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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還真有人這麼想啊!

2026-09-24 06:12:26 作者: 怨氣小蟲

  江晨開始一本正經地科普起來。

  「核武器的研發和控制,是受到國際法律規範的!」

  「你把人家核彈偷了回來,根據屬地管轄規則, 人家是有權利可以直接追究你的責任的!」

  說完這些,江晨似乎覺得並不嚴謹。

  又補充了幾句。

  「呃……如果說你已經回國了,那對面就不能直接過來抓你。」

  「需要交涉之後,才能把你帶走。」

  「不過我倒是有點兒好奇,你到底是有多大本事,能把核彈偷回來啊!」

  說白了,他有本事把核彈偷了扛回來,還用擔心這些罪嗎?

  這樣的實力,還有誰敢判呢?

  就像是能用肩膀把鋼卷扛起來的人一樣。

  眾所周知,在鋼卷界流傳著一句話。

  能把鋼卷扛起來的人,那這個鋼卷就默認是他的。

  換成核彈……

  應該也是類似。




  直播間網友也議論紛紛。

  【別的不說,就說他如果真能把核彈偷回來,我就說他牛逼!】

  【真能偷回來,那就是前途無量啊!】

  【世界上會少一個張三,但是會多一個李四!】

  【沒毛病,這絕對是人才!】

  【能在不驚動人的情況下,把別國的核彈偷回來,這不是人才是什麼!】

  【除了一句牛波一,已經沒什麼可說的了!】

  「得,我知道了。」

  陳放的語氣有些堅定。

  「江律師,我沒事兒了。」

  「您繼續吧!」

  說著,陳放就主動掛斷了連麥。

  這乾脆勁兒,也讓江晨有點兒懷疑起來。

  

  他幹啥去了!

  總不可能去合作社找胡德祿弄個實行的髮型吧?

  「兄弟,還在嗎?」

  「偷核彈是違法的啊,你要小心點兒!」

  江晨這裡並沒有勸阻,而是讓他小心!

  看得出來,江晨也很好奇。

  他究竟該怎麼做,才能把核彈給偷回來!

  看著議論紛紛的直播間網友,江晨搖了搖頭。

  現在這年頭,真是什麼奇葩都能遇上。

  他緊跟著,連接了下一個網友。

  這次連通的,依然是個男生。

  「江律師,我終於連上你了!」

  電話那頭的男生很是興奮,聲音十分激動。

  江晨乾笑一聲:「這位先生,您先穩定一下情緒,有什麼事兒的話慢慢說。」

  「嘿嘿……」

  對面的男生笑了笑。

  「我倒是沒什麼複雜的法律問題,就是我最近遇上了點兒感情問題。」

  「這有可能改變我的身份,所以我想連麥諮詢一下。」

  一聽這話,江晨稍微來了點兒興趣。

  依靠感情問題,改變自己的身份?

  這什麼意思?

  「先生,你可以具體詳細得說一說,我來給你分析一下。」江晨緩緩開口。

  「就是……」

  「我喜歡上了一個警花,現在當了她的舔狗。」

  「那我現在算警犬嗎?」

  聽到這個問題的瞬間,江晨先是愣了一下。

  表情滿是匪夷所思。

  什麼叫做警花的舔狗,就自動入編制變成警犬了?

  這踏馬是正常人能夠問出來的問題?

  江晨不由得兩眼一黑。

  自己不應該相信網友的。

  直播間網友在沉默片刻後,也是熱鬧起來。


  【?????】

  【這個角度也太新奇了,這哥們有點兒實力啊!】

  【別說,你還真別說,這警犬還有編制呢!】

  【當舔狗當到最後,還給自己當出個編制了!】

  【噗哈哈哈哈笑不活了,這也太抽象了!】

  【我懷疑這傢伙就是來玩抽象的!】

  【江律師也太難了,一天到晚要面對不知道多少個抽象問題!】

  好在,江晨已經習慣了。

  雖然這個問題聽上去有點兒抽象,但他已經習慣了這樣的離譜。

  他深吸口氣,搖了搖頭。

  「兄弟,你不算,而且鐵定不算!」

  江晨依舊是站在法律角度,給他回答起問題。

  「首先,咱們先拆解兩個概念。」

  「警犬屬於什麼?屬於警用工作犬,是公安機關依法馴養、用於警務工作的動物,屬於警用裝備與資產的範疇,主體是動物,有法定使用、管理規範!」

  「人不可能在法律上成為警犬!」

  說到這,江晨停頓片刻。

  「至於舔狗,這只是網絡流行用語,不是法律概念,一般指單方面過度討好他人的人,單純的情感討好行為本身不產生任何法律身份!」

  江晨一本正經的回答,不知道逗笑了多少個直播間網友。

  明明這個問題已經很抽象了。

  但江晨認真回答的樣子,更抽象!

  【哈哈哈哈哈……江律師你還真說啊!】

  【我都想不到,江律師真的會回答這個問題!】

  【敬業這一塊!】

  【還得是江律師啊,我打小就看好他!】

  【笑不活了,江律師為了哄好每一個網友,也是下了大功夫的!】

  【好好好,想通過當舔狗獲得編制的這條路,已經被堵死了!】

  【不是吧,還真有人這麼想過啊!】

  【是人類嗎?】

  江晨深吸口氣,又開始補充起了其他方面的知識。

  「另外,你是自然人,法律上只能是公民、嫌疑人、證人、報案人、輔警、民警等人的身份。」

  「警花是網絡叫法,指女性警務人員,身份是人民警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你單純追求、討好女警,於民事上的人際交往,不會因為你追求對方,你的法律身份就變成警犬。」

  江晨的回答,算是十分標準了。

  徹底掐滅了對方的希望。

  「不僅如此,你還要注意一點!」

  江晨突然加重了語氣。

  「如果討好的行為越界,要承擔法律責任,但依然不會變成警犬!

  「騷擾、糾纏、跟蹤、發送大量信息,可能構成治安違法,也就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尋釁滋事和騷擾他人!」

  「情節嚴重可以涉嫌刑事犯罪,為討好對方,實施送禮行賄、幫其掩蓋違法犯罪,會構成行賄、包庇等相關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一個抽象的問題,被江晨用一種很正經的方法解釋了出來。

  這才是最抽象的地方!

  一句話來總結。

  人在法律上,永遠不能成為警犬。

  追求民警只是普通社交,但不能實施騷擾、行賄、包庇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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