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期間,法庭外的氣氛截然不同。
原告休息室里。
張小鹿的母親拉著江晨的手,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江律師……真的……真的太謝謝您了……」
她的聲音哽咽著。
這些天的委屈,似乎被一次全倒了出來。
「要不是您,我們這種人家……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不怪她情緒激動。
像他們這樣的普通家庭,碰上官司,基本是兩眼一抹黑。
就算因為證據充足,讓他們一審獲勝。
可在後續的二審中,還是容易吃虧!
江晨輕輕拍了拍她的手背,語氣溫和。
「阿姨,別這麼說。」
「這是法律該做的事!」
張小雨站在一旁,眼眶還紅著。
她努力讓自己的聲音平穩一些。
「江律師,我還有一件事想問……」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開了口。
「如果……如果二審真的免除了賠付款,那之前趙鵬家已經給的二十萬醫藥費……我們是不是要退回去?」
江晨笑了笑,自然明白她的顧慮。
「不用退。」
「那二十萬是醫藥費,是治療張小鹿的傷必須花的錢!」
「這是法定的賠償項目,不管最後賠付款怎麼判,醫藥費都是他們必須承擔的!」
「賠付款是額外的賠償,是針對傷害後果、精神損害、後續治療等的綜合賠償。」
「兩者性質不同,分開算。」
「你妹妹住院期間所有的費用,都可以從醫藥費賠償中支出。」
「如果不夠,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主張。所以放心吧,不用退!」
張小雨長長地鬆了口氣。
「那就好……」
「謝謝您!江律師……」
張小鹿的母親握著江晨的手,用力地握了握。
「江律師,您是我們一家的大恩人……」
江晨淡淡一笑,語氣輕鬆了一些。
「阿姨,別這麼說。」
「我說了,是法律贏了!不是我贏了……」
聽到這些話,直播間彈幕刷過一波。
【江晨這話,格局又打開了!】
【是啊,不是江晨贏了,是法律贏了!】
【雖然但是……沒有江晨,法律也贏不了啊。】
【行了行了,別吹了,等會兒宣判才是重點!】
與此同時,被告休息室。
這裡的氣氛,與江晨那裡截然相反。
黃聞癱坐在椅子上,臉色灰白,目光空洞地盯著天花板。
他的西裝外套已經脫了,領帶松垮垮地掛在脖子上。
整個人像是被抽乾了所有力氣。
趙國強坐在他對面,雙手捂著臉,肩膀還在微微抖動。
沉默持續了很久。
然後,趙國強猛地抬起頭,聲音帶著壓抑不住的憤怒。
「黃律師!你當初是怎麼跟我說的?!」
「你說這個案子勝算很大!你說能把賠償壓到一百萬以內!你說我兒子最多判六個月!」
「現在呢?!」
「現在江晨要讓他坐二十年牢!!!」
他的聲音越來越大,幾乎是在吼。
「我花了那麼多錢請你!官司你就給我打成這樣?!」
黃聞的臉色更加難看了。
他緩緩坐直身子,聲音沙啞。
「趙總,我從一開始就跟你說過,這個案子不好打。」
「對方傷情鑑定已經出來了,這個事實改變不了!」
「我盡力了……」
「是你兒子自己把人打進ICU的,不是我沒打好!」
「你!!」
趙國強猛地站起來,指著黃聞,手指都在發抖。
「你什麼意思?你現在想甩鍋?你是不是不想幹了?」
「我……」
黃聞張了張嘴,卻什麼話也沒說出口。
他沉默了幾秒,然後低聲說了一句。
「官司輸了……我會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但趙總,你兒子的刑期,不是我決定的。」
「是他自己作出來的!」
兩人之間的空氣,像是凝固了。
趙國強的拳頭攥得咯咯響,眼眶通紅。
他盯著黃聞看了很久,最後猛地轉身,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雙手抱住了頭。
「二十年……二十年……我兒子這輩子毀了……」
黃聞沒有說話,只是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官司全網直播,休息室里的畫面,網友自然也能看到。
【他倆怎麼吵起來了?笑死我了!】
【兩個人開始狗咬狗了!哈哈哈!】
【他花了大價錢去請律師,結果打成這樣,能不氣嗎?】
【這律師還在甩鍋?這不是找罵嗎?】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都不是好東西。】
另一邊,合議室內。
審判長周正平坐在長桌正中。
在他兩側,分別坐著兩位庭審人員,桌面上散落著案件的全部材料。
周正平翻看了最後幾頁,放下手中的筆,目光掃過兩位同事。
「關於此案,你們怎麼看?」
坐在左邊的審判員推了推眼鏡,語氣沉穩。
「證據鏈完整,定性正確。」
「被告方的辯護意見全部被有效反駁,不存在合理疑點。」
「我認為……應當維持一審的基本定性,但在量刑方面,考慮到傷情嚴重性和社會影響,應當適當加重。」
右邊的審判員點了點頭,補充道。
「關於賠償金額……」
「原告方雖然提出免除賠付的請求,但醫藥費、後續治療費等基礎費用不應免除,這是法定賠償項目,與原告方的上訴請求不衝突。」
「我建議維持醫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基礎賠償,但免除非基礎性、額外性的賠償部分!」
「這樣既尊重了原告方的訴求,也符合法律規定。」
周正平聽完,沉默了片刻,然後緩緩點頭。
「那就這樣。」
「定性:故意傷害罪,駁回被告方全部上訴請求!」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醫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基礎賠償項目全部保留,總計七十萬元。」
「非基礎性賠償部分,尊重原告方『免除』的請求,予以免除。」
「另外……」
周正平頓了頓,目光變得銳利了一些。
「關於被告方代理律師黃聞在庭審過程中,多次提交不實信息、誤導法庭。」
「他的行為,已經涉嫌違反《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和《律師法》的相關規定!」
「這件事……也要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