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店內
慕長庚拉著金美娜走進裡面,金美娜看著滿牆陳列的包包,很是激動。
若不是慕長庚帶她來,金美娜是絕對不敢踏入這裡的。
原因也很簡單,這裡的東西不是她能消費起的。
金美娜一眼就相中一個白色的包包,快步走了過去,包包拿在手裡,手感跟今天早上摸的那一個就完全不一樣。
這個LV的實在是太好了。
金美娜也沒有著急,那邊一個褐色的設計也格外的亮眼。
慕長庚對於這些包包沒什麼興趣,就站在原地,等著金美娜挑選。
看了很久,金美娜拿著一個白色包包和褐色包包走到慕長庚身前:
「這兩個哪個好看?」
「都挺好看的。」
金美娜選的這兩個還不錯。
「啊?」
「都挺好看的?」
金美娜頓時有點難以抉擇了,本來還想著讓慕長庚選一個,結果慕長庚直接回應一個都挺好看的。
「這包包多少錢啊?」
金美娜也沒有找到上面的吊牌,忍不住說道。
「美女,這款白色包包是今年的最新款,售價十八萬八。」
員工聽到詢問價格,笑著走過來。
「十八萬八?!」
金美娜聽到這個價格俏臉一顫,這未免也太貴了吧。
一個包都能買一輛車了。
十八萬八,都頂普通人一兩年的工資了吧。
金美娜知道LV很貴,但預料中就是幾萬塊錢啊。
「那這件呢?」
金美娜又詢問一下手裡褐色的包包。
「這款目前售價十二萬七。」
員工淡淡一笑。
金美娜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抉擇了,這個怎麼也這麼貴。
一時間金美娜只好將目光看嚮慕長庚。
能看得出來,金美娜很喜歡這兩個包包。
「把這兩個一起包起來吧。」
慕長庚柔和一笑。
員工一怔,沒想到慕長庚要兩個全買,甚至已經做好把包包放回原位的準備了。
「好的先生。」
員工拿過金美娜手裡的包包,恭敬的說道。
「就這兩個了?」
「沒有其他喜歡的了?」
簡單的兩句話讓金美娜內心難以平靜。
她都快忘了,眼前這個學弟可是身價數十億,明珠酒店的慕總。
不是那個屌絲胡陽。
十幾萬在他眼裡就跟十幾塊一樣。
慕長庚過去把錢給付了。
員工把包包打包好,遞到金美娜手裡,臉上帶著幾分羨慕:
「美女,你真幸福。」
羨慕的聲音瞬間填滿金美娜頓時虛榮心。
今晚買包的這一幕跟早上買包完全截然相反。
金美娜伸手接過,隨後有些不真實的從LV店內走出,看著手裡拎著的包包,幾十萬的東西說買就買。
這就是有錢人的生活嗎?
還真有點不適應啊..
「學弟,你對我怎麼這麼好?」
金美娜不免有些感動的看嚮慕長庚。
有一句話說的非常好。
有錢給你花,跟有錢不給你花,這是兩個概念。
「那學姐打算怎麼感謝我啊?」
慕長庚臉上露出壞壞的笑容。
金美娜有些羞澀的觀望一周,目光落在那邊的cos服裝店:
「我們要不...去那裡看看?」
慕長庚順著金美娜指的方向望去,眼睛一亮:
「還是學姐眼睛亮。」
兩人走進服裝店,沒一會便羞怯的拎著兩大包東西走出來。
「好丟人...」
金美娜拎著手裡的cos服裝,一件動漫里的女護士,一件蜘蛛俠。
之後慕長庚又帶著金美娜在江州廣場逛了逛,然後便迫不及待的返回了明珠酒店,準備舉行漫展。
.......
江州師範大學,胡陽宿舍
胡陽躺在床上,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指尖煩躁地戳著手機屏幕,怒意幾乎要溢出來:
「靠,這賤人怎麼又消失了?!」
胡陽給金美娜發了足足幾十條消息,結果金美娜連個泡也沒有冒。
不是說好了不生氣嗎?!
「陽哥誰惹你了,怎麼這麼生氣?」
就在胡陽煩躁不已的時候,宿舍門被推開了,一個皮膚黝黑、身形挺拔的男生叼著煙走了進來,吞雲吐霧間帶著幾分痞氣。
男生身高一米八出頭,是胡陽的朋友。
「來,陽哥,抽根煙,消消氣。」
胡陽收起手機,隨手抽出一根,挑眉問道:
「賈鑫鳴,你來幹什麼?」
賈鑫鳴掏出打火機給胡陽點燃:
「呵呵,當然是有生意要找陽哥做啊。」
胡陽吸了一口,從床上坐起來:
「什麼生意?」
「當然是賺錢的生意了。」
「你這小子,少在我面前拐彎抹角,有屁快放。」
胡陽伸手拍了一下賈鑫鳴,不耐煩的說道。
「也不是什麼大生意,就是我有個朋友看一個人很不爽,想讓咱們.....」
賈鑫鳴沒說完,而是對著胡陽仰仰頭。
「你懂的。」
胡陽眉峰一蹙,彈了彈菸灰:
「給多少?」
「一人八百。」
八百,不少了,剛好能讓自己癟癟的錢包再鼓起來一點。
「誰?」
「這個我還不知道,還沒跟我說呢。」
賈鑫鳴搖了搖頭,表示現在還不知道。
「那行,到時候去的時候喊我。」
送上門的八百,不賺白不賺。
賈鑫鳴就知道胡陽會答應,也沒什麼意外,隨後抽口煙,賊眉鼠眼的笑道:
「陽哥,最近跟金美娜發展的怎麼樣了?」
「得吃沒有啊?」
說到金美娜胡陽就來氣,不過這丟人的事情胡陽也不想告訴賈鑫鳴,難免影響到自己在圈內的名聲。
「快了。」
「那可要爽死陽哥了啊。」
「不羨鴛鴦不羨仙,羨慕陽哥每一天啊。」
賈鑫鳴一臉羨慕的說道,金美娜身材有多好,顏值有多漂亮,他也是見過的,絕對是極品美女。
任誰都會眼紅啊。
可事實真是如此嗎?
胡陽把菸頭扔到地上,一點也高興不起來,他有多苦,只有他才知道。
金美娜這個女人太難搞了。
嗯...現在也不知道在幹什麼,還沒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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