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瞬間安靜了。
彈幕停了零點幾秒,然後瘋狂刷屏!
【?????】
【等等!這是什麼意思?!】
【能把文物帶回來嗎?怎麼才能辦到?】
【好傢夥……法外狂徒要上線了?】
【我準備好了我準備好了!快說!】
江晨看著滿屏的彈幕,嘴角微微上揚。
「正常來講呢,你偷到了文物,帶不上飛機,人家大英也不會讓你帶走。」
「可在這之前,我想問一個問題。」
「在你看來,把自己被偷走的東西,再從小偷手裡面偷回來,這算不算盜竊?」
聽到這個疑問,那名同學想了想,態度逐漸堅定。
「不算!」
「那本來就是我的東西,人家偷走了,我憑什麼不能偷回來?」
江晨眉眼微彎,笑了笑。
「對嘍!」
「那回到原題,你去偷了文物,目的是不是歸還文物,為了上交給國家?」
男生嗯了一聲。
在這一點上,他並沒有太大私心。
畢竟,買賣文物在華夏也是犯法的。
「既然是上交給國家,也不代表著你要回來。」
「其他的國家機構,也能夠代理收納上交的文物,就比方說……華夏大使館!」
此話一出,無數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冷氣。
那名同學也幡然醒悟。
「而且啊。」江晨補充道。
「你不說,誰知道你的文物是偷來的?」
「你可能是垃圾桶里撿到的,河裡釣魚釣上來的,或者花兩塊錢從路邊攤淘來的,反正它就是無主的文物!」
「根據咱們國家的文物保護法,對於上交的文物,需要進行各項檢測,但是華夏大使館可做不了這樣的檢測。」
「只能將文物帶回國,你屬於文物的發現者,自然也會被帶回國,接受表彰!」
「當然,後續大英博物館要是追索,那就是外交層面的博弈,跟你就沒關係了!」
一來二去之下,竟然還把不合理變成了合理!
那名同學有些緊張地咽了口唾沫。
好傢夥!
這操作沒毛病啊!
【甜菜!江晨簡直就是個甜菜!】
【文物在大使館手裡,不屬於私人攜帶,這就能帶上飛機了!】
【但是這文物不還是屬於大英博物館的?就算上交……以後還得歸還吧?這文物估計是大英博物館拍賣買來的!】
【嘿嘿……樓上的,有點兒常識的都知道,咱們國家雖然允許古玩交易,但不允許文物交易啊!文物只能屬於國家!】
【說的沒毛病!大英博物館也沒辦法追回,畢竟之前誰都知道,大英博物館的文物是從咱們這裡搶的,他們照樣賴帳不還啊!】
【牛波一!這就是上交的名義!】
【這屬於鑽空子了,到今天才知道,他還有這手段啊!】
「我明白了江哥,謝謝你。」
同學留下了這句話,便掛斷了連麥。
江晨微微挑眉,還是好心提醒了句。
「同學,我沒有教你任何東西,我只是舉例……舉例哈!」
最後這句話,屬於緊急避險!
正如那句:將來惹出禍患,不把師父說出來就夠了!
江晨掃了一眼連麥申請列表,數字還是99+。
看了眼時間,距離到站還有段時間。
「再來一個吧,還有什麼法律問題都可以諮詢!」
他隨手又點了一個。
對方的ID叫「日久能不能生情我真不知道,我就知道會腰疼」。
至於頭像,是一片漆黑。
連麥接通,對面傳來一個年輕男人的聲音,明顯有些猶豫和緊張。
「那個……江哥你好。」
江晨點點頭:「你好,有什麼法律問題?」
「我……我有一個朋友。」
聽到這話,江晨不禁坐正了身子。
朋友替身術?
那個男人清了清嗓子,繼續說。
「我朋友吧,前段時間找了個異性合租室友。」
「就是普通合租,分攤房租那種!」
「然後那天晚上,他剛好要把合租的錢給她,結果這時候,警察同志突然進來了……」
「我就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應該……不違法吧?」
話音落下。
直播間安靜了一瞬。
江晨的表情從認真變成了茫然,然後茫然變成了沉默。
他沉默了整整三秒。
彈幕卻瞬間爆炸了!
【?????】
【哈哈哈哈哈哈我笑死了!你看江晨那表情!】
【沉默了!他沉默了!】
【警察進來了?這句話信息量好大啊!】
【合租、異性、晚上、給錢、警察進來……這幾個詞放一起,怎麼看都不對勁!】
【「我有一個朋友」,懂的都懂!】
【所以到底違不違法?在線等,挺急的,我也有一個朋友!】
【樓上的,你那個朋友是不是你自己?】
【別鬧,讓江晨回答!我也想知道!】
江晨深吸一口氣,用手揉了揉太陽穴。
活爹,這都給我出的什麼難題!
我chovy,你他喵問問題給我問好了呀!
怎麼踏馬問問題的!
不過,站在專業律師的角度,江晨依舊能夠給出最認真的回答。
「好,我認真回答你。」
「首先,我需要明確一點,你說的合租錢確實是房租,對吧?」
對面男人立刻接話:「對!就是房租!純房租!」
「而且他們是各睡各的被窩,沒有其他任何關係!」
「那天給錢的時候,他們衣服都穿得整整齊齊的!」
江晨嘴角抽了抽,額頭多了幾條黑線。
「你不用加那麼多補充說明。」
「你越補充,我越覺得有問題!」
彈幕已經笑瘋了。
【哈哈哈哈哈哈此地無銀三百兩!】
【「整整齊齊」是關鍵詞,劃重點!】
【江晨:你不用解釋,你解釋就是掩飾!】
【所以到底違不違法啊!】
江晨清了清嗓子,認真說道:「首先,法律上,異性合租本身完全不違法。」
「只要你們是正常的租賃關係,沒有任何不當行為,警察來了也沒事。」
「問題出在——為什麼警察會來?
江晨豎起兩根手指。
「如果有人舉報你這涉嫌賣X嫖X,警察出警檢查,這是正常的執法行為!」
「這個時候,你需要證明兩件事。」
「第一,你們確實是合租關係,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第二,你們之間的錢款往來,有明確可查證的記錄,比如手機轉帳備註房租、銀行流水、收據等。」
「有了這兩樣,警察核查清楚,就不會有問題。」
「如果你的朋友連租賃合同都沒有,兩個人住一個房間,轉帳備註還寫得不清不楚……」
「警察懷疑你,也是合情合理的!」
彈幕瞬間刷屏:
【懂了!備註要寫房租!劃重點!】
【我已經記下了:合同+備註房租=合法!】
【江晨,你怎麼什麼都敢教啊!】
【這踏馬是正經普法嗎?!】
【怎麼不正經了?人家講的是正經法律!】
【確實,法律上只要你能證明是正常合租,就沒問題!】
【問題是很多人的合租根本不是合租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