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更多的人覺得江晨太損。
人家在這打的好好的,你跑過來普法幹嘛?
奪筍啊!
山上的筍都快被你給奪完了!
直播間網友都有些難繃。
【聽到江晨普法還能繃住的人,可以確診抑鬱症了。】
【沒那麼輕鬆!】
【你說說你,不去拉架也就算了,還在這說風涼話!】
【這是風涼話嗎?江晨明明是在科普,再說江晨過去拉架,對面不得連著江晨一塊打啊!】
【是哦,畢竟江晨才是讓他們破防的原因啊!】
也就在這時。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自走廊盡頭傳來。
數名身著制服、佩戴裝備的法警快步趕來,為首的一人厲聲呵斥道。
「全部住手!」
洪亮的聲音,瞬間壓過了樓道里的喧鬧聲。
幾名法警迅速上前,直接隔開扭在一起的周岩與健身教練。
領頭法警面色冷峻,目光掃過三人。
「法院辦公區域禁止聚眾鬥毆!」
「你們在公共場合互毆,嚴重擾亂機關正常秩序,所有人全部跟我回值班室接受調查!」
聽到這話,蘇婉頓時慌了神,連忙辯解。
「警官,是他先動手的,不是我的問題!」
一旁的健身教練也急忙爭辯,想要推卸責任。
但領頭法警卻不為所動,聲音不容商量。
「互毆不分先後,只要動手參與就一併調查,全部配合,不得抗拒!」
法警上前,將三人一併帶走。
圍觀人群發出陣陣唏噓,顯然是吃瓜吃到一半,突然結束了的狀態。
有個女生還不忘發一條語音消息。
「閨蜜閨蜜,你不用回來了,沒瓜可吃了。」
這時,站在江晨旁邊的一個路人好奇問道。
「江律師,我想請問一下。」
「像他們現在這種情況,最後一般會怎麼處理?」
本來就是敗訴,現在還在法院裡面打架。
能有什麼好下場?
江晨輕笑一聲,語氣平穩地開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常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他們屬於當眾互毆、在司法機關場所滋事,屬於從重情節,可以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並處相應罰款。」
「其次,如果衝突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情,動手一方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便沒有造成傷情,當眾滋事的違法記錄也會留存進個人治安檔案。」
「至於那位周律師,在法院區域參與互毆、擾亂秩序。除了治安處罰之外,法院會將相關違法情況通報當地司法局與律師協會。」
「律協後續可以依據《律師法》和行業規範予以訓誡、警告,情節較重的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影響執業考核!」
簡單來說,他們本來民事官司落敗、面臨刑事調查已經十分被動。
現在衝動動手,等於額外給自己疊加一重違法處罰,得不償失!
一整套的普法講完,直播間網友都十分感慨。
【好傢夥,禍上加禍!】
【本來可能還有機會爭取從輕,現在直接從重!】
【這下慘了,不光官司輸了,還得被律師協會調查!】
【江晨這波啊,叫做精準補刀!】
【接下來的官司,我覺得他不用參與進來,就能完勝了吧?】
【包的,就算給一個剛入行的新律師,都能當經驗包刷了!】
江晨一邊往法院外走著,一邊看著網友評論。
「呵呵……剩下的案子,應該不會有什麼大的變故。」
「按照我的思路走,誰都能打贏這樣的官司。」
很快,江晨回到家裡。
這樁案子在他這裡已經結了,剩下的就等案件結束,程野再支付給自己律師費。
休息吃過飯後,江晨又開始了直播普法。
又一場官司的勝利,還是作為被告方,自然讓江晨的名氣更大了。
直播間的熱度久高不下,還是同類型主播的第一名。
「家人們,日常普法開始。」
「有什麼不懂的案件,或者自己的親身經歷,都可以連麥諮詢。」
「主播絕對能夠為你們指點迷津!」
還不等話音落下,後台連麥的申請已經炸了。
江晨的連麥是按照順序來定,所以他一開播,便有人發起了連麥申請。
每個人都想和江晨說上兩句。
看著後台的申請,江晨無奈一笑。
「大家不要著急,一個一個來。」
「主播畢竟只有一個人,精力有限。」
「如果真有很著急的案件,建議可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求助。」
說著,江晨已經接通了第一個人的連麥。
對方是個男生,聲音聽上去有些著急。
「江律師,我有個案子想問你。」
「有人說我詐騙,然後還想去法院起訴我。」
「我想問一下,詐騙罪要判幾年啊?」
詐騙罪?
這已經屬於刑事的範疇了。
江晨點了點頭,不慌不忙地解釋。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這樣解釋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標準,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公訴。」
「最終法院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當然了,還是要看你的具體犯罪行為,因為還有民事欺詐,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有民事的欺詐行為,這個只需要賠償損失,不會判刑。」
即便是詐騙,也有不同的種類。
此時,直播間網友已經開始熱議。
【好傢夥,這一開始就是詐騙麼?來了個大案子呀!】
【江晨的普法比較專業,而且一針見血,有案子是真的能問他的意見!】
【沒錯,就算不讓江晨幫人打官司,他也能分析出案子的關鍵!】
【按照江晨給的訴訟方法走,絕對靠譜!】
【話說詐騙應該挺嚴重的吧,這些年國家嚴厲打擊詐騙!】
【嘖嘖嘖……如果真有詐騙行為的話,這就是活該,也不能給他提意見!】
【就是,被詐騙的人才是受害者,告他也是應該的!】
【具體發生了什麼,還是要聽他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