唐素梅看著那張紙,終於露出了一點笑意。

  「我還以為蘇大師會勸我們以後別讓陌生人坐門口。」

  「那不是解決問題。」

  「那只是讓善意變得更少。」

  ……

  晚上八點,蘇雲接通了派出所民警的連麥申請。

  對方沒有露臉,只以文字和語音方式說明情況。

  「我是負責接處警的民警陳守誠。」

  「顧福生老人突發疾病後,牌館方面第一時間撥打了一二零,也撥打了報警電話。」

  「我們到場時,老人已經被急救人員接走。」

  「後續調取的監控顯示,店主夫妻沒有實施可能導致老人死亡的行為。」

  蘇雲問道:「家屬提出十萬元賠償時,警方有沒有認定店主需要賠償?」

  「沒有。」

  「我們只能對糾紛進行勸導和秩序維護,不能在沒有司法程序的情況下替雙方確定民事賠償。」

  「家屬如果認為存在侵權,可以依法起訴。」

  「店主如果遭受騷擾,也可以依法報警。」

  這段話發出以後,直播間的爭論明顯少了很多。

  蘇雲說道:「這就是警方的邊界。」

  「警方可以固定證據,維護秩序,防止衝突升級。」

  「民事責任是否成立,最終還要根據事實和法律程序判斷。」

  「調解不是誰哭得聲音大,誰就拿到賠償。」

  司法所調解員周致遠也再次連麥。

  「我們當時和雙方分別溝通過。」

  「家屬有失去親人的痛苦,也確實存在很強烈的賠償訴求。」

  「店主夫妻沒有過錯,但考慮到家屬困難,提出兩三千元慰問。」

  「家屬沒有接受,後來雙方在多輪溝通後形成了一萬九的給付安排。」

  蘇雲問道:「這個過程有沒有強迫店主簽署責任確認?」

  「沒有。」

  「有沒有把不給錢等同於不配合處理後事?」

  「沒有。」

  「有沒有告知雙方可以通過法院解決?」

  「已經告知。」

  蘇雲看著屏幕上不斷滾動的彈幕。

  「現在事實已經很清楚了。」

  「官方沒有認定店家有責。」

  「店家支付的是人道補償。」

  「家屬如果仍然認為店家有責任,就拿證據走程序。」

  「不能把調解中的一筆錢,包裝成官方判定。」

  顧衛民再次出現在評論區。

  這次他沒有申請連麥,只發了一句文字。

  【我們只是想給老人討個公道】

  蘇雲看見後,直接說道:「討公道不是一句萬能話。」

  「你可以主張權利,也可以表達悲傷。」

  「但你必須說明,誰做了什麼,造成了什麼損害,證據在哪裡。」

  「如果只有一句人死在店門口,所以店家必須賠十萬,那不是完整請求。」

  「那是一種情緒判斷。」

  顧衛民又發了一條。

  【如果你爸死在別人店裡,你也會這麼說嗎】

  蘇雲神色不變。

  「我會先看證據。」

  「如果店家有疏忽,我會依法追究。」

  「如果店家只是救人,我不會因為親人去世,就把責任強行推給他。」

  「親屬關係不會自動改變因果關係。」

  這句話讓直播間突然安靜下來。

  蘇雲繼續說道:「人的情緒很容易把兩個問題混在一起。」

  「第一,老人為什麼會去世。」

  「第二,誰應該為這次死亡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可能讓家屬無法接受。」

  「第二個問題仍然要依靠醫學記錄、監控和法律規則。」

  「不能因為第一個答案殘酷,就把第二個答案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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